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 韓國食品藥品安全部(MFDS)發布了《食品等的標示、廣告相關法律實施規則》部分修改單,本次修改的主要內容如下:
1. 為了加強向消費者提供營養信息,擴大了營養標簽要求的范圍,與歐盟、美國、加拿大、日本、中國等主要國家保持一致:在強制標示營養標簽的產品中增加了砂糖類、黃油類、動物性加工食品類等。
2. 以瓜拉那為主要原料,且咖啡因含量超過指定標準的固體食品,也應標注是否為高咖啡因食品,加強警示標識,以便消費者了解。
3. 冷凍食品必須強制貼上以下警告:“已經冷凍,解凍后請勿再次冷凍。”但是,如冰塊或冰淇淋等立即食用的食品,不需要解凍的冷凍食品上無需貼上這樣的標簽。
1. 為了加強向消費者提供營養信息,擴大了營養標簽要求的范圍,與歐盟、美國、加拿大、日本、中國等主要國家保持一致:在強制標示營養標簽的產品中增加了砂糖類、黃油類、動物性加工食品類等。
2. 以瓜拉那為主要原料,且咖啡因含量超過指定標準的固體食品,也應標注是否為高咖啡因食品,加強警示標識,以便消費者了解。
3. 冷凍食品必須強制貼上以下警告:“已經冷凍,解凍后請勿再次冷凍。”但是,如冰塊或冰淇淋等立即食用的食品,不需要解凍的冷凍食品上無需貼上這樣的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