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食藥監局公布第21期食品抽檢信息,共抽檢6大類食品,8批次檢出不合格,其中沃爾瑪超市所售百合干二氧化硫殘留超標。
據悉,本次抽檢的6大類食品包括肉制品、飲料、茶葉及相關制品、蔬菜制品、豆制品、餐飲食品共187批次,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79批次。
5批次食品檢出違規成分 涉及沃爾瑪超市
據不合格名單顯示,鶴山市沙坪鎮宏發商店銷售的標示為揭陽市天潮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1月2日生產、規格為(20g/袋×30)/包的親嘴泡泡丸(大豆蛋白肉)和中山市小欖鎮順東食品商行銷售的標示為揭陽市空港經濟區勝業食品廠2017年1月10日生產、規格為80克/袋的手撕牛肉(大豆蛋白肉)檢出脫氫乙酸及其鈉鹽。
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作為食品添加劑,廣泛用作防腐劑,對霉菌具有較強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脫氫乙酸及其鈉鹽在豆制品中僅可以用于發酵豆制品,而大豆蛋白肉不屬于發酵豆制品,因此不得使用脫氫乙酸及其鈉鹽。長期大量食用脫氫乙酸及其鈉鹽超標產品,可能對人體健康產生一定影響。
中山市海寶酒家2017年4月20日銷售的、規格為散裝的大帶子檢出氯霉素。
氯霉素是一種有效的廣譜抗生素,常用于動物各種傳染性疾病的治療,對多種病原菌有較強的抑制作用,曾在水產養殖業中得到廣泛應用,同時也帶來了水產品中氯霉素殘留的嚴重問題。我國農業部已將氯霉素從2000年《中國獸藥典》中刪除,在《動物性食品獸藥殘留規定》中規定可食部分不得檢出。
另外,沃爾瑪(廣東)商業零售有限公司汕頭金砂東路分店銷售的標示為深圳市瑞利來實業有限公司龍崗食品廠2016年10月15日生產、規格為150g/袋的百合干檢出二氧化硫殘留量;中山市小欖鎮信源豐百貨商行銷售的標示為中山市天晨食品飲料有限公司2017年1月16日生產、規格為280mL/瓶的維生素飲料檢出胭脂紅。
蔬菜制品二氧化硫超標
由梅州市昌大昌超市購物廣場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示為揭陽市揭東區新亨鎮倪原有腌制廠2017年1月15日生產、規格為258克/包的潮汕酸菜檢出二氧化硫殘留量為1.27g/k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0.1g/kg)高出11.7倍。
二氧化硫是國內外允許使用的一種食品添加劑,在水果、蔬菜干制,蜜餞、涼果生產,白砂糖加工及鮮食用菌和藻類在貯藏和加工過程中可以防止氧化褐變或微生物污染。《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二氧化硫在腌漬的蔬菜中最大使用量為0.1g/kg。在一般食用情況下,二氧化硫不會對人體健康造成不良影響。但對二氧化硫有過敏反應的人,則可能會出現氣喘、頭痛或惡心等過敏癥狀。
散裝菜脯防腐劑超標
由揭陽市揭東區埔田鎮農家樂餐廳銷售的標示為潮安區庵埠鎮深香食品廠2017年4月25日生產、規格為散裝的菜脯,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檢出值為3.5g/k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1.0g/kg)高出2.5倍。
苯甲酸及其鈉鹽是食品工業中常見的一種防腐保鮮劑,對霉菌、酵母和細菌有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在腌漬的蔬菜中最大使用量為1.0g/kg,其他蔬菜制品中不得使用苯甲酸及其鈉鹽。苯甲酸及其鈉鹽的安全性較高,少量苯甲酸對人體無毒害,可隨尿液排出體外,在人體內不會蓄積。若長期過量食入苯甲酸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對肝臟功能產生一定影響。
黃圃臘味當心過氧化值超標
廣州市番禺區石基高澤權蛋品臘味店銷售的標示為中山市黃圃鎮裕昌臘味加工場2017年2月25日生產、規格為散裝稱重的黃圃臘味,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出值為1.2g/100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0.5g/100g)高出1.4倍。
過氧化值是表征油脂和脂肪酸等被氧化程度的指標,反映產品是否因已被氧化而變質。《腌臘肉制品衛生標準》(GB 2730-2015)中規定,火腿、臘肉、咸肉、香(臘)腸過氧化值≤0.5g/100g。腌臘肉制品過氧化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產品用油已經變質,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經氧化,原料儲存不當;或者產品在儲存過程中環境條件控制不當,導致油脂酸敗或最終產品油脂氧化。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醒消費者,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公布的不合格產品。
相關報道: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2017年第21期食品監督抽檢信息的通告
