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美國FSIS發布《驗證外國食品安全體系持續等效性》指令。其要點有:
1. 概述了FSIS驗證外國食品法規體系持續等效性的人員角色、責任;
2. 概述了當外國檢驗體系進行了修改,且與美國的體系不再等效時,或者當FSIS由于缺少來自外國政府主管機關的信息而不能作出等效性判斷時所應該采取的措施;
3. 概述了FSIS收集由外國政府主管機關提供的有資格出口企業年度證明等相關信息的流程。
日期:2015-10-12
10月7日,美國FSIS發布《驗證外國食品安全體系持續等效性》指令。其要點有:
1. 概述了FSIS驗證外國食品法規體系持續等效性的人員角色、責任;
2. 概述了當外國檢驗體系進行了修改,且與美國的體系不再等效時,或者當FSIS由于缺少來自外國政府主管機關的信息而不能作出等效性判斷時所應該采取的措施;
3. 概述了FSIS收集由外國政府主管機關提供的有資格出口企業年度證明等相關信息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