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天津市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

   2019-03-25 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468
核心提示:為落實《國務院關于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意見》(國發〔2019〕5號),在我市全面推行雙隨機、一
為落實《國務院關于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意見》(國發〔2019〕5號),在我市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結合我市監管實際,我委代市人民政府組織起草了《天津市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現予以公布,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一、征求意見主要內容
 
  《天津市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
 
  二、征求意見有關事項
 
  有關單位、個人如有修改意見,請于2019年3月31日前,通過電子郵件或郵寄方式直接向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信用監管處反饋意見,逾期未反饋視為無意見。
 
  附件:《天津市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
 
  聯系人:薄克學  聯系電話:24452928
 
  郵箱:tjscjgw_qg@163.com
 
  聯系地址:天津市河北區民主道38號
 
  郵編:300010
 
  2019年3月22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
 
  天津市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實施辦法


  (征求意見稿)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立法依據】為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優化營商環境,根據《國務院關于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意見》(國發〔2019〕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廣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國辦發〔2015〕58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本市行政區域內各級市場監管領域相關部門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適用本辦法。
 
  市場監管領域相關部門(以下稱監管相關部門 )是指對各市場領域中的生產、經營、交易行為及商品和服務具有監督管理職責的行政機關。
 
  第三條【雙隨機概念】“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是指行政機關通過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的方式實施行政檢查,檢查結果向社會公開公示。
 
  第四條【工作要求】各級監管相關部門應將“雙隨機、一公開”作為日常監管的基本手段,實現常態化。
 
  對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的監管領域,原則上不再部署專項檢查和全覆蓋式排查。
 
  第五條【聯合檢查】市、區兩級分別開展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實現一次多查。
 
  第六條【基本原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應堅持依法實施、公平公正、公開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則。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七條【市政府職責】市人民政府領導全市“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建設全市統一的“雙隨機、一公開”信息化平臺。
 
  第八條【區政府職責】各區人民政府領導本轄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并組織開展區級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檢查。
 
  第九條【聯席會議】建立市、區兩級聯席會議制度,協同推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檢查。
 
  第十條【市級部門職責】市市場監管部門負責牽頭推動全市“雙隨機、一公開”工作,并牽頭組織市級聯席會議,推動市級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檢查。
 
  各市級監管相關部門負責推動、指導、督促本系統“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參加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檢查。
 
  第三章   隨機抽查事項清單
 
  第十一條【抽查清單】建立全市監管相關部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
 
  除關系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特殊重點領域外,所有行政檢查事項一律列入隨機抽查事項清單。
 
  第十二條【清單內容】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分為重點檢查事項和一般檢查事項,內容包括抽查項目、檢查對象、事項類別、檢查方式、檢查主體和檢查依據。
 
  一般檢查事項針對一般監管領域,由各市級監管相關部門及各區人民政府自行設定抽查比例上限。重點檢查事項針對重點監管領域,抽查比例不設上限,但應分批次抽查,并隨機確定批次順序。
 
  第十三條【實施范圍】各級政府及市場監管領域相關部對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中的檢查事項,除查處投訴舉報、上級交辦、轉辦事項等情況外,一律實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
 
  第十四條【清單公開】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向社會公開公示,并隨法律、法規、規章立、改、廢、釋及工作實際情況等進行動態調整。
 
  第四章   抽查計劃
 
  第十五條【抽查計劃制度】建立“雙隨機、一公開”年度抽查計劃制度。抽查計劃包括檢查對象、抽查事項、抽取比例和頻次、檢查重點、檢查方式和時間安排等。
 
  抽查計劃應當向社會公開公示。
 
  第十六條【計劃制定原則】年度抽查計劃應覆蓋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全部項目,并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和監管實際情況,合理確定抽查比例、頻次。
 
  各級監管相關部門要按照風險等級、信用水平,對檢查對象采取差異化分類監管措施。
 
  第十七條【抽查計劃制定】各市級監管相關部門應于每年12月底前確定本系統下年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抽查重點。
 
  各區級監管相關部門根據抽查重點,于次年1月底前制定本部門年度抽查計劃,報市級部門備案。需要市級部門實施檢查的抽查事項,應當由市級部門制定年度抽查計劃。
 
  第十八條【聯合檢查計劃】每年3月底前,各市級監管相關部門和各區人民政府應制定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年度抽查計劃。
 
  第十九條【計劃的實施】各級監管相關部門要嚴格依照“雙隨機、一公開”年度抽查計劃實施行政檢查活動,按照規定的要求和時限完成檢查計劃。
 
  第二十條【計劃的調整】發現普遍性問題或者有突發性風險的領域,可以動態調整檢查計劃,適當提高抽查比例和頻次。
 
  對通過投訴舉報、轉辦交辦、數據監測等發現的違法違規個案線索,要立即實施檢查、處置。
 
  第五章  部門聯合檢查
 
  第二十一條【聯合檢查機制】建立市、區兩級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
 
  部門聯合“雙隨機”抽查堅持集約型原則,綜合協同監管,避免多頭檢查和重復檢查。
 
  第二十二條【市級聯合檢查】市級“雙隨機、一公開”聯席會議依據監管風險、重大問題事故、大數據監測等,適時發起全市性部門聯合“雙隨機”抽查,并確定檢查對象、參與部門、檢查層級和檢查重點等。
 