日期:2017-07-07
據悉,本次抽檢的6大類食品包括肉制品、飲料、茶葉及相關制品、蔬菜制品、豆制品、餐飲食品共187批次,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79批次。
5批次食品檢出違規成分 涉及沃爾瑪超市
據不合格名單顯示,鶴山市沙坪鎮宏發商店銷售的標示為揭陽市天潮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1月2日生產、規格為(20g/袋×30)/包的親嘴泡泡丸(大豆蛋白肉)和中山市小欖鎮順東食品商行銷售的標示為揭陽市空港經濟區勝業食品廠2017年1月10日生產、規格為80克/袋的手撕牛肉(大豆蛋白肉)檢出脫氫乙酸及其鈉鹽。
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作為食品添加劑,廣泛用作防腐劑,對霉菌具有較強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脫氫乙酸及其鈉鹽在豆制品中僅可以用于發酵豆制品,而大豆蛋白肉不屬于發酵豆制品,因此不得使用脫氫乙酸及其鈉鹽。長期大量食用脫氫乙酸及其鈉鹽超標產品,可能對人體健康產生一定影響。
中山市海寶酒家2017年4月20日銷售的、規格為散裝的大帶子檢出氯霉素。
氯霉素是一種有效的廣譜抗生素,常用于動物各種傳染性疾病的治療,對多種病原菌有較強的抑制作用,曾在水產養殖業中得到廣泛應用,同時也帶來了水產品中氯霉素殘留的嚴重問題。我國農業部已將氯霉素從2000年《中國獸藥典》中刪除,在《動物性食品獸藥殘留規定》中規定可食部分不得檢出。
另外,沃爾瑪(廣東)商業零售有限公司汕頭金砂東路分店銷售的標示為深圳市瑞利來實業有限公司龍崗食品廠2016年10月15日生產、規格為150g/袋的百合干檢出二氧化硫殘留量;中山市小欖鎮信源豐百貨商行銷售的標示為中山市天晨食品飲料有限公司2017年1月16日生產、規格為280mL/瓶的維生素飲料檢出胭脂紅。
蔬菜制品二氧化硫超標
由梅州市昌大昌超市購物廣場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示為揭陽市揭東區新亨鎮倪原有腌制廠2017年1月15日生產、規格為258克/包的潮汕酸菜檢出二氧化硫殘留量為1.27g/k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0.1g/kg)高出11.7倍。
二氧化硫是國內外允許使用的一種食品添加劑,在水果、蔬菜干制,蜜餞、涼果生產,白砂糖加工及鮮食用菌和藻類在貯藏和加工過程中可以防止氧化褐變或微生物污染。《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二氧化硫在腌漬的蔬菜中最大使用量為0.1g/kg。在一般食用情況下,二氧化硫不會對人體健康造成不良影響。但對二氧化硫有過敏反應的人,則可能會出現氣喘、頭痛或惡心等過敏癥狀。
散裝菜脯防腐劑超標
由揭陽市揭東區埔田鎮農家樂餐廳銷售的標示為潮安區庵埠鎮深香食品廠2017年4月25日生產、規格為散裝的菜脯,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檢出值為3.5g/k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1.0g/kg)高出2.5倍。
苯甲酸及其鈉鹽是食品工業中常見的一種防腐保鮮劑,對霉菌、酵母和細菌有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在腌漬的蔬菜中最大使用量為1.0g/kg,其他蔬菜制品中不得使用苯甲酸及其鈉鹽。苯甲酸及其鈉鹽的安全性較高,少量苯甲酸對人體無毒害,可隨尿液排出體外,在人體內不會蓄積。若長期過量食入苯甲酸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對肝臟功能產生一定影響。
黃圃臘味當心過氧化值超標
廣州市番禺區石基高澤權蛋品臘味店銷售的標示為中山市黃圃鎮裕昌臘味加工場2017年2月25日生產、規格為散裝稱重的黃圃臘味,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出值為1.2g/100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0.5g/100g)高出1.4倍。
過氧化值是表征油脂和脂肪酸等被氧化程度的指標,反映產品是否因已被氧化而變質。《腌臘肉制品衛生標準》(GB 2730-2015)中規定,火腿、臘肉、咸肉、香(臘)腸過氧化值≤0.5g/100g。腌臘肉制品過氧化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產品用油已經變質,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經氧化,原料儲存不當;或者產品在儲存過程中環境條件控制不當,導致油脂酸敗或最終產品油脂氧化。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醒消費者,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公布的不合格產品。
相關報道: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2017年第21期食品監督抽檢信息的通告
日期:2017-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