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范和減少冬季群體性食品中毒事件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依據《云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試行)》,日前,云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2009年第四次食物中毒預警公告。
公告指出:一是加大農村自辦宴席監管力度,強化宴席衛生督查,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規定管理群眾自辦宴席,科學烹調、合理膳食,防止冬季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二是加強對食藥兩用藥材,特別是毒性藥材使用知識的宣傳和監管,嚴禁使用毒性藥材加工食物,確保人民群眾的健康和安全。三是學校、單位、工地食堂、婚喪宴請和會議涉及集體用餐要禁止使用毒性藥材、禁止使用野生菌等有毒高風險原料加工食品。四是加強應急防范措施,及時報告和互通食品安全信息,增強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處置能力。及時處理各類食品安全事故投訴舉報案件,對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預防、早發現、早控制。五是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多種形式地進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識,強化食品安全宣傳,提高群眾的食品安全意識和健康意識。
日期:2010-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