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將2015年第2期食品安全(餐飲環節)監督抽檢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監督涉及餐飲環節11亞類食品和2類食品相關產品,包括:食用植物油、米面及其制品、肉制品、蔬菜及其制品、醬腌菜、飯店和飲品店自制飲料、涼拌菜、豆制品、食用鹽、節令性食品(月餅)、發酵酒(配制酒)等食品及餐飲單位水產品暫養池用水、復用餐飲具,抽檢樣品共計406批次,其中合格385批次,不合格21批次,不合格率為5.17%。合格及不合格樣品信息詳見附件。
針對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杭州、湖州、紹興、金華、衢州、舟山、臺州、麗水等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企業進行依法處置。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在本省購買、消費或在市場上發現被通報的不合格產品時,請撥打96317、12331投訴舉報熱線進行投訴或舉報。
特此公告。
附件:
1、 餐飲食品監督抽檢合格信息.xls
2、 餐飲食品監督抽檢不合格信息.xls
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2015年 11月20日
日期:2015-11-20
本次監督涉及餐飲環節11亞類食品和2類食品相關產品,包括:食用植物油、米面及其制品、肉制品、蔬菜及其制品、醬腌菜、飯店和飲品店自制飲料、涼拌菜、豆制品、食用鹽、節令性食品(月餅)、發酵酒(配制酒)等食品及餐飲單位水產品暫養池用水、復用餐飲具,抽檢樣品共計406批次,其中合格385批次,不合格21批次,不合格率為5.17%。合格及不合格樣品信息詳見附件。
針對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杭州、湖州、紹興、金華、衢州、舟山、臺州、麗水等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企業進行依法處置。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在本省購買、消費或在市場上發現被通報的不合格產品時,請撥打96317、12331投訴舉報熱線進行投訴或舉報。
特此公告。
附件:
1、 餐飲食品監督抽檢合格信息.xls
2、 餐飲食品監督抽檢不合格信息.xls
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2015年 11月20日
日期:2015-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