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寧縣舜帝茶業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4日至7月25日,湖南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組織相關檢查人員參加的飛行檢查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 14881—2013)、《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茶葉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2006版)》等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規定,重點對你公司生產主體資格、生產環境條件、進貨查驗結果、生產過程控制、產品檢驗結果、貯存及交付控制、從業人員管理和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8個方面情況進行了飛行檢查,現將發現的問題函告如下:
一、生產主體資格
1.企業的內包裝車間內,現場發現產品名稱:帝子靈芽青錢柳紅茶;原料:古樹青錢柳葉一芽野生茶;執行標準:GB/T13738.2-2008;生產許可證:SC11443052806010;凈含量:100g;生產日期:2017年4月15日;生產單位:新寧縣舜帝茶業有限公司;數量:56桶。與企業《食品生產許可證》副本載明的明細表“綠茶、紅茶、黃茶”不一致。(現場照片)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的要求。
2.內包裝車間場地發生變更,與原申報材料中所在場地不一致,未向許可行政機關提出變更申請。成品庫已改為客戶接待室,內包裝車間堆放包材、成品和雜物,原有的物流口已封閉,所有物料進出都由洗手更衣間進出。不符合《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食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現有工藝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主要生產設備設施、食品類別等事項發生變化,需要變更食品生產許可證載明的許可事項的,食品生產者應當在變化后10個工作日內向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變更申請”的要求。
二、生產環境條件
1.生產車間位于居民生活樓中,與生活區未保持分隔。不符合GB14881-2013中第3.2.6條款“宿舍、食堂、職工娛樂設施等生活區應與生產區保持適當距離或分隔”的要求。
2.生產車間缺少必要的通風、除塵設施,車間內堆放垃圾和廢棄物粉。不符合GB14881-2013中第5.1.6.1條款關于“應具有適宜的自然通風或人工通風措施”、第5.1.6.4 條款“根據生產需要,必要時應安裝除塵設施”以及第5.1.4 條款“車間內存放廢棄物的設施和容器應標識清晰”的要求。
3.現場不能提供防鼠、防蠅、防蟲害記錄,生產車間內有蟲害跡象。不符合GB14881-2013中第6.4.2條款“生產車間及倉庫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鼠類昆蟲等侵入。發現有蟲鼠害痕跡時,應追查來源,消除隱患”的要求。
三、進貨查驗結果
抽查產品使用的內包裝材料,企業現場未能提供批次檢驗合格證明。不符合GB14881-2013中第7.4.1條款“采購食品包裝材料、容器、洗滌劑、消毒劑等食品相關產品應當查驗產品的合格證明文件,實行許可管理的食品相關產品還應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食品包裝材料等食品相關產品必須經過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的要求。
四、生產過程控制
1.原輔料索證索票不全。不符合GB14881-2013中第7.2.1條款“采購的食品原料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對無法提供合格證明文件的食品原料,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標準進行檢驗”的要求。
2.未建立和保存生產投料記錄。不符合GB14881-2013中第14.1.1.1條款“應如實記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包裝材料等食品相關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的要求。
3.現場不能提供生產加工過程關鍵控制點記錄。不符合GB14881-2013中第14.1.1.2條款“應如實記錄食品加工過程、產品貯存情況及產品的檢驗批號、檢驗日期、檢驗人員、檢驗方法、檢驗結果等內容”的要求。
4.現場不能提供生產設備設施定期維護保養記錄。不符合GB14881-2013中第5.2.3條款“應建立設備保養和維修制度,加強設備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定期檢修,及時記錄”的要求。
五、產品檢驗結果
1.分析天平、干燥箱儀器設備檢定有效期至2017年5月13日。不符合GB14881-2013中第9.2條款“檢驗儀器設備應按期檢定”的要求。
2.現場不能提供與生產產品相適的食品安全標準文本,按照食品安全標準規定進行檢驗。不符合GB14881-2013中第9.2條款“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人員按照規定的檢驗方法檢驗”的要求。
3.現場不能提供保存原始檢驗數據和檢驗報告記錄。不符合GB14881-2013中第14.1.1.2條款“應如實記錄產品的檢驗批號、檢驗日期、檢驗人員、檢驗方法、檢驗結果等內容”的要求。
