根據《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鮮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頓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食安辦〔2011〕32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深入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1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堅持整頓與規范相結合、治標與治本相結合,通過推進標準化規模養殖,加強檢疫監管,嚴管投入品使用,加強屠宰企業監管,規范肉類生產加工、經營和使用行為,強化鮮肉和肉制品全程監管,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不斷完善日常監管制度,推進長效體制建設,確保全省鮮肉和肉制品食品安全。
二、工作任務
(一)加強畜禽養殖環節監管
農業部門要按照《農業部關于加快推進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的意見》要求,強化畜禽養殖扶持政策,加快轉變畜牧業生產方式,深入推進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進一步加大投入力度,繼續支持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小區)建設。嚴格依法加強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強化源頭監管和日常監管,開展動物檢疫隊伍專項整頓行動,切實規范動物檢疫行為,進一步提高檢疫的質量和效率。加強畜牧投入品監管,全面清理整頓畜牧業投入品生產經營主體,堅決依法取締無證無照生產經營的單位和個人,并督促其完善進銷臺賬制度、索證索票制度,堅決杜絕生產經營違禁畜牧養殖投入品行為,堅決杜絕生產中使用禁用獸藥投入品等行為。嚴厲打擊制售、使用違禁畜牧投入品的行為,繼續深入組織開展“瘦肉精”專項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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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門要加強對定點屠宰企業的監督檢查,監督企業嚴格落實生豬進場驗收、來源登記、質量檢驗、出廠流向記錄和問題產品召回等質量安全管理制度,確保出廠肉品質量合格并出具合格證章,嚴厲打擊出廠(場)未經質量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生豬產品的行為。積極推進“放心肉”體系建設試點,減少過多場點和落后產能,提高企業市場準入門檻,促進規?;a,發展連鎖經營和冷鏈配送,并利用信息技術和視頻系統對企業重點環節實行全程監控,提高肉品質量安全保障能力。嚴格審查企業資質條件,從嚴核準和審批新設場點,嚴肅查處出借、轉讓定點屠宰標志牌和證書的行為,嚴禁未履行審批程序先行開工建設或未取得生豬定點屠宰資格擅自投產運營,對未批先建企業一律不再辦理核準手續。會同相關部門深入開展打擊私屠濫宰強化肉品衛生安全專項治理行動,以偏遠農村、城鄉結合部、肉食品加工集中地等為重點區域,組織力量集中突擊檢查,嚴厲查處私屠濫宰、為私屠濫宰提供場所和設施、屠宰或往生豬及生豬產品注水或其他物質等違法行為,堅決取締私屠濫宰黑窩點。農業(畜牧獸醫)部門要強化屠宰檢疫,嚴格實行全流程同步檢疫,杜絕只收費不檢疫以及檢疫證明填寫不規范等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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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監部門要嚴格按照許可規定審查肉制品生產加工企業,嚴把生產準入關。加強對肉制品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監督其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嚴格執行原料進貨查驗、索證索票、生產過程控制和出廠檢驗制度,嚴禁從非定點屠宰企業購進鮮肉、使用無檢疫及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章等不合格原料肉制品加工食品、加工過程濫用食品添加劑和添加非食用物質等行為。對農村、城鄉結合部等區域實施拉網式排查,對企業外租廠房、車間進行突擊檢查,嚴查非法加工“黑窩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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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門要嚴格市場準入,規范鮮肉和肉制品經營主體,監督鮮肉、肉制品經營企業和個體經營戶嚴格落實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制度和臺帳制度,積極推行“場地掛鉤”、“場廠掛鉤”以及豬肉亮證亮照、掛牌銷售等管理制度。加大市場巡查力度,對各類經營鮮肉和肉制品的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集貿市場進行重點清理檢查,嚴厲查處銷售私宰肉、注水肉、病死畜禽、假冒偽劣肉品以及無檢疫及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章豬肉等行為,依法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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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強化餐飲服務企業“第一責任人”責任意識,規范餐飲服務單位和集體食堂采購、使用、加工鮮肉及肉制品行為,監督餐飲服務單位和集體食堂嚴格執行鮮肉及肉制品采購登記、索證索票和入庫查驗制度,嚴防無檢疫及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章豬肉、來源不明及不合格畜禽加工食品流入餐飲服務環節,嚴禁銷售病死、死因不明及腐敗變質的肉類制品,嚴打餐飲服務單位在加工鮮肉及肉制品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
(六)強化肉類進出口環節監管
