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9日,臺灣地區“食藥署”發出FDA北字第1042000517B號函,由于近6個月來,自日本輸入的蜜柑和自越南輸入的紅茶檢出農藥殘留不符規定分別各達14批,不合格批數明顯偏高,自2015年3月11日起至2015年9月10日止,對自日本輸入的蜜柑和自越南輸入的紅茶,采取逐批查驗。
日期:2015-03-18
2015年3月9日,臺灣地區“食藥署”發出FDA北字第1042000517B號函,由于近6個月來,自日本輸入的蜜柑和自越南輸入的紅茶檢出農藥殘留不符規定分別各達14批,不合格批數明顯偏高,自2015年3月11日起至2015年9月10日止,對自日本輸入的蜜柑和自越南輸入的紅茶,采取逐批查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