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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萬寧保健品有限公司生產保健品被查不合格 罰沒款66305.62元

   2017-01-24 食品伙伴網文雯254
核心提示:1月24日,據天津市市場監管委消息,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6年第149號)中,天津萬
1月24日,據天津市市場監管委消息,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6年第149號)中,天津萬寧保健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保健食品尤維斯牌萊斯軟膠囊和尤維斯牌蜂膠軟膠囊,檢驗結論分別為總黃酮、維生素E和總黃酮不合格,復檢仍不合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二)項的規定,天津市濱海新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對天津萬寧公司進行了行政處罰,沒收違法所得8377.62元,罰款57928元,共計罰沒款66305.62元。
 
  據了解,2016年5月26日,天津市市場監管委收到天津萬寧保健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保健食品“尤維斯牌萊斯軟膠囊”和“尤維斯牌蜂膠軟膠囊”不合格檢驗報告后,立即責成天津市濱海新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啟動核查處置工作,監督企業履行封存庫存問題保健食品,暫停生產、銷售問題保健食品,召回問題保健食品等法定義務;并向該公司下達《國家保健食品抽樣檢驗結果送達及擬公告告知書》。該公司提出復檢申請,天津市市場監管委指定天津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進行復檢。6月24日,天津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出具復檢報告,復檢結果仍不合格。
 
  經天津市濱海新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調查:該企業生產“尤維斯牌萊斯軟膠囊”110瓶(規格1.0g/粒×90粒/瓶,批號150603),銷售價格51.6元/瓶,貨值5676元;生產“尤維斯牌蜂膠軟膠囊”166瓶(規格500mg/粒×60粒/瓶,批號160304),銷售價格35.6元/瓶,貨值5909.6元。該企業接到不合格產品檢驗報告后,啟動了產品召回工作,但未能召回產品,上述兩種產品已全部銷售。
 
  另外,該公司對產品“尤維斯牌萊斯軟膠囊”和“尤維斯牌蜂膠軟膠囊”不合格情況正在深入查找原因,初步判斷為現行產品標準部分檢測方法專屬性差,干擾因素多,以致檢測結果不準確、重現性差。天津市濱海新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已要求企業做好產品標準檢測方法驗證工作,并及時向國家食藥監總局進行申報產品技術要求變更。
 
  天津濱海新區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二)項的規定,對天津萬寧公司進行了行政處罰,沒收違法所得8377.62元,罰款57928元,共計罰沒款66305.62元。
 
  在此期間,天津市市場監管委未對上述兩個產品進行《食品生產許可證》換證。

    相關報道:關于對天津萬寧保健品有限公司抽檢不合格保健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公告




日期:2017-01-24
 
地區: 海南 萬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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