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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蘭察布市生豬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烏政辦發〔2007〕111號)

   2011-08-19 819
核心提示: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國發〔2007〕23號)和全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電視電話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國發〔2007〕23號)和全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商務部、公安部、農業部、衛生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于9月5日在北京聯合召開“全國豬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電視電話會議”,對專項整治行動進行了工作部署。全國豬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是全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的八大任務之一,為了確保全市人民食肉質量安全,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工作目標和任務
 
  1、工作目標是:到今年年底,縣城以上城市進點屠宰率實現100%,鄉鎮進點屠宰率達95%;縣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場、超市、集體食堂、餐飲單位銷售和使用的豬肉100%來自定點屠宰企業。
 
  2、專項整治行動的主要任務是:加強對生豬養殖、屠宰、加工、流通和消費等環節全過程監管和集中整治,強化生豬檢疫制度、根除私屠濫宰現象、杜絕非法肉品交易,確保肉品質量和消費安全。各有關部門要從講政治的高度,認清形勢,正視問題,多管齊下,切實解決好豬肉質量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要通過專項整治,建立從養殖、屠宰、加工、豬肉流通和消費環節全過程監管鏈條,完善豬肉安全質量追溯體系和責任追究體系,全面提升豬肉質量安全水平,確保廣大人民群眾的食肉安全。
 
  二、各部門的責任分工
 
  各級人民政府要做好肉品安全的組織協調,全面做好食品安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落實的監督工作,加強肉品安全信息的統一發布,依法組織查處重大肉品安全事故,強化對重大肉品安全事件的督查督辦。
 
  1、農牧業部門。養殖環節要確保落實生豬檢疫制度,推進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無耳標的生豬不許調運;對病死豬進行無害化處理,做到不屠宰、不食用、不售出、不轉運。農牧業部門負責組織產地檢疫、屠宰檢疫,嚴格出具檢疫合格證明,嚴厲打擊生豬養殖過程中使用違禁藥物和“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行為。
 
  2、商務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屠宰加工企業的監管,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肉品檢驗規程進行生產、檢驗,確保合格的肉品上市流通。同時,要加大對私屠濫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為的打擊力度,保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肉品流通市場秩序。
 
  3、公安部門。要積極配合打擊私屠濫宰的行政執法活動,嚴厲查處阻礙依法執行公務的違法犯罪行為。對暴力抗拒屠宰執法的大案、要案要加大偵破力度,快辦快結。
 
  4、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對豬肉市場的監管。從事豬肉銷售的市場、商場和超市,必須從合法規范的生豬屠宰企業進貨并簽訂協議,實行“場廠掛鉤”、“協議準入”、“強制退出”等制度,未經檢疫檢驗合格的豬肉一律不準進入市場銷售;嚴禁其他渠道豬肉進入市場,把好豬肉進貨質量關,保證豬肉質量;凡發現在市場內銷售非定點屠宰企業的豬肉、未經檢疫的豬肉、病死豬肉、“高溫豬肉”、注水豬肉等不合格肉品的,要立即退市,并責令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吊銷其營業執照;進一步加強市場巡查監管,規范肉品經營行為。督促經營者健全并落實進貨檢查驗收、購銷臺帳、質量自檢、質量承諾、索證索票、市場開辦者責任等制度,實行可追溯監管。積極引導經營者守法經營,誠信經商。
 
  5、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賓館、飯店及集體食堂單位肉品原料的監管,依法查處采購和使用未經檢疫和非法屠宰的肉品行為。賓館、飯店和集體食堂要建立嚴格的肉品購入登記制度,明確記載購肉渠道、數量、時間,并做到貨證相符。確保集體食堂、餐飲單位使用的豬肉100%來自定點屠宰企業。
 
  6、部門聯合執法。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大聯合執法力度,要根據長期整治工作目標,對本地區、本部門生產經營企業進行全面清理檢查。尤其要抓住重點產品、重點單位和重點區域,進行拉網式檢查,不能放過任何盲區和死角,并要進行不定期抽查。養殖環節要重點檢查小型養殖場和散養戶;屠宰環節要重點打擊城鄉接合部的私宰戶,檢查以代宰方式為主的手工屠宰廠;流通環節要重點檢查個體豬肉經營戶和集貿市場、社區超市;消費環節要重點檢查小餐館和學校、工地食堂。
 
  在專項整治工作中,對查出的違法、違規行為,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進行處罰。對不符合要求的企業,要限期整改,整改期間不得生產、經營。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要堅決取締,由原發證單位吊銷許可證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制售病死豬肉、注水豬肉、不合格豬肉的企業要依法處理并列入“黑名單”向社會曝光。
 
  三、市生豬質量安全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王軍樸  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副組長:賀文格  市政府副秘書長
 
  成  員:邢庚海  市商務局副局長
 
  張速飛  市工商局副局長
 
  李連喜  市公安局副局長
 
  馬國峰  市衛生局副局長
 
  郭有貴  市農牧業局副局長
 
  辦公室設在市商務局市場運行科,辦公室主任由邢庚海兼任,聯系電話:8248290。
 
  四、專項整治時間安排
 
  第一步:9月20日—9月30日動員階段
 
  1、各地要成立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并報市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2、各地要設立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
 
  第二步:10月10日—10月30日
 
  1、各旗縣市區進行自查;
 
  2、各旗縣市區政府職能部門與當地政府簽訂責任書;
 
  3、提出整改意見。
 
  第三步:11月1日—11月31日
 
  市專項整治領導小組檢查或抽查整改意見落實情況。
 
  第四步:12月
 
    總結驗收階段 

 
地區: 內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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