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對成都家樂福超市有限公司青石橋店銷售的不合格老醬鹵瓜子(葵瓜子,奶油味)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18年第5號)

   2018-05-25 四川省食藥監局645
核心提示:  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總局)發布的《關于春節食品專項抽檢18批次產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8年第34號),
   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總局)發布的《關于春節食品專項抽檢18批次產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8年第34號),涉及我省1批次在成都家樂福超市有限公司青石橋店銷售的老醬鹵瓜子(葵瓜子,奶油味)。現將該不合格產品的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況
 
  總局2018年第34號通告我省1批次不合格老醬鹵瓜子(葵瓜子,奶油味),抽樣單編號:GC17000408459;產品名稱:老醬鹵瓜子(葵瓜子,奶油味);生產日期:2017-11-23;規格型號:268克/袋;保質期:12個月;被抽樣單位:成都家樂福超市有限公司青石橋店;標稱生產者:民勤縣德盛貿易有限責任公司;不合格項目:霉菌。
 
  二、經營環節核查處置情況
 
  (一)產品控制情況
 
  經成都市錦江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現場調查,成都家樂福超市有限公司青石橋店購進該批次不合格食品18袋,共計4.824公斤,貨值154.8元;已銷售17袋,共計4.556公斤;庫存(未銷售)1袋,共計0.268公斤;下架封存1袋,共計0.268公斤(已于2018年1月24日由該企業自行報損,銷毀)。
 
  錦江區局責令該企業立即暫停銷售不合格食品,且啟動召回程序。
 
  (二)排查整改復查
 
  經排查,造成該批次產品不合格的原因是由于生產環節所致,當事人購進該食品時把關不嚴,未逐批核對該食品的合格檢驗報告。錦江區局責令該企業立即停止銷售不合格的產品;對不合格批次的產品進行召回;加強學習,提高食品安全意識,完善進貨查驗制度。
 
  錦江區局已于2018年2月5日組織復查驗收。
 
  (三)行政處罰情況
 
  錦江區局于2018年1月30日對該案進行立案查處。經調查,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錦江區局于2018年3月27日給予該企業如下行政處罰:
 
  1. 沒收違法所得10.84元(人民幣壹拾元捌角肆分);
 
  2. 罰款50000元(人民幣伍萬元整)。
 
  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2日
 



日期:2018-05-25
 
地區: 四川 成都市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評論 0
 
更多>同類資訊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