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關于3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8年第35號),涉及遼寧省1家食品生產企業。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抽檢基本情況
近期,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組織的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深圳沃爾瑪百貨零售有限公司天津新開路分店銷售的標稱遼寧溝幫子云杉熏雞有限公司生產的瓦西里烤腸(熏煮香腸原味)(抽樣單編號:GC18000000001230916,規格型號:280克/袋,生產日期:2018-06-05),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查處情況
遼寧溝幫子云杉熏雞有限公司涉嫌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給予當事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遼)食藥監食罰〔2018〕8號)。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遼寧溝幫子云杉熏雞有限公司對不合格產品產生原因進行了排查,查明由于運輸、搬運過程控制不嚴,導致該批產品擠壓和重卸,且地區溫度差異大,使個別產品包裝袋漏氣或離合,導致產品檢驗不合格。企業進行了整改,完善生產運輸過程控制流程,并進行了食品安全教育學習。監管部門對企業的整改情況進行了復查,達到整改要求,結果合格。
遼寧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1月14日
日期:2019-01-15
一、抽檢基本情況
近期,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組織的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深圳沃爾瑪百貨零售有限公司天津新開路分店銷售的標稱遼寧溝幫子云杉熏雞有限公司生產的瓦西里烤腸(熏煮香腸原味)(抽樣單編號:GC18000000001230916,規格型號:280克/袋,生產日期:2018-06-05),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查處情況
遼寧溝幫子云杉熏雞有限公司涉嫌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給予當事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遼)食藥監食罰〔2018〕8號)。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遼寧溝幫子云杉熏雞有限公司對不合格產品產生原因進行了排查,查明由于運輸、搬運過程控制不嚴,導致該批產品擠壓和重卸,且地區溫度差異大,使個別產品包裝袋漏氣或離合,導致產品檢驗不合格。企業進行了整改,完善生產運輸過程控制流程,并進行了食品安全教育學習。監管部門對企業的整改情況進行了復查,達到整改要求,結果合格。
遼寧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1月14日
日期:201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