4.2017年生產的產品未完全留樣和未能提供留樣記錄;不符合GB14881-2013中第9.3條款“檢驗室應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妥善保存各項檢驗的原始記錄和檢驗報告。應建立產品留樣制度,及時保留樣品”的要求。
六、貯存及交付控制
銷售臺賬記錄和出廠檢驗記錄內容不完善,無檢驗合格證明、購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不符合《食品安全法》中第五十一條“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建立食品出廠檢驗記錄制度,查驗出廠食品的檢驗合格證和安全狀況,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檢驗合格證號、銷售日期以及購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的要求。
七、從業人員管理
1.企業未能現場提供食品安全人員、檢驗人員、負責人培訓和考核記錄。不符合GB14881-2013中12.1條款“應建立食品生產相關崗位的培訓制度,對食品加工人員以及相關崗位的從業人員進行相應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的要求。
2.企業未能現場提供2017年對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計劃和記錄。不符合GB14881-2013中12.3條款“應根據食品生產不同崗位的實際需求,制定和實施食品安全年度培訓計劃并進行考核,做好培訓記錄”的要求。
八、食品安全事故處置
企業未能提供2015-2017年開展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和食品安全應急預案演練相關內容的記錄;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二條“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的要求。
針對此次飛行檢查發現的問題,你公司未提出異議。湖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責成邵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監督你公司進行整改,并針對檢查中發現的涉嫌違法違規問題進一步調查處理。你公司要積極配合監管人員的調查處置,針對這次檢查發現的問題,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等要求,進行徹底整改。邵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于2017年8月30日前將你公司整改及查處情況報告湖南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并適時向社會公開。
湖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8月4日
日期:2017-08-07
2017年7月24日至7月25日,湖南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組織相關檢查人員參加的飛行檢查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 14881—2013)、《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茶葉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2006版)》等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規定,重點對你公司生產主體資格、生產環境條件、進貨查驗結果、生產過程控制、產品檢驗結果、貯存及交付控制、從業人員管理和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8個方面情況進行了飛行檢查,現將發現的問題函告如下:
一、生產主體資格
1.企業的內包裝車間內,現場發現產品名稱:帝子靈芽青錢柳紅茶;原料:古樹青錢柳葉一芽野生茶;執行標準:GB/T13738.2-2008;生產許可證:SC11443052806010;凈含量:100g;生產日期:2017年4月15日;生產單位:新寧縣舜帝茶業有限公司;數量:56桶。與企業《食品生產許可證》副本載明的明細表“綠茶、紅茶、黃茶”不一致。(現場照片)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的要求。
2.內包裝車間場地發生變更,與原申報材料中所在場地不一致,未向許可行政機關提出變更申請。成品庫已改為客戶接待室,內包裝車間堆放包材、成品和雜物,原有的物流口已封閉,所有物料進出都由洗手更衣間進出。不符合《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食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現有工藝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主要生產設備設施、食品類別等事項發生變化,需要變更食品生產許可證載明的許可事項的,食品生產者應當在變化后10個工作日內向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變更申請”的要求。
二、生產環境條件
1.生產車間位于居民生活樓中,與生活區未保持分隔。不符合GB14881-2013中第3.2.6條款“宿舍、食堂、職工娛樂設施等生活區應與生產區保持適當距離或分隔”的要求。
2.生產車間缺少必要的通風、除塵設施,車間內堆放垃圾和廢棄物粉。不符合GB14881-2013中第5.1.6.1條款關于“應具有適宜的自然通風或人工通風措施”、第5.1.6.4 條款“根據生產需要,必要時應安裝除塵設施”以及第5.1.4 條款“車間內存放廢棄物的設施和容器應標識清晰”的要求。
