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1日,印度食品安全與標準管理局(fssai)修訂食品產品標準及食品添加劑草案,增加了2.3.10果汁飲料的內容,如果果汁的含量低于10%,但不低于5%,(如果含有酸橙和檸檬,果汁的含量2.5%),該產品應被稱為“果汁碳酸飲料”,在這種情況下,不適用可溶性固形物的要求。果汁含量應在標簽上聲明。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世貿組織(WTO)發布公告后60天。
更多詳情參見:http://www.fssai.gov.in/Portals/0/Pdf/Draft_WTO_SPS_Notification_Fruits_Drinks_21_06_2016.pdf
日期:2016-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