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各食品生產企業:
為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按照《決定》“建立最嚴格的覆蓋全過程的監管制度,建立食品原產地可追溯制度和質量標識制度”的重大部署,根據省局的具體安排和我市實際,現就我市食品生產企業建立食品原產地可追溯制度和質量標識制度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建立和實施食品原產地可追溯制度和質量標識制度,推動食品生產企業嚴格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建立最嚴格的覆蓋全過程的食品安全監管機制,實現對全市食品生產企業的產品全追溯,標識全規范,監管全覆蓋,風險全管控。
二、工作重點
根據省局建立食品原產地可追溯制度和質量標識制度的工作部署和我市食品生產企業實際,以肉制品、白酒為重點產品,以文水、汾陽為重點縣市,以試點先行、典型引路、全面推進為基本思路,大力引導和推動食品企業建立食品原產地可追溯制度和質量標識制度。
三、工作任務
全市肉制品、白酒生產企業以及其他食品生產企業,要緊緊圍繞建立食品原產地可追溯制度和質量標識制度,著力抓好以下“四必須、一積極”重點任務:
(一)必須規范標簽標識內容。要嚴格對照GB7718-2011《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28050-2011《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和國家有關食品質量標識的各項規定以及執行的產品標準,對所生產經營的產品包裝標簽標識內容進行全面自查自糾。各食品生產企業要在6月20日前將各種產品的包裝標簽標識樣本報當地食藥監局統一審查、統一規范和統一建檔,各縣(市、區)食藥監局于6月底前將審查規范后的當地食品生產企業標簽標識樣本檔案報市局食品生產監管科一份。
(二)必須建立追溯記錄檔案。要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以及GB14881-2013《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等有關規定,對進貨(包括原料、輔料、食品添加劑、包裝材料以及食品相關產品的進貨)、配投料、加工、貯存、檢驗、銷售以及衛生防護、投訴舉報、產品召回等環節,及時、完整、真實、規范進行詳細記錄,實行記錄檔案管理制度,確保對產品從進貨采購到產品銷售的所有環節都可進行“全過程”有效追溯。
(三)必須建立風險管控機制。要在進一步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領導體系、安全責任體系、管理制度體系、過程控制體系、記錄檔案體系的基礎上,根據生產產品的工藝特點、本企業管理實際和確保產品安全的需要,嚴格按照風險可控、安全可溯的原則,精心建立和實施定風險管控點、定管控責任人、定管控責任和有管控目標、有管控制度、有管控規程、有管控記錄的“三定四有”風險管控機制,確保食品安全關鍵環節嚴管控、風險節點全追溯。
(四)必須建立食品安全授權制度。企業法人要全權負責食品質量安全或者書面授權設立質量安全負責人,對產品配方、原輔料入廠、生產過程控制、產品出廠檢驗和放行等實行“全過程”簽字負責,切實解決企業管理層“人人負責、人人無責”的問題,解決產品安全問題追溯“人人可追、人人亂追”的問題。
(五)積極實施信息化手段追溯。要積極創造條件,采用先進適用的現代化信息技術手段,對產品實行二維碼、條形碼等電子信息追溯,對全程管控和各項記錄實行計算機信息系統管理,增強企業管理和產品追溯的科學性、先進性,提升企業及其產品的信譽度和競爭力。
四、工作措施
(一)狠抓動員部署。市局要在精心制定建立食品原產地可追溯制度和質量標識制度工作方案的基礎上,統一組織全市食品生產企業質量安全負責人和縣(市、區)食品生產監管人員召開動員部署會和有關規定、相關標準宣貫培訓會,對建立食品原產地可追溯制度和質量標識制度工作進行專題部署和充分發動。
(二)狠抓規范指導。各縣(市、區)局要圍繞建立食品原產地追溯制度和質量標識制度,積極引導、督促和指導企業開展建立食品原產地追溯制度和質量標識制度自查自糾自建工作,并選擇條件好的企業作為示范、試點進行重點指導、幫扶,促進示范企業加快建立精細化、規范化、標準化、信息化的食品原產地可追溯制度和質量標識制度,以重點突破帶動整體推進。
(三)狠抓監督檢查。市、縣兩級食藥監部門要對全市食品生產企業特別是肉制品、白酒生產企業落實“四必須、一積極”任務、建立食品原產地可追溯制度和質量標識制度的情況逐一進行專項監督檢查,對好的企業進一步指導完善,對差的企業要依法采取嚴厲懲戒措施,切實把此項工作抓嚴抓實,抓出真正成效。同時,要以建立食品原產地可追溯制度和質量標識制度為契機、為核心,進一步加大肉制品、酒類產品、食用植物油、食醋等重點產品的專項整治力度,確保全市肉制品、酒類產品、食用植物油、食醋等重點產品行業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問題。
(四)狠抓平臺建設。市、縣兩級食藥監部門要在認真建立全市食品生產企業基礎信息庫的基礎上,積極爭取上級部門和各級政府的大力支持,大力加快建立全市食品生產企業特別是重點食品生產企業信息化監管追溯平臺,從而實現資源共享、廣域追溯的目標。
