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月份以來,徐州市局組織開展了為期1個月的白酒小作坊和散裝白酒生產經營專項監督檢查工作,共取締未經批準的白酒小作坊7家、無證照經營散裝白酒單位29家,責令整改41家。一是強化對白酒小作坊的監管。各地監管部門對轄區內白酒小作坊進行排查登記,建立健全白酒小作坊的監管檔案,全面掌握轄區內白酒小作坊質量安全狀況。二是強化對散裝白酒經營行為的監管。嚴把散裝白酒經營主體市場準入關,依法規范食品流通許可證核發行為。以農村、城鄉結合部等為重點地區,以食雜店、小型超市、農貿市場等為重點單位,以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散裝白酒進貨臺賬和索證索票等為重點內容,嚴格查驗酒類產品生產單位的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以及供貨者的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檢驗合格報告、供貨憑證等是否符合要求。三是強化對餐飲單位采購和使用酒類產品的監管。以農村、城鄉結合部等為重點地區,以小飯店、小餐館等為重點單位,以餐飲服務許可證、酒類產品進貨臺賬等為重點內容,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格落實食品采購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確保酒類產品采購渠道正規合法、來源可追溯。
日期:2015-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