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食品安全辦公室、教育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今年以來,部分地區連續發生多起中小學校和幼兒園食品安全事件,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高度重視,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17年5月25日,國務院食品安全辦會同教育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召開電視電話會議,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和中央領導同志的指示精神,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全面落實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嚴格落實學校和幼兒園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嚴防、嚴管、嚴控食品安全風險,切實保障校園食品安全。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食品安全辦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廣大師生身體健康及中高考期間考生的飲食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就做好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切實增強做好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責任感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食品安全工作,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多次對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加強食品安全監管,要嚴字當頭,嚴謹標準、嚴格監管、嚴厲處罰、嚴肅問責。要切實發揮食安委統一領導、食安辦綜合協調作用,堅持源頭控制、產管并重、重典治亂,夯實各環節、各方面的責任,著力提高監管效能,凝聚社會共治合力。針對近期全國接連發生的多起學校和幼兒園食品安全事件,國務院領導同志指出,此事已三令五申仍連連發生,幼兒抵抗力差,各地要高度重視,注意督查,防止問題屢發。
各級政府食安辦、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嚴格落實“四個最嚴”要求,高度重視校園食品安全工作,將學校和幼兒園及周邊作為食品安全監管的重點區域,定期進行專題研究,適時開展專項治理,切實采取有力措施,推動校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文件要求落到實處,將保障學校食品安全作為維護學校安全的重要內容,做到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
二、認清形勢,切實增強做好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緊迫感
近年來,食品藥品監管和教育行政部門通過健全管理制度、強化監督管理、加強信息通報和開展聯合督查等方式,持續加大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監管力度,督促落實各方面責任。2015年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對學校食堂和集中訂餐食品安全、學校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做出了新的規定。2016年6月,國務院食安辦、中央綜治辦、教育部、公安部、住建部和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等六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2016年12月,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會同教育部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和幼兒園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總體看,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機制基本建立,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進一步落實,學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持續提高。但是,從近期集中發生的多起學校和幼兒園食物中毒事件來看,學校食品安全形勢依然嚴峻。今年二月份以來,部分地區連續發生多起中小學校和幼兒園食品安全事件,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有關地方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10起食品安全事件組織進行了調查,其中,有4起為食品污染引起的食物中毒事故,有3起為食材質量、食品安全管理問題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有1起為諾如病毒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有2起分別為流行性感冒和水污染引起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從以上情況來看,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與人民群眾的熱切期盼仍有差距。具體體現在:一是部分地區和有關部門對學校食品安全重視不夠,監管工作不到位,工作要求不落實。學校校園及周邊無證經營和流動攤販依然存在,三無食品、“五毛食品”和假冒偽劣食品屢禁不止。二是部分學校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有的學校校長和幼兒園園長沒有落實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采購食品原料的隨意性強,缺少穩定、可靠的食品供應商和采購渠道,索證索票制度執行不嚴格;從業人員缺乏培訓,加工制作不規范。有的學校食堂對外承包甚至轉包經營,缺少有效監督。三是部分學校食堂供餐條件差。有的學校食堂簡陋,設施設備陳舊,衛生狀況堪憂。部分學校沒有食堂,主要靠企業供餐或者家庭托餐,農村地區普遍不具備冷熱鏈供餐條件,存在較大食品安全風險。四是部分民辦幼兒園和托幼機構不重視食品安全,受利益驅使,采購不合格原料和食材,加工制作不規范,清洗消毒不嚴格。
三、嚴格監管,全力提升學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有關校園食品安全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嚴格按照習近平總書記“四個最嚴”的要求,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嚴防、嚴管、嚴控食品安全風險,切實保障學校食品安全。
