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規定,現將2015年第9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監督抽檢涉及15大類食品,包括:焙烤食品、蛋制品、罐頭、酒類、冷凍飲品、糧食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食品添加劑、食糖、食用油制品、蔬菜及其制品、水產品、特殊膳食食品、調味品及飲料,抽檢樣品共計260批次,其中合格250批次,不合格10批次,樣品信息詳見附件。
針對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杭州、寧波、溫州、嘉興、紹興、金華等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法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企業進行處置。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在本省購買到或在市場上發現被通報的不合格產品時,請撥打96317、12315投訴舉報熱線,或直接到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
特此公告
附件:1、 焙烤食品監督抽檢合格、 不合格信息
2、 蛋制品監督抽檢合格信息
3、 罐頭制品監督抽檢合格信息
4、 酒類監督抽檢合格、 不合格信息
5、 冷凍飲品監督抽檢合格信息
6、 糧食及其制品監督抽檢合格、 不合格信息
7、 肉制品監督抽檢合格信息、 不合格信息
8、 食品添加劑產品監督抽檢合格信息
9、 食糖監督抽檢合格信息
10、 食用油及其制品監督抽檢合格信息
11、 蔬菜及其制品監督抽檢合格信息
12、 水產及其制品監督抽檢合格信息
13、 特數據膳食食品監督抽檢合格信息
14、 調味品監督抽檢合格信息
15、 飲料監督抽檢合格、 不合格信息
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4日
日期:2015-11-09
本次監督抽檢涉及15大類食品,包括:焙烤食品、蛋制品、罐頭、酒類、冷凍飲品、糧食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食品添加劑、食糖、食用油制品、蔬菜及其制品、水產品、特殊膳食食品、調味品及飲料,抽檢樣品共計260批次,其中合格250批次,不合格10批次,樣品信息詳見附件。
針對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杭州、寧波、溫州、嘉興、紹興、金華等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法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企業進行處置。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在本省購買到或在市場上發現被通報的不合格產品時,請撥打96317、12315投訴舉報熱線,或直接到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
特此公告
附件:1、 焙烤食品監督抽檢合格、 不合格信息
2、 蛋制品監督抽檢合格信息
3、 罐頭制品監督抽檢合格信息
4、 酒類監督抽檢合格、 不合格信息
5、 冷凍飲品監督抽檢合格信息
6、 糧食及其制品監督抽檢合格、 不合格信息
7、 肉制品監督抽檢合格信息、 不合格信息
8、 食品添加劑產品監督抽檢合格信息
9、 食糖監督抽檢合格信息
10、 食用油及其制品監督抽檢合格信息
11、 蔬菜及其制品監督抽檢合格信息
12、 水產及其制品監督抽檢合格信息
13、 特數據膳食食品監督抽檢合格信息
14、 調味品監督抽檢合格信息
15、 飲料監督抽檢合格、 不合格信息
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4日
日期:2015-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