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開展監督抽檢肉制品、飲料、蔬菜制品、糕點、保健食品等5大類食品35批次樣品,根據食品相關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10批次樣品不合格,25批次樣品合格。現將具體情況公示如下:
一、 不合格食品情況(詳見附件1和附件2)
(一)張家界茅巖莓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湖南張家界應用植物研究所生產的茅巖莓茶,經湖南省食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霉菌和酵母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標稱湖南懷化市鶴城區石門巖天山泉水廠生產的天楊桶裝飲用水,經湖南省食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銅綠假單胞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懷化市經濟開發區美佳源配送中心 銷售的,標稱懷化市品源純凈水廠生產的潤甜優質飲用水,經湖南省食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銅綠假單胞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標稱湖南省塘沖飲品有限責任公司 生產的九龍嶺包裝飲用水,經湖南省食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銅綠假單胞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標稱湖南省塘沖飲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九龍嶺養生泉包裝飲用水,經湖南省食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銅綠假單胞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標稱長沙市雪旺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拉絲吐司(面包),經湖南省食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 菌落總數和霉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七)標稱瀏陽市大光湖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爽口小蘿卜頭(60克),經湖南省食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 糖精鈉(以糖精計)和二氧化硫殘留量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瀏陽市大光湖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八)標稱瀏陽市大光湖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爽口小蘿卜頭(130克),經湖南省食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 糖精鈉(以糖精計)和二氧化硫殘留量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瀏陽市大光湖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九)標稱長沙永紅食品有限公司韻紅食品廠生產的羊肉味烤肉串,經湖南省食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 菌落總數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標稱長沙永紅食品有限公司韻紅食品廠生產的牛肉味烤肉串,經湖南省食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 菌落總數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長沙、邵陽、張家界、懷化等市市場監管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依法予以查處,并要求責令有關食品生產經營者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長沙、邵陽、張家界、懷化等市市場監管局應自本公示發布之日起7日內向社會公布相關食品安全風險防控措施,3個月內對有關食品生產經營者采取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布,并向省局報告。
二、合格保健食品情況(詳見附件3)
特此公示。
附件: 1.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保健食品信息表.xls
2.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信息表.xls
3.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合格保健食品信息表.xls
4.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部分不合格項目的小知識.docx
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6日
日期:2019-11-27
一、 不合格食品情況(詳見附件1和附件2)
(一)張家界茅巖莓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湖南張家界應用植物研究所生產的茅巖莓茶,經湖南省食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霉菌和酵母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標稱湖南懷化市鶴城區石門巖天山泉水廠生產的天楊桶裝飲用水,經湖南省食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銅綠假單胞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懷化市經濟開發區美佳源配送中心 銷售的,標稱懷化市品源純凈水廠生產的潤甜優質飲用水,經湖南省食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銅綠假單胞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標稱湖南省塘沖飲品有限責任公司 生產的九龍嶺包裝飲用水,經湖南省食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銅綠假單胞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標稱湖南省塘沖飲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九龍嶺養生泉包裝飲用水,經湖南省食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銅綠假單胞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標稱長沙市雪旺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拉絲吐司(面包),經湖南省食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 菌落總數和霉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七)標稱瀏陽市大光湖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爽口小蘿卜頭(60克),經湖南省食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 糖精鈉(以糖精計)和二氧化硫殘留量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瀏陽市大光湖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八)標稱瀏陽市大光湖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爽口小蘿卜頭(130克),經湖南省食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 糖精鈉(以糖精計)和二氧化硫殘留量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瀏陽市大光湖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九)標稱長沙永紅食品有限公司韻紅食品廠生產的羊肉味烤肉串,經湖南省食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 菌落總數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標稱長沙永紅食品有限公司韻紅食品廠生產的牛肉味烤肉串,經湖南省食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 菌落總數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長沙、邵陽、張家界、懷化等市市場監管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依法予以查處,并要求責令有關食品生產經營者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長沙、邵陽、張家界、懷化等市市場監管局應自本公示發布之日起7日內向社會公布相關食品安全風險防控措施,3個月內對有關食品生產經營者采取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布,并向省局報告。
二、合格保健食品情況(詳見附件3)
特此公示。
附件: 1.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保健食品信息表.xls
2.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信息表.xls
3.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合格保健食品信息表.xls
4.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部分不合格項目的小知識.docx
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6日
日期:2019-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