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推進落實“放管服”改革,明確監管職責,構建權責明確、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監管機制,促進公平競爭和保護經營者及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市市場監管局擬決定廢止《深圳經濟特區查處無照經營行為的規定》和《深圳市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為條例》。為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和參與權,提高文件草擬質量,根據《深圳市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市政府令第305號),現就廢止《深圳經濟特區查處無照經營行為的規定》和《深圳市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為條例》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可在2019年12月20日前,通過以下兩種方式反饋:
(一)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7010號工商物價大廈1508房劉浩收,聯系電話:83070549(郵編:518040),并請在信封上注明“規范性文件征求意見”字樣。
(二)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liuhao2@mail.amr.sz.gov.cn。
附件:1. 關于廢止《深圳經濟特區查處無照經營行為的規定》的說明
2. 關于廢止《深圳市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為條例》的說明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1日
日期:2019-11-25
為進一步推進落實“放管服”改革,明確監管職責,構建權責明確、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監管機制,促進公平競爭和保護經營者及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市市場監管局擬決定廢止《深圳經濟特區查處無照經營行為的規定》和《深圳市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為條例》。為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和參與權,提高文件草擬質量,根據《深圳市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市政府令第305號),現就廢止《深圳經濟特區查處無照經營行為的規定》和《深圳市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為條例》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可在2019年12月20日前,通過以下兩種方式反饋:
(一)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7010號工商物價大廈1508房劉浩收,聯系電話:83070549(郵編:518040),并請在信封上注明“規范性文件征求意見”字樣。
(二)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liuhao2@mail.amr.sz.gov.cn。
附件:1. 關于廢止《深圳經濟特區查處無照經營行為的規定》的說明
2. 關于廢止《深圳市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為條例》的說明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1日
日期:2019-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