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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規范食品、保健食品廣告發布行為的提示

   2025-05-27 山西市場監管微信號573
核心提示:為規范食品、保健食品廣告市場秩序,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現對食品、保健食品廣告發布作以下提示。……(世界食品網-m.cctv1204.com)
為規范食品、保健食品廣告市場秩序,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現對食品、保健食品廣告發布作以下提示:
 
  一、食品廣告中含有食材的產地(來源)、品質和品牌(門店)、銷售狀況、曾獲榮譽等內容的,應當準確、清楚、明白。廣告中表明推銷的商品附帶贈送的,應明示所附帶贈送商品或服務的品種、規格、數量、期限和方式。
 
  二、食品廣告使用數據、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等引證內容的,應當真實、準確,并表明出處。引證內容有適用范圍和有效期限的,應當明確表示。
 
  三、食品廣告涉及專利產品或者專利方法的,應當標明專利號和專利種類。未取得專利權的,不得謊稱取得專利權。禁止使用未授予專利權的專利申請和已經終止、撤銷、無效的專利作廣告。
 
  四、食品廣告代言人在廣告中對商品、服務作推薦、證明,應當依據事實,符合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并不得為其未使用過的商品或者未接受過的服務作推薦、證明。
 
  五、食品廣告不得聲稱具有保健功能,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食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不得以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以及食品檢驗機構、食品行業協會名義以廣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費者推薦食品。
 
  六、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公共場所發布聲稱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嬰兒乳制品、飲料和其他食品廣告。不得在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公共場所發布特殊醫學用途嬰兒配方食品廣告。
 
  七、發布保健食品廣告應當顯著標明廣告批準文號,未經廣告審查機關審查,不得發布。
 
  八、保健食品廣告的內容應當以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注冊證書或者備案憑證、注冊或者備案的產品說明書內容為準,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保健食品廣告涉及保健功能、產品功效成分或者標志性成分及含量、適宜人群或者食用量等內容的,不得超出注冊證書或者備案憑證、注冊或者備案的產品說明書范圍。保健食品廣告應當顯著標明“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聲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并顯著標明保健食品標志、適宜人群和不適宜人群。
 
  九、保健食品廣告不得含有“熱銷、搶購、試用”“家庭必備、免費治療、免費贈送”等誘導性內容,“評比、排序、推薦、指定、選用、獲獎”等綜合性評價內容,“無效退款、保險公司保險”等保證性內容,慫恿消費者任意、過量使用保健食品的內容。
 
  十、保健食品廣告不得含有“安全”“安全無毒副作用”“毒副作用小”;明示或者暗示成分為“天然”,因而安全性有保證等內容。
 
  十一、保健食品廣告中不得使用科研單位、學術機構、行業協會或者專家、學者、醫師、藥師、臨床營養師、患者等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
 
  十二、保健食品廣告不能引起公眾對所處健康狀況和所患疾病產生不必要的擔憂和恐懼,或者含有使公眾誤解不使用該產品會患某種疾病或者加重病情的內容。
 
  十三、禁止在廣告中利用AI技術冒用真實存在的明星、名人形象對商品或者服務進行推介,或利用AI技術設置虛擬人物,在廣告中賦予虛擬人物以“醫生”“老師”“專家”“知識分子”等身份人設,并以此為噱頭推介商品、服務,且未明確標識或者說明相關人物為虛擬。
 
  十四、廣播電臺、電視臺、報刊音像出版單位、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不得以介紹健康、養生知識等形式變相發布保健食品廣告。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持續加大對食品、保健食品的監管力度,嚴厲查處虛假食品、保健食品廣告。請廣大消費者增強法律意識,提高甄別能力,如發現有相關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12315投訴舉報。



日期:2025-05-27
 
地區: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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