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畜牧業管理(農業農村)局,長白山管委會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各縣(市、區)畜牧業管理(農業農村)局:
為進一步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機制的意見》(國辦發〔2014〕47 號)和《農業農村部 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工作的通知》(農牧發〔2020〕6 號)要求,全面提升我省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工作效率,切實加強動物疫病防控,保護生態環境,保障食品安全,促進畜牧業綠色健康發展,現就進一步做好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信息化監管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清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信息化監管的重要作用
近年來,我省大力推進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體系建設,各類生產經營主體無害化處理意識不斷增強,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能力逐年提高,取得了積極成效。但是,部分市(縣)仍然存在責任意識不夠到位、體系布局不夠合理、保障措施不夠完善、監管機制不夠健全等問題,制約了無害化處理工作進一步提質增效。特別是在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信息化監管上存在明顯滯后的問題,雖然我省在2014年就開始利用“動監e通”系統推進病死豬無害化處理信息化監管,但由于各地重視程度不夠,宣傳不到位,致使我省在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信息化監管上覆蓋率和普及率偏低,這既不利于養殖場戶落實動物防疫主體責任,又增加了基層監管人員的工作量,也難以發現和杜絕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不規范申報和審核等行為,為全省動物疫病防控和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帶來了隱患。
二、規范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信息化管理流程
病死畜禽及病害畜禽產品的無害化處理監督管理實行全省統一的全程信息化管理。各地應當指導相關人員規范使用遠程視頻監控、吉林省動物衛生監督信息化管理系統“動監e通”等信息化管理系統,加強對病死畜禽及病害畜禽產品的申報、勘驗、收集、轉運、處理等環節的信息化管理。
(一)實施范圍。在全省畜禽養殖場戶基礎信息系統中具備養殖基礎信息的養殖場戶。
(二)申報方式。所有畜禽養殖場戶通過“檢疫e申報”APP進行病死畜禽信息的申報,申報時自動記錄處理時間及地理位置信息。“檢疫e申報”APP不限運營商,安卓版智能手機均可安裝使用。
(三)收集處理。已建成和實施集中無害化處理場的縣(市、區),由無害化處理場利用專用無害化處理收集車進行收集,收集車應安裝定位監控設備;收集處理過程通過“動監e通”實時上報信息,收集處理時自動記錄收集處理時間及地理位置信息。未實行集中無害化處理、具備無害化處理設施設備的養殖場戶,由所在鄉鎮畜牧獸醫人員通過“動監e通”對養殖場戶無害化處理過程進行監管。
(四)信息審核。鄉鎮畜牧獸醫人員根據養殖場戶無害化處理申報信息,進行現場勘驗,并通過“動監e通”進行信息初審。縣級畜牧獸醫人員通過“動監e通”系統對鄉鎮初審信息進行審核,確認處理數量及處理方式是否符合要求。“動監e通”系統實時進行信息推送,并對有關數據進行匯總分析。
三、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信息化管理實施時限及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7月30日前,省里將組織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信息化管理應用操作視頻培訓,各地要通過發放“明白紙”、開展專題講座等方式,向轄區內養殖場戶進行廣泛宣傳,為全面推進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信息化管理奠定基礎。
(二)組織實施階段。從8月1日起,全省全面實行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信息化管理,生豬養殖場戶不通過“動監e通”無害化處理APP進行申報,各地畜牧獸醫部門不通過“動監e通”系統進行無害化處理審核的,其病死豬無害化處理不再計入國家和省級補助范圍。無害化處理場自建信息化管理系統的,可逐級向省畜牧業管理局提出申請,經組織專項評估合格后,按照省里統一要求開放數據端口,實現與全省軟件系統交互對接數據、實時查詢和追溯管理,方可享受補助政策。
(三)驗收總結階段。11月30日前,省局組織對各地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信息化管理應用情況進行驗收,對好的經驗做法予以推廣,對存在的問題予以通報。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主要領導要高度重視,指定專人具體負責此項工作的組織實施和推進,強化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監管人員、工作經費和“動監e通”配備等條件保障,確保全省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信息化監管工作能有效落實。
(二)加大宣傳培訓力度。各地要加大對畜禽養殖場戶、無害化處理場、畜禽經營運輸的單位和個人等群體進行廣泛宣傳,通過制作發放宣傳掛圖、播放小視頻、推送信息等方式,深入宣傳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的有關規定要求,使其清晰知曉并自覺履行無害化處理責任,按要求對病死畜禽進行處理和信息化申報。
(三)建立督查和通報機制。省局將組織安排不定期對各地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信息化監管工作進行督查、調度、通報,并將此項工作納入全省動物防疫工作績效重點考核內容。
