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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攤販合規經營及食品安全消費提示

   2025-06-30 溫江市場監管微信號664
核心提示:為進一步規范食品攤販經營行為,保障人民群眾飲食消費安全,營造健康、有序、和諧的食品安全環境,溫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向消費者、食品攤販經營者發出如下食品安全提示?!ㄊ澜缡称肪W-m.cctv1204.com)
為進一步規范食品攤販經營行為,保障人民群眾飲食消費安全,營造健康、有序、和諧的食品安全環境,溫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向消費者、食品攤販經營者發出如下食品安全提示:
 
  對廣大消費者的食品安全提示
 
  食品選購要細心。
 
  消費者在食品攤販處選購熟食、涼菜、燒烤等可直接食用食品時,應查看其外觀是否正常,食材是否新鮮,有無異味、霉變。
 
  外出消費要留心。
 
  外出消費時,應選擇信息公示齊全(食品攤販信息公示卡、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操作規范、環境整潔的食品攤販,避免光顧無備案流動攤販。同時留存消費票據等憑證。
 
  品類選擇要當心。
 
  盡量多吃熱菜,謹慎選擇涼菜,不選擇生食類食品,如果發現色澤或味道異常,應立即停止食用。
 
  對食品攤販經營者的食品安全提示
 
  主動備案亮證經營。
 
  從事食品攤販經營活動應主動到所在地鎮人民政府,并在其攤位明顯位置張掛食品攤販信息公示卡、從業人員健康證明。
 
  嚴格落實主體責任。
 
  要嚴格按照鎮人民政府劃定的區域和時段經營,不得到幼兒園、中小學校出入口周邊200米內從事經營活動;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做到依法依規經營。
 
  嚴格食品源頭管控。
 
  嚴格落實食品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索取留存供應方資質和票據,做到來源可溯。
 
  嚴格規范加工操作。
 
  食品加工、儲存做到生熟分開、燒熟煮透,避免交叉污染,及時清理過期變質食品。
 
  嚴格餐飲具清洗消毒。
 
  做好餐用具清洗消毒;使用一次性消毒餐具飲具的,采購時應索取消毒合格證明。
 
  嚴格規范銷售行為。
 
  銷售散裝熟食、涼菜等可直接食用食品,應當設置防蠅、防塵、防鼠等防護措施,使用加蓋或非敞開式容器盛放。
 
  禁止經營食品品種。
 
  食品攤販禁止經營下列食品:生食水產品等生食類食品、裱花蛋糕、用勾兌工藝生產的酒類,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過期食品,腐敗變質食品,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未經檢疫或檢疫不合格的肉類等)。



日期:2025-06-30
 
行業: 認證體系 餐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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