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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對火鍋店等餐飲單位開展專項檢查的通知

   2016-01-28 上海市食藥監局1075
核心提示:滬食藥監協〔2016〕45號各市場監管局、市局執法總隊:近年來,本市食藥監部門和公安部門陸續查處了一批使用罌粟殼作為食品調味料
     滬食藥監協〔2016〕45號
 
各市場監管局、市局執法總隊:
 
    近年來,本市食藥監部門和公安部門陸續查處了一批使用罌粟殼作為食品調味料的餐飲服務單位,有力地保障了市民的身體健康和飲食安全。但受經濟利益的驅使,食品中非法添加罌粟殼的行為仍時有發生。近期,國家食藥監總局曝光了本市一批火鍋店等餐飲服務單位在食品中添加罌粟殼的違法行為,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為進一步加強監管,嚴厲打擊餐飲服務環節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飲食安全,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針對火鍋店等餐飲服務單位專項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專項檢查,了解掌握火鍋店等餐飲服務單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情況,進一步加大對火鍋店等餐飲服務單位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火鍋店等餐飲單位進一步增強法律意識、誠信意識和食品安全意識,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規范食品添加劑的使用行為,使消費者的健康安全得到進一步保障。
 
    二、工作時間
 
    自即日起至3月底結束。
 
    三、工作內容
 
    (一)重點單位
 
    結合冬季食品消費特點,以經營火鍋、麻辣燙、老鴨粉絲湯、燒烤、涼皮、麻辣香鍋等餐飲服務單位為重點,進一步加大使用火鍋底料的餐飲服務單位的監督檢查力度。
 
    (二)檢查內容
 
    重點檢查餐飲服務單位火鍋底料、湯料及添加劑采購和使用情況,以及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等制度的落實情況,對來源不明的火鍋原料、底料、湯料和調味料,要立即監督餐飲單位停止使用,確保食品原料來源可靠、問題可溯、風險可控。
 
    同時,根據市食藥監局制定的監督抽檢計劃,切實做好火鍋底料、調味料的監督抽檢,必要時可擴大抽檢范圍。對可疑的火鍋底料、調味料現場開展罌粟堿成分等快速檢測,快檢陽性樣品應及時送實驗室檢驗。發現不合格食品及問題食品,要依法依規及時查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細化工作方案
 
    要將組織開展火鍋店等餐飲服務單位使用食品添加劑情況的專項檢查與嚴厲打擊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行為有機結合起來,強化組織領導,細化工作方案,落實監管責任,一級抓一級,逐級抓落實。
 
    (二)強化監管,加大打擊力度
 
    對于在火鍋底料或者調味料中添加罌粟殼、罌粟粉等非食用物質以及濫用食品添加劑等行為,各區縣監管部門要在第一時間掌握違法犯罪證據鏈,嚴格依法嚴肅處理,一律移送公安機關,啟動行刑銜接程序。同時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與協作,違法案件涉及其他環節和外省市的,及時通報給相關部門和外省市相關監管部門。
 
    (三)加強信息上報,及時反饋處理進展
 
    各區縣市場監管局在抽檢中發現有在火鍋底料或者調味料中添加罌粟殼、罌粟粉等非食用物質違法行為的,應及時上報市食藥監局食品協調處,對于專項檢查中查處的案件,應及時上報案件進展情況,包括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的進展情況。對專項檢查中監管部門不嚴格依法監管情況,將按照相關規定嚴肅問責。請各區縣于2016年3月28日前將專項檢查情況匯總表和工作總結報送至市食藥監局食品協調處。
 
    特此通知。
 
    附件:火鍋店等重點餐飲單位開展專項檢查情況匯總表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6年1月25日
 
    (聯系人:何堃,電話:23118150,郵箱:hekun@smda.gov.cn)
 
    相關附件
 
   火鍋店等重點餐飲單位開展專項檢查情況匯總表.docx



日期:2016-01-28
 
地區: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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