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抽檢水果制品56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抽檢水果制品56批次,合格樣品52批次,不合格樣品4批次,占比7.14%。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鄂爾多斯市伊金霍洛旗萬力超市經營的金桔片,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0.30g/kg,標準規定為0.10g/kg。檢驗機構為國家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中心。
鄂爾多斯市伊金霍洛旗萬力超市經營的灰棗干,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1.80g/kg,標準規定為0.10g/kg。檢驗機構為國家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中心。
赤峰市翁牛特旗烏丹鎮梁麗超市經營的若無棗片,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1.51g/kg,標準規定為0.10g/kg。檢驗機構為內蒙古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呼和浩特市頂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葡萄干,霉菌檢出值為7.6×103CFU/g,標準規定為50CFU/g。檢驗機構為內蒙古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三、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鄂爾多斯市、赤峰市和呼和浩特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經營企業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控制風險,分析原因,追查來源、認真整改,并依法予以查處。核查處置情況于2018年3月25日前報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并向社會公布。
四、本次抽檢全部檢驗合格生產企業21家52批次,具體名單見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1. (內食藥監通告〔2017〕79號)本次檢驗項目.doc
2. (內食藥監通告〔2017〕79號)附件 食品抽檢不合格-20171225-水果制品.xls
3. (內食藥監通告〔2017〕79號)附件 食品抽檢合格-20171225-水果制品.xls
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7日
日期:2017-12-30
一、總體情況:抽檢水果制品56批次,合格樣品52批次,不合格樣品4批次,占比7.14%。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鄂爾多斯市伊金霍洛旗萬力超市經營的金桔片,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0.30g/kg,標準規定為0.10g/kg。檢驗機構為國家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中心。
鄂爾多斯市伊金霍洛旗萬力超市經營的灰棗干,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1.80g/kg,標準規定為0.10g/kg。檢驗機構為國家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中心。
赤峰市翁牛特旗烏丹鎮梁麗超市經營的若無棗片,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1.51g/kg,標準規定為0.10g/kg。檢驗機構為內蒙古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呼和浩特市頂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葡萄干,霉菌檢出值為7.6×103CFU/g,標準規定為50CFU/g。檢驗機構為內蒙古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三、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鄂爾多斯市、赤峰市和呼和浩特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經營企業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控制風險,分析原因,追查來源、認真整改,并依法予以查處。核查處置情況于2018年3月25日前報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并向社會公布。
四、本次抽檢全部檢驗合格生產企業21家52批次,具體名單見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1. (內食藥監通告〔2017〕79號)本次檢驗項目.doc
2. (內食藥監通告〔2017〕79號)附件 食品抽檢不合格-20171225-水果制品.xls
3. (內食藥監通告〔2017〕79號)附件 食品抽檢合格-20171225-水果制品.xls
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7日
日期:2017-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