(一)要抓緊開展學校幼兒園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大排查。各地要認真汲取教訓,舉一反三,立即部署開展學校食品安全集中排查整治,重點加強對《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等6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和《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和幼兒園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持問題導向,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治措施,嚴防學校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
(二)要嚴格落實學校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積極配合教育部門落實學校校長的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責任,確保校園餐飲食品安全。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將食品安全作為日常管理的重要內容,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機構,設置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加強食品安全培訓,明確食品安全崗位職責,層層簽訂責任書。學校食堂要建立相對穩定的原料供應渠道或供應商,對米面油、肉類等大宗食品原料要實行統一采購,嚴禁使用來源不明的食品及原料。要強化對食品原料的保管,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處理過期和腐敗變質食品,嚴禁使用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要配備清洗消毒保潔設施設備,使用符合國家標準和衛生規范的洗滌劑和消毒劑,嚴禁使用未經清洗消毒的餐具和飲具。要強化學校食堂環境衛生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做好防蠅、防蟲和防鼠工作,嚴防學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風險。采用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供餐的,要把食品安全作為遴選供餐單位的首要標準,與供餐單位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要建立健全飲水衛生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自備水源、二次供水、食堂蓄水池、直飲水、桶裝水等供水設施的清潔、消毒等衛生管理工作,防止污染,確保飲用水安全衛生。
(三)要加大監督檢查和信息公開力度。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日常監督檢查,會同教育行政部門,開展學校食品安全專項檢查。重點加強對原料采購與貯存、進貨查驗記錄、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樣、從業人員健康管理等方面的監督檢查。對向學校幼兒園集中供餐或提供食品及食品原料的生產經營企業要摸清底數,加大監管力度。要加強中小學校和幼兒園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將高風險食品原料及食品、餐飲具和供餐單位配送食品列為重點抽檢對象。積極開展“五毛食品”整治行動,嚴厲打擊校園周邊食品經營戶和食品攤販銷售假冒偽劣食品行為。要進一步強化學校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工作,公開學校食品安全管理機構和制度、原料來源渠道、監管機構和人員、行政許可和檢查抽檢等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四)要進一步強化校園食品安全綜合治理。充分發揮食安委統一領導、食安辦綜合協調作用,把校園食品安全納入地方食品安全年度考核和創建食品安全城市的重要內容,列為“平安學校創建”和“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重要考核內容。同時,針對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的新問題、新情況、新特點,要加強部門協同配合,積極開展調查研究,聯合開展督查抽查,持續提升學生飲食安全保障水平。
(五)要嚴厲查處學校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查處學校食堂使用來源不明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原料、使用未經清洗消毒或清洗消毒不徹底的餐具和飲具,以及加工制作過程不規范等違法違規行為。對于在學校食品安全監督檢查、監督抽檢和投訴舉報中發現的其他食品安全問題,要以“零容忍”的態度,發現一起,嚴查一起。涉嫌違法犯罪的,要立即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六)要強化應急處置能力。加強學校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能力建設,指導學校建立學校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積極開展應急演練。要強化部門協同配合,優化學校食物中毒事件調查處置流程,及時、準確查清事故性質和原因,科學認定事故責任。要規范學校食物中毒事件信息發布,及時通報相關信息,主動回應學生家長關切,防止部分媒體借助學校食物中毒事件進行惡意炒作。
(七)要嚴肅學校食品安全事故行政問責。深入分析每一起學校食物中毒事故,做到事實查清、原因查清、責任查清。對于因學校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不落實不到位導致食物中毒事故發生的,以及在案件查辦過程中不及時和不得力的,要按照權責一致、責罰相當、失職追責、盡職免責、懲教結合、客觀公正的原則,追究其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四、迅速行動,全力做好中高考期間學校食堂及周邊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監管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把中高考期間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作為當前重點工作來抓,結合當地考試規模和考點設置情況,督促考點學校食堂及周邊餐飲服務單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隱患,保障廣大考生飲食安全。要組織精干力量對中高考就餐點開展監督檢查活動,重點檢查中高考就餐點內外環境、食品加工制作條件、個人衛生、基礎設施等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和要求。要深入開展餐飲服務單位和考生飲食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引導和監督作用,采取多種形式,加強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承接考生餐飲服務單位負責人第一責任人意識和從業人員的食品安全意識。指導學校對考生開展針對性的考前飲食安全知識教育,特別要教育考生合理膳食,不吃不潔食品、過期食品,不在無證攤店、路邊攤點用餐,不向流動攤販購買食品,引導科學消費、健康飲食,增強考生食品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要嚴格落實中高考期間食物中毒報告制度,針對中高考期間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健全和完善處理突發食品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嚴格落實食物中毒報告制度,一旦發生食物中毒等突發性食品安全事件,要按規定及時報告,妥善處理。
