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千島湖野嬌嬌食品有限公司:
2017年7月6日,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組織相關監管人員與專家組成飛行檢查組,檢查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 14881—2013)等規定,對你公司企業資質、生產場所及設備設施、原輔料采購查驗管理、生產過程控制、檢驗等方面情況進行了飛行檢查。現將飛行檢查中發現的生產環境條件、生產過程控制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函告如下:
一、生產環境條件方面
(一)廠區內綠化與生產車間未保持適當距離,有蚊蠅出現。不符合GB 14881—2013《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以下簡稱GB 14881)中第3.2.4條款關于廠區綠化應與生產車間保持適當距離,植被應定期維護,以防止蟲害的孳生的要求。
(二)生產場所入口更衣室內混放私人物品。不符合GB 14881中第5.1.5.1條款關于更衣室應保證工作服與其他物品分開放置的要求。
二、生產過程控制方面
(一)未能提供內包材料使用紫外等方法開展清潔消毒效果的驗證及不符合處理相關要求,也未能提供相關消毒記錄。不符合GB 14881中第8.2.1.2條款關于清潔消毒制度應包括清潔消毒效果的驗證及不符合的處理的要求,以及第8.2.1.3條款關于應確保實施清潔消毒制度并如實記錄的要求。
(二)外包裝間、內包裝間無分隔。不符合GB 14881中第4.1.3條款關于廠房和車間應根據產品特點、生產工藝、生產特性以及生產過程對清潔程度的要求合理劃分作業區,并采用有效分離或分隔以及一般作業區應與其他作業區域分隔的要求。
(三)生產車間入口工作鞋靴消毒設施不能滿足消毒需要。不符合GB 14881中第5.1.5.2條款關于生產車間入口及車間內必要處,應按需設置換鞋(穿戴鞋套)設施或工作鞋靴消毒設施。如設置工作鞋靴消毒設施,其規格尺寸應能滿足消毒需要的要求。
三、產品檢驗方面
2017年7月5日生產并直接銷售的產品沒有出廠檢驗報告。不符合GB14881中第9.3條款關于檢驗室應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妥善保存各項檢驗的原始記錄和檢驗報告以及應建立產品留樣制度的要求。
四、貯存和交付控制方面
原料庫中原料沒有明確的標識,麥芽糖原料儲存條件有溫、濕度要求,但未設置溫、濕度控制設施。不符合GB14881中第5.1.8.3條款關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裝材料等應依據性質的不同分設貯存場所、或分區碼放,并有明確標識,防止交叉污染和必要時倉庫應設有溫、濕度控制設施的要求。
五、人員培訓方面
未能提供食品安全標準等培訓記錄。不符合GB14881中第12.1條款關于應建立食品生產相關崗位的培訓制度,對食品加工人員及相關崗位的從業人員進行相應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的要求。
六、記錄文件管理方面
(一)未能提供生產日期為2016年07月18日的白芝麻酥條產品(商標:野嬌嬌,規格:236g/袋)和2016年08月02日的黑芝麻花生片(商標:野嬌嬌,規格:235g/袋)的生產投料記錄。出廠檢驗報告原始記錄中無標注滴定溶液極差相對值計算結果和未記錄消耗試劑體積的原始信息,原始記錄信息不全。不符合GB14881中第14.1.1.2條款關于應如實記錄食品加工過程(包括工藝參數、環境監測等)、產品貯存情況及產品的檢驗批號、檢驗日期、檢驗人員、檢驗方法、檢驗結果等內容的要求。
(二)沒有原料麥芽糖(生產日期:2017年4月20日,生產企業:合肥錦泰糖業有限公司,規格:75kg/桶)的進貨查驗記錄。不符合GB14881中第14.1.1.1條款關于應如實記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包裝材料等食品相關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的要求。
七、衛生管理方面
(一)未能提供針對生產環境、設備設施的衛生監控制度及記錄。不符合GB14881中第6.1.3條款關于應制定針對生產環境、設備設施等的衛生監控制度的要求。
(二)加工車間屋頂有脫落破損現象。不符合GB14881中第6.2.1條款關于“廠房內各項設施應保持清潔,出現問題及時維修或更新;廠房地面、屋頂、天花板及墻壁有破損時,應及時修補”的要求。
針對此次飛行檢查發現的問題,你公司未提出異議。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檢查組已將檢查情況反饋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你公司要積極配合監管人員的調查處置,針對查處問題徹底整改。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于2017年8月6日前將你公司整改及查處情況報告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并適時向社會公開。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7年8月1日