3.現場不能提供防鼠、防蠅、防蟲害記錄,生產車間內有蟲害跡象。不符合GB14881-2013中第6.4.2條款“生產車間及倉庫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鼠類昆蟲等侵入。發現有蟲鼠害痕跡時,應追查來源,消除隱患”的要求。
三、進貨查驗結果
抽查產品使用的內包裝材料,企業現場未能提供批次檢驗合格證明。不符合GB14881-2013中第7.4.1條款“采購食品包裝材料、容器、洗滌劑、消毒劑等食品相關產品應當查驗產品的合格證明文件,實行許可管理的食品相關產品還應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食品包裝材料等食品相關產品必須經過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的要求。
四、生產過程控制
1.原輔料索證索票不全。不符合GB14881-2013中第7.2.1條款“采購的食品原料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對無法提供合格證明文件的食品原料,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標準進行檢驗”的要求。
2.未建立和保存生產投料記錄。不符合GB14881-2013中第14.1.1.1條款“應如實記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包裝材料等食品相關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的要求。
3.現場不能提供生產加工過程關鍵控制點記錄。不符合GB14881-2013中第14.1.1.2條款“應如實記錄食品加工過程、產品貯存情況及產品的檢驗批號、檢驗日期、檢驗人員、檢驗方法、檢驗結果等內容”的要求。
4.現場不能提供生產設備設施定期維護保養記錄。不符合GB14881-2013中第5.2.3條款“應建立設備保養和維修制度,加強設備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定期檢修,及時記錄”的要求。
五、產品檢驗結果
1.分析天平、干燥箱儀器設備檢定有效期至2017年5月13日。不符合GB14881-2013中第9.2條款“檢驗儀器設備應按期檢定”的要求。
2.現場不能提供與生產產品相適的食品安全標準文本,按照食品安全標準規定進行檢驗。不符合GB14881-2013中第9.2條款“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人員按照規定的檢驗方法檢驗”的要求。
3.現場不能提供保存原始檢驗數據和檢驗報告記錄。不符合GB14881-2013中第14.1.1.2條款“應如實記錄產品的檢驗批號、檢驗日期、檢驗人員、檢驗方法、檢驗結果等內容”的要求。
4.2017年生產的產品未完全留樣和未能提供留樣記錄;不符合GB14881-2013中第9.3條款“檢驗室應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妥善保存各項檢驗的原始記錄和檢驗報告。應建立產品留樣制度,及時保留樣品”的要求。
六、貯存及交付控制
銷售臺賬記錄和出廠檢驗記錄內容不完善,無檢驗合格證明、購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不符合《食品安全法》中第五十一條“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建立食品出廠檢驗記錄制度,查驗出廠食品的檢驗合格證和安全狀況,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檢驗合格證號、銷售日期以及購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的要求。
七、從業人員管理
1.企業未能現場提供食品安全人員、檢驗人員、負責人培訓和考核記錄。不符合GB14881-2013中12.1條款“應建立食品生產相關崗位的培訓制度,對食品加工人員以及相關崗位的從業人員進行相應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的要求。
2.企業未能現場提供2017年對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計劃和記錄。不符合GB14881-2013中12.3條款“應根據食品生產不同崗位的實際需求,制定和實施食品安全年度培訓計劃并進行考核,做好培訓記錄”的要求。
八、食品安全事故處置
企業未能提供2015-2017年開展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和食品安全應急預案演練相關內容的記錄;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二條“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的要求。
針對此次飛行檢查發現的問題,你公司未提出異議。湖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責成邵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監督你公司進行整改,并針對檢查中發現的涉嫌違法違規問題進一步調查處理。你公司要積極配合監管人員的調查處置,針對這次檢查發現的問題,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等要求,進行徹底整改。邵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于2017年8月30日前將你公司整改及查處情況報告湖南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并適時向社會公開。
湖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8月4日
日期:2017-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