日期:2017-06-12
今年以來,部分地區連續發生多起中小學校和幼兒園食品安全事件,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高度重視,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17年5月25日,國務院食品安全辦會同教育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召開電視電話會議,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和中央領導同志的指示精神,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全面落實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嚴格落實學校和幼兒園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嚴防、嚴管、嚴控食品安全風險,切實保障校園食品安全。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食品安全辦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廣大師生身體健康及中高考期間考生的飲食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就做好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切實增強做好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責任感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食品安全工作,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多次對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加強食品安全監管,要嚴字當頭,嚴謹標準、嚴格監管、嚴厲處罰、嚴肅問責。要切實發揮食安委統一領導、食安辦綜合協調作用,堅持源頭控制、產管并重、重典治亂,夯實各環節、各方面的責任,著力提高監管效能,凝聚社會共治合力。針對近期全國接連發生的多起學校和幼兒園食品安全事件,國務院領導同志指出,此事已三令五申仍連連發生,幼兒抵抗力差,各地要高度重視,注意督查,防止問題屢發。
各級政府食安辦、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嚴格落實“四個最嚴”要求,高度重視校園食品安全工作,將學校和幼兒園及周邊作為食品安全監管的重點區域,定期進行專題研究,適時開展專項治理,切實采取有力措施,推動校園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文件要求落到實處,將保障學校食品安全作為維護學校安全的重要內容,做到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
二、認清形勢,切實增強做好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緊迫感
近年來,食品藥品監管和教育行政部門通過健全管理制度、強化監督管理、加強信息通報和開展聯合督查等方式,持續加大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監管力度,督促落實各方面責任。2015年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對學校食堂和集中訂餐食品安全、學校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做出了新的規定。2016年6月,國務院食安辦、中央綜治辦、教育部、公安部、住建部和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等六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2016年12月,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會同教育部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和幼兒園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總體看,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機制基本建立,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進一步落實,學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持續提高。但是,從近期集中發生的多起學校和幼兒園食物中毒事件來看,學校食品安全形勢依然嚴峻。今年二月份以來,部分地區連續發生多起中小學校和幼兒園食品安全事件,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有關地方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10起食品安全事件組織進行了調查,其中,有4起為食品污染引起的食物中毒事故,有3起為食材質量、食品安全管理問題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有1起為諾如病毒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有2起分別為流行性感冒和水污染引起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從以上情況來看,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與人民群眾的熱切期盼仍有差距。具體體現在:一是部分地區和有關部門對學校食品安全重視不夠,監管工作不到位,工作要求不落實。學校校園及周邊無證經營和流動攤販依然存在,三無食品、“五毛食品”和假冒偽劣食品屢禁不止。二是部分學校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有的學校校長和幼兒園園長沒有落實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采購食品原料的隨意性強,缺少穩定、可靠的食品供應商和采購渠道,索證索票制度執行不嚴格;從業人員缺乏培訓,加工制作不規范。有的學校食堂對外承包甚至轉包經營,缺少有效監督。三是部分學校食堂供餐條件差。有的學校食堂簡陋,設施設備陳舊,衛生狀況堪憂。部分學校沒有食堂,主要靠企業供餐或者家庭托餐,農村地區普遍不具備冷熱鏈供餐條件,存在較大食品安全風險。四是部分民辦幼兒園和托幼機構不重視食品安全,受利益驅使,采購不合格原料和食材,加工制作不規范,清洗消毒不嚴格。
三、嚴格監管,全力提升學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有關校園食品安全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嚴格按照習近平總書記“四個最嚴”的要求,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嚴防、嚴管、嚴控食品安全風險,切實保障學校食品安全。
(一)要抓緊開展學校幼兒園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大排查。各地要認真汲取教訓,舉一反三,立即部署開展學校食品安全集中排查整治,重點加強對《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等6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和《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和幼兒園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持問題導向,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治措施,嚴防學校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