呂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4年5月27日
為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按照《決定》“建立最嚴格的覆蓋全過程的監管制度,建立食品原產地可追溯制度和質量標識制度”的重大部署,根據省局的具體安排和我市實際,現就我市食品生產企業建立食品原產地可追溯制度和質量標識制度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建立和實施食品原產地可追溯制度和質量標識制度,推動食品生產企業嚴格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建立最嚴格的覆蓋全過程的食品安全監管機制,實現對全市食品生產企業的產品全追溯,標識全規范,監管全覆蓋,風險全管控。
二、工作重點
根據省局建立食品原產地可追溯制度和質量標識制度的工作部署和我市食品生產企業實際,以肉制品、白酒為重點產品,以文水、汾陽為重點縣市,以試點先行、典型引路、全面推進為基本思路,大力引導和推動食品企業建立食品原產地可追溯制度和質量標識制度。
三、工作任務
全市肉制品、白酒生產企業以及其他食品生產企業,要緊緊圍繞建立食品原產地可追溯制度和質量標識制度,著力抓好以下“四必須、一積極”重點任務:
(一)必須規范標簽標識內容。要嚴格對照GB7718-2011《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28050-2011《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和國家有關食品質量標識的各項規定以及執行的產品標準,對所生產經營的產品包裝標簽標識內容進行全面自查自糾。各食品生產企業要在6月20日前將各種產品的包裝標簽標識樣本報當地食藥監局統一審查、統一規范和統一建檔,各縣(市、區)食藥監局于6月底前將審查規范后的當地食品生產企業標簽標識樣本檔案報市局食品生產監管科一份。
(二)必須建立追溯記錄檔案。要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以及GB14881-2013《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等有關規定,對進貨(包括原料、輔料、食品添加劑、包裝材料以及食品相關產品的進貨)、配投料、加工、貯存、檢驗、銷售以及衛生防護、投訴舉報、產品召回等環節,及時、完整、真實、規范進行詳細記錄,實行記錄檔案管理制度,確保對產品從進貨采購到產品銷售的所有環節都可進行“全過程”有效追溯。
(三)必須建立風險管控機制。要在進一步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領導體系、安全責任體系、管理制度體系、過程控制體系、記錄檔案體系的基礎上,根據生產產品的工藝特點、本企業管理實際和確保產品安全的需要,嚴格按照風險可控、安全可溯的原則,精心建立和實施定風險管控點、定管控責任人、定管控責任和有管控目標、有管控制度、有管控規程、有管控記錄的“三定四有”風險管控機制,確保食品安全關鍵環節嚴管控、風險節點全追溯。
(四)必須建立食品安全授權制度。企業法人要全權負責食品質量安全或者書面授權設立質量安全負責人,對產品配方、原輔料入廠、生產過程控制、產品出廠檢驗和放行等實行“全過程”簽字負責,切實解決企業管理層“人人負責、人人無責”的問題,解決產品安全問題追溯“人人可追、人人亂追”的問題。
(五)積極實施信息化手段追溯。要積極創造條件,采用先進適用的現代化信息技術手段,對產品實行二維碼、條形碼等電子信息追溯,對全程管控和各項記錄實行計算機信息系統管理,增強企業管理和產品追溯的科學性、先進性,提升企業及其產品的信譽度和競爭力。
四、工作措施
(一)狠抓動員部署。市局要在精心制定建立食品原產地可追溯制度和質量標識制度工作方案的基礎上,統一組織全市食品生產企業質量安全負責人和縣(市、區)食品生產監管人員召開動員部署會和有關規定、相關標準宣貫培訓會,對建立食品原產地可追溯制度和質量標識制度工作進行專題部署和充分發動。
(二)狠抓規范指導。各縣(市、區)局要圍繞建立食品原產地追溯制度和質量標識制度,積極引導、督促和指導企業開展建立食品原產地追溯制度和質量標識制度自查自糾自建工作,并選擇條件好的企業作為示范、試點進行重點指導、幫扶,促進示范企業加快建立精細化、規范化、標準化、信息化的食品原產地可追溯制度和質量標識制度,以重點突破帶動整體推進。
(三)狠抓監督檢查。市、縣兩級食藥監部門要對全市食品生產企業特別是肉制品、白酒生產企業落實“四必須、一積極”任務、建立食品原產地可追溯制度和質量標識制度的情況逐一進行專項監督檢查,對好的企業進一步指導完善,對差的企業要依法采取嚴厲懲戒措施,切實把此項工作抓嚴抓實,抓出真正成效。同時,要以建立食品原產地可追溯制度和質量標識制度為契機、為核心,進一步加大肉制品、酒類產品、食用植物油、食醋等重點產品的專項整治力度,確保全市肉制品、酒類產品、食用植物油、食醋等重點產品行業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問題。
(四)狠抓平臺建設。市、縣兩級食藥監部門要在認真建立全市食品生產企業基礎信息庫的基礎上,積極爭取上級部門和各級政府的大力支持,大力加快建立全市食品生產企業特別是重點食品生產企業信息化監管追溯平臺,從而實現資源共享、廣域追溯的目標。
呂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