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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關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9年第49期)

   2019-12-02 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645
核心提示:近期,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組織專項抽檢,共8類食品1419批次樣品,檢測項目見附件。具體情況如下:  一、總體情況:  本次
近期,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組織專項抽檢,共8類食品1419批次樣品,檢測項目見附件。具體情況如下:


  一、總體情況:


  本次抽檢樣品中,合格樣品1411批次(含49批次保健食品),不合格樣品8批次。不合格樣品中:食用農產品6批次、酒類1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公主嶺市張澤華蔬菜攤床銷售的標稱李孩蔬菜攤床為進貨來源的綠豆芽(散裝稱重),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二)公主嶺市文晶蔬菜攤床銷售的標稱農貿市場李孩蔬菜攤床為進貨來源的綠豆芽(散裝稱重),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三)洮南市草根兒便利店玫瑰園分店銷售的標稱洮南鳳東豆芽為進貨來源的綠豆芽(散裝稱重),亞硫酸鹽(以SO2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四)公主嶺市范家屯鎮興泰商廈張大芹蔬菜攤床銷售的標稱小田蔬菜批發經銷處為進貨來源的綠豆芽(散裝稱重),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五)松原市寧江區雙輝生鮮超市銷售的標稱王鳳霞為進貨來源的綠豆芽(散裝稱重),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六)德惠市勝利街明天海鮮加工坊銷售的標稱水潤發海鮮批發為進貨來源的小青蝦(散裝稱重),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七)吉林市豐滿區西紅市超市銷售的標稱沈陽市純卿食品廠生產的泡椒黃瓜(醬腌菜)(240克/袋、須彌山商標),阿斯巴甜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黑龍江省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八)標稱吉林珈裕紅葡萄酒有限公司生產的冰山葡萄酒(750ml/瓶、酒精度:11.5%vol、珈裕紅商標),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明示質量要求。檢驗機構為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三、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已通報各地市場(食品)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白城、松原、公主嶺市市場(食品)監管部門已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 吉林、松原、公主嶺市市場(食品)監管部門已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通告所列不合格食品,請撥打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電話12315熱線投訴舉報。


  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


  2019年12月2日


  附件


     附件1:本次檢驗項目(第49期).docx


     附件2:部分不合格項目的小知識(第49期).docx


     附件3:食品抽檢不合格-20191202(第49期).xls


     附件4:食品抽檢合格-20191202(第49期).xls


     附件5:保健食品抽檢合格-20191202(第49期).xls



日期:2019-12-02
 
地區: 吉林 吉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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