(二)要嚴格落實學校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積極配合教育部門落實學校校長的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責任,確保校園餐飲食品安全。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將食品安全作為日常管理的重要內容,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機構,設置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加強食品安全培訓,明確食品安全崗位職責,層層簽訂責任書。學校食堂要建立相對穩定的原料供應渠道或供應商,對米面油、肉類等大宗食品原料要實行統一采購,嚴禁使用來源不明的食品及原料。要強化對食品原料的保管,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處理過期和腐敗變質食品,嚴禁使用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要配備清洗消毒保潔設施設備,使用符合國家標準和衛生規范的洗滌劑和消毒劑,嚴禁使用未經清洗消毒的餐具和飲具。要強化學校食堂環境衛生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做好防蠅、防蟲和防鼠工作,嚴防學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風險。采用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供餐的,要把食品安全作為遴選供餐單位的首要標準,與供餐單位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要建立健全飲水衛生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自備水源、二次供水、食堂蓄水池、直飲水、桶裝水等供水設施的清潔、消毒等衛生管理工作,防止污染,確保飲用水安全衛生。
(三)要加大監督檢查和信息公開力度。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日常監督檢查,會同教育行政部門,開展學校食品安全專項檢查。重點加強對原料采購與貯存、進貨查驗記錄、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樣、從業人員健康管理等方面的監督檢查。對向學校幼兒園集中供餐或提供食品及食品原料的生產經營企業要摸清底數,加大監管力度。要加強中小學校和幼兒園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將高風險食品原料及食品、餐飲具和供餐單位配送食品列為重點抽檢對象。積極開展“五毛食品”整治行動,嚴厲打擊校園周邊食品經營戶和食品攤販銷售假冒偽劣食品行為。要進一步強化學校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工作,公開學校食品安全管理機構和制度、原料來源渠道、監管機構和人員、行政許可和檢查抽檢等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四)要進一步強化校園食品安全綜合治理。充分發揮食安委統一領導、食安辦綜合協調作用,把校園食品安全納入地方食品安全年度考核和創建食品安全城市的重要內容,列為“平安學校創建”和“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重要考核內容。同時,針對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的新問題、新情況、新特點,要加強部門協同配合,積極開展調查研究,聯合開展督查抽查,持續提升學生飲食安全保障水平。
(五)要嚴厲查處學校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查處學校食堂使用來源不明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原料、使用未經清洗消毒或清洗消毒不徹底的餐具和飲具,以及加工制作過程不規范等違法違規行為。對于在學校食品安全監督檢查、監督抽檢和投訴舉報中發現的其他食品安全問題,要以“零容忍”的態度,發現一起,嚴查一起。涉嫌違法犯罪的,要立即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六)要強化應急處置能力。加強學校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能力建設,指導學校建立學校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積極開展應急演練。要強化部門協同配合,優化學校食物中毒事件調查處置流程,及時、準確查清事故性質和原因,科學認定事故責任。要規范學校食物中毒事件信息發布,及時通報相關信息,主動回應學生家長關切,防止部分媒體借助學校食物中毒事件進行惡意炒作。
(七)要嚴肅學校食品安全事故行政問責。深入分析每一起學校食物中毒事故,做到事實查清、原因查清、責任查清。對于因學校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不落實不到位導致食物中毒事故發生的,以及在案件查辦過程中不及時和不得力的,要按照權責一致、責罰相當、失職追責、盡職免責、懲教結合、客觀公正的原則,追究其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四、迅速行動,全力做好中高考期間學校食堂及周邊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監管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把中高考期間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作為當前重點工作來抓,結合當地考試規模和考點設置情況,督促考點學校食堂及周邊餐飲服務單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隱患,保障廣大考生飲食安全。要組織精干力量對中高考就餐點開展監督檢查活動,重點檢查中高考就餐點內外環境、食品加工制作條件、個人衛生、基礎設施等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和要求。要深入開展餐飲服務單位和考生飲食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引導和監督作用,采取多種形式,加強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承接考生餐飲服務單位負責人第一責任人意識和從業人員的食品安全意識。指導學校對考生開展針對性的考前飲食安全知識教育,特別要教育考生合理膳食,不吃不潔食品、過期食品,不在無證攤店、路邊攤點用餐,不向流動攤販購買食品,引導科學消費、健康飲食,增強考生食品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要嚴格落實中高考期間食物中毒報告制度,針對中高考期間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健全和完善處理突發食品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嚴格落實食物中毒報告制度,一旦發生食物中毒等突發性食品安全事件,要按規定及時報告,妥善處理。
日期:2017-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