日期:2017-08-04
2017年7月6日,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組織相關監管人員與專家組成飛行檢查組,檢查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 14881—2013)等規定,對你公司企業資質、生產場所及設備設施、原輔料采購查驗管理、生產過程控制、檢驗等方面情況進行了飛行檢查。現將飛行檢查中發現的生產環境條件、生產過程控制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函告如下:
一、生產環境條件方面
(一)廠區內綠化與生產車間未保持適當距離,有蚊蠅出現。不符合GB 14881—2013《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以下簡稱GB 14881)中第3.2.4條款關于廠區綠化應與生產車間保持適當距離,植被應定期維護,以防止蟲害的孳生的要求。
(二)生產場所入口更衣室內混放私人物品。不符合GB 14881中第5.1.5.1條款關于更衣室應保證工作服與其他物品分開放置的要求。
二、生產過程控制方面
(一)未能提供內包材料使用紫外等方法開展清潔消毒效果的驗證及不符合處理相關要求,也未能提供相關消毒記錄。不符合GB 14881中第8.2.1.2條款關于清潔消毒制度應包括清潔消毒效果的驗證及不符合的處理的要求,以及第8.2.1.3條款關于應確保實施清潔消毒制度并如實記錄的要求。
(二)外包裝間、內包裝間無分隔。不符合GB 14881中第4.1.3條款關于廠房和車間應根據產品特點、生產工藝、生產特性以及生產過程對清潔程度的要求合理劃分作業區,并采用有效分離或分隔以及一般作業區應與其他作業區域分隔的要求。
(三)生產車間入口工作鞋靴消毒設施不能滿足消毒需要。不符合GB 14881中第5.1.5.2條款關于生產車間入口及車間內必要處,應按需設置換鞋(穿戴鞋套)設施或工作鞋靴消毒設施。如設置工作鞋靴消毒設施,其規格尺寸應能滿足消毒需要的要求。
三、產品檢驗方面
2017年7月5日生產并直接銷售的產品沒有出廠檢驗報告。不符合GB14881中第9.3條款關于檢驗室應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妥善保存各項檢驗的原始記錄和檢驗報告以及應建立產品留樣制度的要求。
四、貯存和交付控制方面
原料庫中原料沒有明確的標識,麥芽糖原料儲存條件有溫、濕度要求,但未設置溫、濕度控制設施。不符合GB14881中第5.1.8.3條款關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裝材料等應依據性質的不同分設貯存場所、或分區碼放,并有明確標識,防止交叉污染和必要時倉庫應設有溫、濕度控制設施的要求。
五、人員培訓方面
未能提供食品安全標準等培訓記錄。不符合GB14881中第12.1條款關于應建立食品生產相關崗位的培訓制度,對食品加工人員及相關崗位的從業人員進行相應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的要求。
六、記錄文件管理方面
(一)未能提供生產日期為2016年07月18日的白芝麻酥條產品(商標:野嬌嬌,規格:236g/袋)和2016年08月02日的黑芝麻花生片(商標:野嬌嬌,規格:235g/袋)的生產投料記錄。出廠檢驗報告原始記錄中無標注滴定溶液極差相對值計算結果和未記錄消耗試劑體積的原始信息,原始記錄信息不全。不符合GB14881中第14.1.1.2條款關于應如實記錄食品加工過程(包括工藝參數、環境監測等)、產品貯存情況及產品的檢驗批號、檢驗日期、檢驗人員、檢驗方法、檢驗結果等內容的要求。
(二)沒有原料麥芽糖(生產日期:2017年4月20日,生產企業:合肥錦泰糖業有限公司,規格:75kg/桶)的進貨查驗記錄。不符合GB14881中第14.1.1.1條款關于應如實記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包裝材料等食品相關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的要求。
七、衛生管理方面
(一)未能提供針對生產環境、設備設施的衛生監控制度及記錄。不符合GB14881中第6.1.3條款關于應制定針對生產環境、設備設施等的衛生監控制度的要求。
(二)加工車間屋頂有脫落破損現象。不符合GB14881中第6.2.1條款關于“廠房內各項設施應保持清潔,出現問題及時維修或更新;廠房地面、屋頂、天花板及墻壁有破損時,應及時修補”的要求。
針對此次飛行檢查發現的問題,你公司未提出異議。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檢查組已將檢查情況反饋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你公司要積極配合監管人員的調查處置,針對查處問題徹底整改。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于2017年8月6日前將你公司整改及查處情況報告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并適時向社會公開。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7年8月1日
日期:2017-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