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臺灣地區“食藥署”查獲疑似違規使用非食品級石灰的冬瓜糖(條),“食藥署”同“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等單位,前往高雄市仁武區新00商行執行稽查,并于現場查核發現30包(10公斤/包)用于制作冬瓜糖及冬瓜條(白)的“最高級特白灰”,未有食品添加物查驗許可證明,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下稱“食安法”)第18條之規定。
為確保相關產品安全,現場已將查獲的冬瓜糖10.53萬公斤、冬瓜條145公斤、最高級特白灰300公斤全部封存;另查獲的半成品710公斤,已命令企業不得再加工制造販售,以維護民眾的食品安全權益。經后續調查,相關涉違規產品有部分銷售至高雄市、屏東縣及臺南市的下游企業,“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已通知相關轄區衛生局辦理下架回收事宜,已全數下架數量共計2490.25公斤。
日期:2017-03-14
為確保相關產品安全,現場已將查獲的冬瓜糖10.53萬公斤、冬瓜條145公斤、最高級特白灰300公斤全部封存;另查獲的半成品710公斤,已命令企業不得再加工制造販售,以維護民眾的食品安全權益。經后續調查,相關涉違規產品有部分銷售至高雄市、屏東縣及臺南市的下游企業,“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已通知相關轄區衛生局辦理下架回收事宜,已全數下架數量共計2490.25公斤。
日期:2017-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