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什么要出臺《廣西壯族自治區散裝食品經營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廣西壯族自治區散裝食品經營管理規范》自2014年實施以來,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不斷加大對散裝食品的監管力度,散裝食品標簽標識得到進一步規范,散裝食品質量安全監管水平不斷提升。隨著新《食品安全法》的實施以及監管的實際情況,對散裝食品的監督管理又有了新的要求,因此,對原“規范”進行修訂,并上升為管理辦法,符合基層監管實際,是推進散裝食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向精細化轉變的必然要求。
二、“辦法”修訂的主要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2. 《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令第20號)
3.《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3號)
三、“辦法”修訂的主要過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關法律、法規規定,食品流通處結合上半年散裝食品銷售質量安全監管調研情況,于8月24日起草并下發了《廣西壯族自治區散裝食品經營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向局機關有關處室、各市局等31個單位征求意見,共征得反饋意見1條。在將各單位的反饋意見進行匯總并認真分析梳理后,形成《廣西壯族自治區散裝食品經營管理辦法》。
四、“辦法”的主要內容
本辦法共十六條。
第一條至第四條,包含了實施目的、適用范圍、散裝食品的含義等。
第四條至第十條,提出了散裝食品經營者應當履行的責任、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職責、散裝食品貯存、運輸、裝卸應當具備的條件、銷售散裝食品應當遵守的條件和不得銷售的情形等。
第十一至第十五條明確了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職責。
第十六條規定了“辦法”的施行日期。
日期:2018-11-07
《廣西壯族自治區散裝食品經營管理規范》自2014年實施以來,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不斷加大對散裝食品的監管力度,散裝食品標簽標識得到進一步規范,散裝食品質量安全監管水平不斷提升。隨著新《食品安全法》的實施以及監管的實際情況,對散裝食品的監督管理又有了新的要求,因此,對原“規范”進行修訂,并上升為管理辦法,符合基層監管實際,是推進散裝食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向精細化轉變的必然要求。
二、“辦法”修訂的主要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2. 《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令第20號)
3.《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3號)
三、“辦法”修訂的主要過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關法律、法規規定,食品流通處結合上半年散裝食品銷售質量安全監管調研情況,于8月24日起草并下發了《廣西壯族自治區散裝食品經營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向局機關有關處室、各市局等31個單位征求意見,共征得反饋意見1條。在將各單位的反饋意見進行匯總并認真分析梳理后,形成《廣西壯族自治區散裝食品經營管理辦法》。
四、“辦法”的主要內容
本辦法共十六條。
第一條至第四條,包含了實施目的、適用范圍、散裝食品的含義等。
第四條至第十條,提出了散裝食品經營者應當履行的責任、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職責、散裝食品貯存、運輸、裝卸應當具備的條件、銷售散裝食品應當遵守的條件和不得銷售的情形等。
第十一至第十五條明確了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職責。
第十六條規定了“辦法”的施行日期。
日期:2018-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