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安慶市局印發實施《安慶市食品加工小作坊監督管理規范(試行)》,全面推進小微型食品加工經營單位監管工作的規范化。
此次出臺的新規范,對多樣化的小微型食品加工經營單位,除食品攤販、餐飲服務外,統一定義為食品加工小作坊,并統一入市基本條件,統一監管工作要求,對其全面加強日常監管。根據新規,食品加工小作坊,應當具備規定的基本條件,所經營的食品品種必須在此次公布的產品目錄內,經營方式符合規定要求;在此基礎上,小作坊業主需到轄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理開業登記,領取開業登記證明后方可營業。同時,新規對小作坊日常監管工作內容、辦事流程、監督檢查的要求等都進行了明確。
新規實施后,安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將全面開展小作坊清理登記工作,并嚴格督促小作坊依法合規生產經營,既充分發揮食品小作坊方便群眾的特點,又保障群眾食品的安全消費。
日期:2015-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