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衛生局、市衛生監督所、各有關單位:
皮蛋(松花蛋)、咸蛋(咸水蛋、黃泥蛋)等蛋制品是廣大市民比較喜愛的傳統食品。由于這類食品多采用傳統制作方式,加工條件差,衛生設施簡陋,從業人員衛生法律意識不強,衛生隱患問題比較突出。最近,在對我市幾家蛋制品加工企業衛生監督檢查中,發現部分加工企業在咸蛋加工過程中違規加入苯甲酸鈉、鉀明礬及其它非食品用化學物質,使用非食用級塑料桶,衛生狀況不符合要求。根據《食品衛生法》和《蛋制品衛生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為切實加強對蛋制品的衛生監督管理,防止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影響蛋制品衛生質量,保證消費者吃上衛生安全的蛋制品,現就進一步加強蛋制品加工衛生監督管理提出以下意見。
一、各蛋制品加工企業業主要提高對食品衛生安全重要性的認識,嚴格按照《食品衛生法》、《蛋制品衛生管理辦法》和《紹興市再制蛋加工企業衛生要求》內容,進行自查自糾,切實加強自身衛生管理,強化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衛生法制意識和責任意識,嚴把產品衛生安全質量關。
二、從事蛋制品加工必須具備基本衛生條件和設施,持有有效衛生許可證,嚴格按照《紹興市再制蛋加工企業衛生要求》開展加工經營活動,并按照加工工藝流程需要,對各加工功能間進行合理布局;在咸蛋加工(腌制、清洗)過程中不得使用河水,鮮蛋未經清洗消毒不得直接進入腌制或包料工序。
三、咸蛋加工過程中要嚴格按照《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2760-1996使用食品添加劑;不得在腌制液中加入明礬、二氯異氰脲酸鈉粉(獸用外藥)等非食品用化學物質;嚴禁用工業鹽腌制加工咸蛋及其它蛋制品;不得使用非食用級塑料桶作為容器腌制咸蛋。
四、各縣(市、區)衛生監督機構要對轄區內有關生產經營企業(戶)開展全面清查,加強對蛋制品加工全過程監管,規范加工經營行為,加強產品衛生監測,提高產品衛生質量。對生產和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要求蛋制品的行為要依法追究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各地監督檢查情況請于7月31日前報送紹興市衛生監督所一科(聯系人:毛寅森,聯系電話:8137179)。
二00六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