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節將至,食品安全牽動著千家萬戶,周口市公安局荷花分局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餐桌安全的新期待,把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食品藥品違法犯罪作為打擊的重點。
12月18日,按照工作部署部署,荷花分局治安大隊大隊長曹國梁帶領三中隊民警開展食品安全檢查。在對交通路西段一鹵肉店進行檢查時發現鹵肉鍋內有有一疑似罌粟殼的料包,民警隨對鹵肉進行提取并送檢測機構檢測。
經檢測,其鹵肉含有不允許添加的罌粟堿成份,罌粟堿的檢測值為16.0μg/kg,12月20日,店老板張某某因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荷花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當巡查人員對位于七一西路一家肉店進行檢查時發現,其店內有一包罌粟殼,民警隨即對其店內鹵制的豬頭肉進行提取并送檢測機構檢測。
經檢測,其鹵肉含有不允許添加的罌粟堿的檢測值為11.2μg/kg,12月20日,店老板宋某某因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荷花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日期:2018-12-29
12月18日,按照工作部署部署,荷花分局治安大隊大隊長曹國梁帶領三中隊民警開展食品安全檢查。在對交通路西段一鹵肉店進行檢查時發現鹵肉鍋內有有一疑似罌粟殼的料包,民警隨對鹵肉進行提取并送檢測機構檢測。
經檢測,其鹵肉含有不允許添加的罌粟堿成份,罌粟堿的檢測值為16.0μg/kg,12月20日,店老板張某某因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荷花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當巡查人員對位于七一西路一家肉店進行檢查時發現,其店內有一包罌粟殼,民警隨即對其店內鹵制的豬頭肉進行提取并送檢測機構檢測。
經檢測,其鹵肉含有不允許添加的罌粟堿的檢測值為11.2μg/kg,12月20日,店老板宋某某因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荷花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日期:2018-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