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將2017年第5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布如下:
一、本次監督抽檢對象為節令性食品粽子(真空包裝類),抽檢樣品共計30批次,檢驗結果全部合格。檢驗機構為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二、抽檢依據
抽檢依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粽子》(SB/T 10377—2004)等標準及產品明示標準和指標的要求。
三、檢驗項目
粽子檢驗項目包括過氧化值(僅適用于以動物性食品或堅果為主要原料餡料的產品檢測)、鉛(以Pb計)、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糖精鈉(以糖精計)、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安賽蜜、丙酸及其鈉鹽、鈣鹽(以丙酸計)、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納他霉素、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商業無菌。
四、消費提示
本次粽子抽檢未發現不合格樣品,表明我省流通市場在銷的真空包裝類粽子產品質量較好。粽子作為一種小品類傳統節令食品,市場規模不大且生產企業主要為老字號傳統糕點生產企業,如:知味觀、樓外樓、五芳齋等,制作工藝較為成熟穩定,質量可靠。同時,本次抽檢樣品均來自大型商場超市,表明正規渠道銷售的粽子質量有較高的安全保障。
特此公告。
附件:
關于部分檢驗項目的說明.docx
食品抽檢合格-20170524.xls
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05月24日
日期:2017-05-29
一、本次監督抽檢對象為節令性食品粽子(真空包裝類),抽檢樣品共計30批次,檢驗結果全部合格。檢驗機構為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二、抽檢依據
抽檢依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粽子》(SB/T 10377—2004)等標準及產品明示標準和指標的要求。
三、檢驗項目
粽子檢驗項目包括過氧化值(僅適用于以動物性食品或堅果為主要原料餡料的產品檢測)、鉛(以Pb計)、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糖精鈉(以糖精計)、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安賽蜜、丙酸及其鈉鹽、鈣鹽(以丙酸計)、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納他霉素、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商業無菌。
四、消費提示
本次粽子抽檢未發現不合格樣品,表明我省流通市場在銷的真空包裝類粽子產品質量較好。粽子作為一種小品類傳統節令食品,市場規模不大且生產企業主要為老字號傳統糕點生產企業,如:知味觀、樓外樓、五芳齋等,制作工藝較為成熟穩定,質量可靠。同時,本次抽檢樣品均來自大型商場超市,表明正規渠道銷售的粽子質量有較高的安全保障。
特此公告。
附件:
關于部分檢驗項目的說明.docx
食品抽檢合格-20170524.xls
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05月24日
日期:2017-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