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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陽縣推進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發展的實施意見(邵政辦發〔2010〕61號)

   2011-03-21 647
核心提示: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扶持生豬生產穩定市場供應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07]53號)和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生豬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扶持生豬生產穩定市場供應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07]53號)和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生豬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湘政發〔2008〕9號)精神,加快我縣現代畜牧業發展步伐,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就推進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發展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推進標準化規模養殖發展的重要意義

  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是現代生豬生產的主要方式,是現代畜牧業發展的根本特征。推進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是促進生豬產業轉型升級的迫切需要,是防控動物疫病保證質量安全的根本舉措,是保障產品供應防范市場風險的有效途徑,是保護生態環境加快新農村建設的必然選擇。要堅持以先進的生產理念,先進的生產手段,先進的養殖技術改造傳統的生豬產業,實現生豬產業發展的規模化、標準化、產業化、生態化。

  二、明確推進標準化規模養殖發展目標任務

  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我縣標準化規模養殖發展工作要以十七大精神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種養結合、適度規模為基礎,以標準化生產為核心,以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和養殖小區建設為載體,完善基礎設施,改善防疫條件,規范生產行為,推廣先進技術,治理環境污染,提高生豬生產的規模化、標準化、產業化、生態化水平,力爭到2015年標準化規模養殖比重提高到65%以上,糞污實現達標排放或資源化利用,重大動物疫病防控能力顯著增強,生豬質量安全水平明顯提升。

  三、突出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的發展重點

  為實現“十二五”生豬產業發展目標,要進一步整合資源,集中財力,支持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發展。根據我縣資源環境狀況,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業主自愿、投資多元、突出重點、扶持發展”的原則,全縣實施“一十百”工程戰略,重點扶持建設一個龍頭養殖企業,創建十強標準化養殖場,創建百個示范養殖場。鼓勵“龍頭企業(公司)+基地+養殖戶”的產業化模式,發展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支持建立生豬專業合作組織,發展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支持生豬品種改良,提升產品質量,增強市場競爭能力;支持生豬產品精深加工,培育大型龍頭企業,打造著名品牌。

  四、完善扶持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的政策措施

  (一)整合資源扶持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發展。

  國家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建設項目資金、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重點用于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補貼;縣扶貧辦安排一定比例資金,用于支持扶貧開發工作重點村和扶貧開發對象戶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發展;縣開發辦重點扶持大型生豬養殖龍頭企業和項目;縣國土局按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所進行選址,符合規劃、符合用地標準及邵政辦發〔2008〕11號文件規定的養殖場,養殖場的禽舍占用農用地的,不需辦理農用地審批手續,所占農用地土地權屬性質不改變。屬永久性建(構)筑物的用地,按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縣環保局加強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的運行管理,實現達標排放,并且在環境治理資金上予以支持;縣能源局配套安排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沼氣池建設項目。

  (二)嚴格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建設標準。

  1、龍頭養殖企業。嚴格按照“邵陽縣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建設規范”(見附件)進行新建或擴建改造,欄舍面積達6000平方米以上,常年存欄能繁母豬500頭以上,年出欄商品豬10000頭以上。

  2、標準化養殖場。按照“邵陽縣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建設規范”新建或改造,欄舍面積達2000平方米以上,常年存欄能繁母豬150頭以上,年出欄商品豬3000頭以上。

  3、示范養殖場。參照“邵陽縣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建設規范”進行改造,欄舍面積達800平方米以上,常年存欄能繁母豬50頭以上,年出欄商品豬1000頭以上。

  (三)完善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發展補貼政策。

  從2010年起,根據先建后補、優勝劣汰的原則,按照國家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建設及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項目的有關要求,對進入“一十百”工程的養殖場實行基礎設施建設和糞污治理補貼。具體補貼標準為:龍頭養殖企業補貼100萬元,分3年實施,十強生豬標準化養殖場每個每年補貼5—10萬元,百個示范養殖場每個每年補貼2—5萬元。

  鼓勵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和養殖企業組織生豬外銷,建立穩定的外銷渠道,對成效突出的適當給予獎勵。

  (四)切實加強標準化規模養殖場的業務培訓和技術指導。

  對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技術培訓要納入勞動力轉移培訓工程和“陽光培訓”工程,縣畜牧部門重點培訓年出欄300頭以上規模養殖場業主和鄉鎮動物防疫人員,各鄉鎮動物防疫站要落實專人定點進行業務指導和技術服務。

  五、強化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的組織領導

  (一)建立健全工作體系。

  全縣各級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發展,將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和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工作,建立網絡體系,做到上有人管,下有人抓。縣農業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發展規劃、統籌協調、督促檢查等工作,各鄉鎮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分管領導具體抓,組建工作班子專門抓,為推進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發展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障。

  (二)建立合力推進機制

  全縣各級各有關部門必須切實加強配合,密切合作,各負其責,協同推進。發改、財政、畜牧等部門要加強銜接溝通,做好國家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建設項目和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項目的資金使用管理,確保扶持政策落實到位;財政、農業、開發、扶貧、水利、國土、環保、能源等部門要將相關項目資金向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重點傾斜,形成齊抓共管,合力推進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的長效機制。

  (三)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要充分利用電視、報紙、網絡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推進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發展的重大意義、扶持政策、先進典型和成功經驗,形成各方關心、支持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發展的濃厚氛圍,營造良好的政策輿論環境。

  附:   邵陽縣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建設規范.doc
 



 
地區: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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