  第二十三條【一般聯查】各區人民政府要統籌各監管相關部門抽查計劃的實施,多部門檢查對象名單有重合的,要組織相關部門實施聯合檢查,不得多頭檢查。
 
  第二十四條【特殊部門】不按行政區域設置的監管相關部門,應按照職責分工和監管地域,參加市區兩級部門聯合“雙隨機”抽查。
 
  第二十五條【發起式聯查】各級監管相關部門因監管實際需要,可以向本級其他部門提出聯合抽查的需求,經協商一致,列入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年度抽查計劃。
 
  第二十六條【突發式聯查】各監管相關部門因突發性事件或上級工作部署需要臨時發起部門聯合“雙隨機”抽查的,應制定或調整“雙隨機、一公開”抽查計劃,及時向社會公開。
 
  第二十七條【替代其他檢查】現有涉及行政檢查活動的各類聯席會議機制、綜合治理機制、聯合執法機制等,可以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一律列入年度抽查計劃,采用部門聯合“雙隨機”抽查形式開展行政檢查。
 
  第二十八條【檢查方式】部門聯合“雙隨機”抽查可以采取實地核查、書面檢查、網絡監測等方式。
 
  涉及專業領域的,可以委托有資質的機構開展檢驗檢測、財務審計、調查咨詢等工作,或依法采用相關機構作出的鑒定結論。
 
  第二十九條【線索處理】抽查中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進行懲處;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時移送司法機關。
 
  第六章  信息化平臺
 
  第三十條【統一平臺】各級監管相關部門和各區人民政府共同使用全市統一的“雙隨機、一公開”信息化平臺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
 
  第三十一條【平臺功能】“雙隨機、一公開”信息化平臺實行“雙隨機、一公開”的全流程整合,全程留痕、可追溯。
 
  第三十二條【兩庫建設】各級監管相關部門應建立和維護檢查對象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并導入“雙隨機、一公開”信息化平臺。
 
  第三十三條【平臺特點】“雙隨機、一公開”信息化平臺實行跨區域、跨部門、跨層級的互聯互通,檢查線索共享、檢查結果互認。
 
  第三十四條【結果公開】各級監管相關部門按照“誰檢查、誰錄入、誰公開”的原則,在檢查任務完成后的10個工作日內,將檢查結果錄入“雙隨機、一公開”信息化平臺。
 
  檢查結果歸集到相關市場主體名下,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天津市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渠道,向社會公開公示。
 
  第三十五條【結果應用】抽查檢查結果在各級監管相關部門間共享、互認,并應用于各領域“黑名單”管理和我市信用風險分類機制、跨部門聯合獎懲機制。
 
  第三十六條【平臺融合】各監管相關部門已有的“雙隨機、一公開”工作平臺,要與全市“雙隨機、一公開”信息化平臺整合融合,監管信息互聯互通,避免數據重復錄入、多頭報送。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七條【責任追究】各級監管相關部門及執法檢查人員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承擔行政責任,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一)不執行或者拖延執行抽查任務的;
 
  (二)未按要求進行抽查檢查,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違反法定檢查程序的;
 
  (四)超越或者濫用法定職權的;
 
  (五)違法實施行政強制措施的;
 
  (六)對違法違規行為,未及時懲處或發現涉嫌犯罪線索,未依法移送司法機關的;
 
  (七)未依法及時公示抽查檢查結果,造成不良后果的;
 
  (八)其他依法依規應當追究責任的。
 
  第三十八條【盡職免責】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中,被監管對象發生問題的,各級監管相關部門及執法檢查人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免除行政責任:
 
  (一)按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抽查工作計劃安排,充分履行抽查檢查職責的;
 
  (二)因被檢查對象原因,致使執法檢查人員在抽查計劃規定時間內無法實施行政檢查的;
 
  (三)因現有專業技術手段限制,不能發現所存在問題的;
 
  (四)被檢查對象發生事故,性質上與執法檢查人員的抽查檢查不存在因果關系的;
 
  (五)對發現的違法行為和事故隱患已經依法查處或采取行政強制措施,因被檢查對象拒不改正或再次違法擅自啟用而發生重大危害性事故的;
 
  (六)因被委托進行檢查的專業機構出具虛假報告等,導致錯誤判定或者處理的;
 
  (七)其他依法依規不應當追究責任的。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九條【經費保障】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做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部門聯合“雙隨機”抽查及“雙隨機、一公開”信息化平臺的經費保障工作。
 
  第四十條【督查考核】“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及部門聯合“雙隨機”抽查工作情況納入政府績效考核體系,加強督查督導。
 
  第四十一條【無照經營】對無證無照經營行為,各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國務院《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查處。
 
  第四十二條【有效期限】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為  年。
 
   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天津市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docx



日期:2019-03-25
 
地區: 天津
行業: 認證體系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評論 0
 
更多>同類資訊
推薦圖文
推薦資訊
點擊排行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