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浙江開展青團專項監督抽檢 3批次樣品檢出不合格

   2020-04-01 食品伙伴網沐夕745
核心提示:4月1日,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了一期青團專項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的通告。近期該局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了青團專項監督抽檢,以
4月1日,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了一期青團專項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的通告。近期該局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了青團專項監督抽檢,以流通環節在售預包裝及散裝節令食品青團為抽檢對象,共抽取青團100批次,檢驗合格樣品97批次,不合格3批次,合格率為97%。
 
  據悉,本次抽樣場所主要為浙江省內消費量較大的商場、連鎖超市、農貿市場等。抽檢樣品覆蓋杭州、紹興、嘉興、湖州等9個市,抽樣地點包括農貿市場、超市、小食雜店、小型餐館、小吃店等場所,覆蓋生產經營單位92家,涉及生產企業(包括食品小作坊、現場制售單位)87家。
 
  信息顯示,本次抽檢的不合格樣品為:上海新歐尚超市有限公司紹興店銷售的手工青團(生產日期為2020-03-17)檢出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GB2760中米粉制品的規定;紹興市千客隆超市有限公司嘉禾花園購物中心銷售的標稱紹興市越城區勤奮食品廠生產的艾餃(蒸煮類)(生產日期為2020-03-11 )檢出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GB2760中米粉制品的規定;浙江福泰隆連鎖超市有限公司銀泰店銷售的標稱金華市聚香園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青團(麻芯味)(生產日期為2020-03-10)檢出脫氫乙酸及其鈉鹽、山梨酸及其鉀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GB2760中米粉制品的規定。
 
  通告中提到,本次抽檢依據《衛生部關于食品添加劑亮藍不得用于青團的批復》( 衛監督函〔2010〕225號):“青團”在GB2760食品分類系統中屬于糧食和糧食制品類別的米粉制品,其食品添加劑使用限量根據《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4)米粉制品的限量要求進行判定。根據《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4)規定,米粉制品中不得使用脫氫乙酸及其鈉鹽、山梨酸及其鉀鹽。
 
  另外,通告中還提到,相關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可在收到不合格結果通知后的7個工作日內向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提出復檢或異議申請。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紹興、金華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并進行整改。紹興、金華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應責令銷售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并依法予以查處。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7日內向社會公布風險防控措施,3個月內向我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青團專項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20年第13期)不合格樣品信息
序號 標稱生產企業名稱 標稱生產企業地址 被抽樣單位名稱 被抽樣單位地址 食品名稱 規格型號 商標 生產日期/批號 不合格項目║檢驗結果║標準值 檢驗機構 備注
1 金華市聚香園食品有限公司 金華市羅店鎮羅店工業園(華威服裝公司內) 浙江福泰隆連鎖超市有限公司銀泰店 浙江省金華市婺城區解放東路168號銀泰天地(地下一層)底樓 青團(麻芯味) 散裝稱重 / 2020-03-10 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0.254g/kg║不得檢出          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0.206g/kg║不得檢出 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
2 / / 上海新歐尚超市有限公司紹興店 浙江省紹興市越城區勝利東路386號 手工青團 / / 2020-03-17 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0.326g/kg║不得檢出   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
3 紹興市越城區勤奮食品廠 紹興市越城區亭山工業園區一號樓二樓 紹興市千客隆超市有限公司嘉禾花園購物中心 浙江省紹興市環城東路1950號第一層、地下一層局部 艾餃(蒸煮類) 350g/盒 圖形商標 2020-03-11 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0.487g/kg║不得檢出 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
(來源: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食品抽檢不合格-20200330

      相關報道: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青團專項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20年第13期)

      本文由食品伙伴網食品資訊中心編輯,供網友參考,歡迎轉載,轉載請注明出處!有任何疑問,請聯系news@foodmate.net。



日期:2020-04-01
 
地區: 浙江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評論 0
 
更多>同類資訊
推薦圖文
推薦資訊
點擊排行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