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3日,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據《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安全飛行檢查辦法》(桂食藥監法〔2015〕1號)和《食品生產飛行檢查實施工作方案》(桂食藥辦食生〔2016〕13號)等相關規定,組織檢查組對馬山縣加芳江邊粉廠(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SC10145012400089,生產地址:馬山縣加方鄉加方街)進行了飛行檢查,現將檢查發現的問題通告如下:
一、未能嚴格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裝車間內空調后方地面未保持清潔,有積塵和蟲害侵入痕跡;物料輸送帶上方風扇網有污垢,存在污染食品風險;物料輸送帶上直接與食品接觸的白布有霉點;未能提供“香滿園”食用調和油供應商的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未能提供“三發米業”大米、“香滿園”食用調和油的進貨記錄和使用記錄。
二、未能嚴格落實產品檢驗檢測制度。未每批產品進行出廠檢驗。
三、其他問題。現場無打碼設備,經詢問現場工作人員,產品標簽均未標明生產日期;鮮濕米粉產品標簽配料“水、優質大米”未按加入量的遞減順序排列;包裝車間發現存放有使用過的“香滿園”食用調和油(生產日期20170814,保質期6個月)已超過保質期,油桶底部有白色沉淀,現場查看4月1至3日的大米使用記錄及部分產品銷售記錄,并經現場工作人員證實,該食用調和油用于產品生產,涉嫌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生產食品。
檢查組已將檢查發現的問題書面反饋馬山縣加芳江邊粉廠和南寧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根據屬地監管職責劃分,我局已要求南寧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發現的問題進行處理,馬山縣加芳江邊粉廠應按要求認真進行整改,并積極配合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開展的調查和處理工作。南寧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及時將處理結果報送我局,并采取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4月9日
日期:2018-04-24
一、未能嚴格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裝車間內空調后方地面未保持清潔,有積塵和蟲害侵入痕跡;物料輸送帶上方風扇網有污垢,存在污染食品風險;物料輸送帶上直接與食品接觸的白布有霉點;未能提供“香滿園”食用調和油供應商的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未能提供“三發米業”大米、“香滿園”食用調和油的進貨記錄和使用記錄。
二、未能嚴格落實產品檢驗檢測制度。未每批產品進行出廠檢驗。
三、其他問題。現場無打碼設備,經詢問現場工作人員,產品標簽均未標明生產日期;鮮濕米粉產品標簽配料“水、優質大米”未按加入量的遞減順序排列;包裝車間發現存放有使用過的“香滿園”食用調和油(生產日期20170814,保質期6個月)已超過保質期,油桶底部有白色沉淀,現場查看4月1至3日的大米使用記錄及部分產品銷售記錄,并經現場工作人員證實,該食用調和油用于產品生產,涉嫌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生產食品。
檢查組已將檢查發現的問題書面反饋馬山縣加芳江邊粉廠和南寧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根據屬地監管職責劃分,我局已要求南寧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發現的問題進行處理,馬山縣加芳江邊粉廠應按要求認真進行整改,并積極配合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開展的調查和處理工作。南寧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及時將處理結果報送我局,并采取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4月9日
日期:2018-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