吉林省畜牧業管理局
2020年6月30日
日期:2020-07-01
為進一步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機制的意見》(國辦發〔2014〕47 號)和《農業農村部 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工作的通知》(農牧發〔2020〕6 號)要求,全面提升我省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工作效率,切實加強動物疫病防控,保護生態環境,保障食品安全,促進畜牧業綠色健康發展,現就進一步做好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信息化監管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清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信息化監管的重要作用
近年來,我省大力推進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體系建設,各類生產經營主體無害化處理意識不斷增強,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能力逐年提高,取得了積極成效。但是,部分市(縣)仍然存在責任意識不夠到位、體系布局不夠合理、保障措施不夠完善、監管機制不夠健全等問題,制約了無害化處理工作進一步提質增效。特別是在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信息化監管上存在明顯滯后的問題,雖然我省在2014年就開始利用“動監e通”系統推進病死豬無害化處理信息化監管,但由于各地重視程度不夠,宣傳不到位,致使我省在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信息化監管上覆蓋率和普及率偏低,這既不利于養殖場戶落實動物防疫主體責任,又增加了基層監管人員的工作量,也難以發現和杜絕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不規范申報和審核等行為,為全省動物疫病防控和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帶來了隱患。
二、規范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信息化管理流程
病死畜禽及病害畜禽產品的無害化處理監督管理實行全省統一的全程信息化管理。各地應當指導相關人員規范使用遠程視頻監控、吉林省動物衛生監督信息化管理系統“動監e通”等信息化管理系統,加強對病死畜禽及病害畜禽產品的申報、勘驗、收集、轉運、處理等環節的信息化管理。
(一)實施范圍。在全省畜禽養殖場戶基礎信息系統中具備養殖基礎信息的養殖場戶。
(二)申報方式。所有畜禽養殖場戶通過“檢疫e申報”APP進行病死畜禽信息的申報,申報時自動記錄處理時間及地理位置信息。“檢疫e申報”APP不限運營商,安卓版智能手機均可安裝使用。
(三)收集處理。已建成和實施集中無害化處理場的縣(市、區),由無害化處理場利用專用無害化處理收集車進行收集,收集車應安裝定位監控設備;收集處理過程通過“動監e通”實時上報信息,收集處理時自動記錄收集處理時間及地理位置信息。未實行集中無害化處理、具備無害化處理設施設備的養殖場戶,由所在鄉鎮畜牧獸醫人員通過“動監e通”對養殖場戶無害化處理過程進行監管。
(四)信息審核。鄉鎮畜牧獸醫人員根據養殖場戶無害化處理申報信息,進行現場勘驗,并通過“動監e通”進行信息初審。縣級畜牧獸醫人員通過“動監e通”系統對鄉鎮初審信息進行審核,確認處理數量及處理方式是否符合要求。“動監e通”系統實時進行信息推送,并對有關數據進行匯總分析。
三、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信息化管理實施時限及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7月30日前,省里將組織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信息化管理應用操作視頻培訓,各地要通過發放“明白紙”、開展專題講座等方式,向轄區內養殖場戶進行廣泛宣傳,為全面推進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信息化管理奠定基礎。
(二)組織實施階段。從8月1日起,全省全面實行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信息化管理,生豬養殖場戶不通過“動監e通”無害化處理APP進行申報,各地畜牧獸醫部門不通過“動監e通”系統進行無害化處理審核的,其病死豬無害化處理不再計入國家和省級補助范圍。無害化處理場自建信息化管理系統的,可逐級向省畜牧業管理局提出申請,經組織專項評估合格后,按照省里統一要求開放數據端口,實現與全省軟件系統交互對接數據、實時查詢和追溯管理,方可享受補助政策。
(三)驗收總結階段。11月30日前,省局組織對各地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信息化管理應用情況進行驗收,對好的經驗做法予以推廣,對存在的問題予以通報。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主要領導要高度重視,指定專人具體負責此項工作的組織實施和推進,強化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監管人員、工作經費和“動監e通”配備等條件保障,確保全省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信息化監管工作能有效落實。
(二)加大宣傳培訓力度。各地要加大對畜禽養殖場戶、無害化處理場、畜禽經營運輸的單位和個人等群體進行廣泛宣傳,通過制作發放宣傳掛圖、播放小視頻、推送信息等方式,深入宣傳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的有關規定要求,使其清晰知曉并自覺履行無害化處理責任,按要求對病死畜禽進行處理和信息化申報。
(三)建立督查和通報機制。省局將組織安排不定期對各地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信息化監管工作進行督查、調度、通報,并將此項工作納入全省動物防疫工作績效重點考核內容。
吉林省畜牧業管理局
2020年6月30日
日期:2020-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