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6日,韓國發布通報,擬公布健康功能食品法案執行令及健康功能食品法案執行法規的擬定修改草案。
相關內容為修訂健康功能食品法案執行令及健康功能食品法案執行法規:
韓國食品藥物管理局(以下簡稱“KFDA”)專員授權地區KFDA批準制造健康功能食品;
KFDA專員授權市長和省長批準制造健康功能食品的部分權利;
修改健康功能食品進口業務聲明規定,將KFDA專員健康功能食品進口業務批準權下放給地方政府; 及補充要求文件,規定商業人員修改經營地點時的聲明程序。
日期:2010-03-08
2010年2月26日,韓國發布通報,擬公布健康功能食品法案執行令及健康功能食品法案執行法規的擬定修改草案。
相關內容為修訂健康功能食品法案執行令及健康功能食品法案執行法規:
韓國食品藥物管理局(以下簡稱“KFDA”)專員授權地區KFDA批準制造健康功能食品;
KFDA專員授權市長和省長批準制造健康功能食品的部分權利;
修改健康功能食品進口業務聲明規定,將KFDA專員健康功能食品進口業務批準權下放給地方政府; 及補充要求文件,規定商業人員修改經營地點時的聲明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