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要加強對出口備案養殖場和出口備案屠宰加工、肉制品生產企業的監管。加強對備案養殖場動物疫病、農獸藥殘留、環境污染物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的監測,嚴防無檢疫合格證明或者疫病、農獸藥殘留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監測不合格的動物用于屠宰、加工出口肉類產品,嚴禁使用違禁藥物以及以非備案養殖場動物冒充備案養殖場動物提供給備案企業等行為。強化企業產品質量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意識,加強企業質量誠信體系建設,監督企業嚴格實施出口肉品衛生備案制度,嚴格落實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記錄制度,杜絕出口肉制品生產企業使用不合格原料加工肉制品以及濫用食品添加劑和添加非食用物質等行為。要求企業實行嚴格的出口檢疫制度、質量追溯與不合格品召回制度等,嚴格落實風險防范措施。
三、工作安排
?。ㄒ唬﹦訂T部署階段(2011年11月-12月上旬)
各市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訂具體實施方案,細化目標任務,明確工作要求,落實職責分工,做好前期準備和動員部署工作。
(二)排查清理階段(2011年12月中旬—2012年1月)
各地、各有關部門按照確定的工作目標、要求和進度,集中對轄區內各類養殖、屠宰、肉制品加工、銷售、餐飲及集體食堂、進出口等環節肉品生產經營主體進行拉網式檢查,摸清實際情況,要加強對農村、城鄉結合部等重點區域的排查,嚴查私屠濫宰、非法加工“黑窩點”和制售違禁藥物行為,確保隱患排查到位,對于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要依法查處到位。
(三)集中整治階段(2012年2月-4月)
各地針對排查清理階段發現的薄弱環節和重點問題,確定整頓治理的重點區域、重點單位和重點時段,部門聯合執法與日常檢查相結合,堅決取締私屠濫宰、非法加工“黑窩點”,嚴查購銷、屠宰病死畜禽和使用違禁藥物、非食用物質等違法犯罪案件,積極探索建立鮮肉及肉制品質量安全監管長效機制。
?。ㄋ模┛偨Y驗收階段(2012年5月-6月)
各市對專項整頓治理情況進行全面總結,采取自查和交叉檢查相結合的方式,抓好本地區工作情況的督導檢查,防止出現漏網和反彈。省有關部門將聯合組成督查組,采取明察與暗訪方式,對各市開展專項行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工作開展好的市地進行表揚,工作開展差的市地通報批評。
四、工作要求
?。ㄒ唬┘訌娊M織領導,嚴格落實責任。
各地要根據鮮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頓治理的統一部署,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保障,統籌推進鮮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頓治理工作,確保取得實效。要迅速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明確工作重點、步驟、要求和措施,層層落實分解任務,確保責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要及時掌握治理工作進展情況,逐級開展檢查督促,及時研究解決出現的問題。各地要嚴格生豬定點屠宰的規劃設置,嚴禁未履行審批程序先行開工建設、未取得生豬定點屠宰資格先行投產運營的行為。
?。ǘ┟芮袇f作配合,形成監管合力。
各級農業、商務、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出入境檢驗檢疫等部門要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緊緊圍繞專項整頓治理工作任務,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密切協作配合,強化聯合執法,確保形成監管合力。要進一步健全監管部門與公安機關間的案件查處協作機制,各監管部門及時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線索,對“黑窩點”、違法人員易逃竄和銷毀證據、銷售金額或貨值達到涉刑條件、購進或使用非食用物質以及其他涉嫌犯罪的案件,公安部門要主動配合、提前介入,及時控制涉案人員,固定證據、深入偵辦。各級監察機關要加大行政監察和問責力度,對失職瀆職等行為,依法依紀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ㄈ┩晟浦贫却胧?,健全長效機制。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把綜合治理工作與完善監管制度、加強監管能力建設、促進行業發展結合起來,標本兼治,著力治本。各地要強化動物檢疫制度,嚴格加強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加大監督抽檢力度,強化風險監測和風險評估;強化畜禽養殖扶持政策,推進標準化規模養殖;完善病害畜禽無害化處理補貼政策,從源頭上防止病死病害禽畜進入屠宰市場;加快生豬定點屠宰資格審核清理工作,穩步推進“放心肉”服務體系建設,促進生豬屠宰行業健康發展。
(四)加強宣傳教育,強化社會監督。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和網絡等媒體,廣泛宣傳《食品安全法》、《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專項治理的進展、成效和典型案例,震懾違法犯罪分子,大力普及鮮肉和肉制品消費常識等相關知識,引導消費者主動選購合格肉品,提高消費者的安全消費意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有獎舉報制度,設立專項獎勵資金,切實落實對舉報人的保護和鼓勵措施,充分調動群眾舉報違法違規問題的積極性。及時向社會公布舉報投訴方式,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及時發現違法案件線索。建立輿情監測制度,認真核查處理媒體披露的問題,及時回應社會關切,防止引起消費者恐慌和輿論負面炒作。
各地請于2011年12月15日前本地鮮肉和肉制品整頓治理實施方案報至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各地、各有關部門請分別于2012年1月31日前和2012年5月31日將排查清理小結、整頓治理工作總結報至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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