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浙江臺州檢驗檢疫局在對臺直航入境旅客攜帶物實施檢疫時,首次截獲臺灣柚。目前,上述截獲物已按相關規定送檢疫實驗室做進一步排查。
我國臺灣地區氣候冬季溫暖、夏季炎熱、雨量充沛,盛產各類水果,素有“水果王國”美稱,吸引了眾多游客赴臺灣,采購、品嘗當地特色水果。但擅自攜帶未經檢疫合格的水果入境,容易造成境外有害生物在本地生根繁殖,進而破壞生態平衡,給自然造成不可彌補的生態災難,歷來為各國所禁止。根據有關規定,(生或熟)肉類(含臟器類)及其制品,水生動物產品;動物源性奶及奶制品,包括生奶、鮮奶、酸奶;新鮮水果、蔬菜等十六類產品不能攜帶入境,如違規攜帶將依法予以截留銷毀、退運等處理,情節嚴重的還可處以5000元以下罰款。
中秋國慶假期臨近,浙江檢驗檢疫部門提醒赴臺返程游客:新鮮水果在禁止攜帶之列,如需攜帶請改為購買經過深度加工的果干果脯類;而雞翅、雞、臘肉等動物產品無論生熟都禁止帶入。 (謝興陽 徐文志)
日期:2015-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