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認監委等部門發布了一系列食品行業監管政策,食品伙伴網整理匯總如下:
1、市場監管總局發布《在產在售“無有效期和無產品技術要求”保健食品集中換證審查要點》
11月1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在產在售“無有效期和無產品技術要求”保健食品集中換證審查要點》(以下簡稱《換證審查要點》)。
《換證核查要點》旨在集中規范在產在售“雙無”產品注冊證書,設立注冊證書有效期,規范保健功能聲稱,完善產品標簽說明書樣稿、產品技術要求和產品檔案信息,換發保健食品注冊證書,實現保健食品注冊與生產許可、監督管理銜接,落實落細生產企業主體責任和屬地監管部門監管責任。
《換證核查要點》的發布意味著“雙無”產品換證的正式開始,其詳細規定了“雙無”產品換證的流程及變更申請資料要求,對相關企業具有明確的指示作用,有利于整個行業的規范及可持續發展。
換證范圍
過渡期內,對于在產在售的“雙無”國產產品,注冊人按照要求提出換證申請;對于在產在售“雙無”進口產品,相關材料符合本審查要點規定的,注冊人按照要求直接提出換證申請,審評機構根據換證審查需要,可以組織開展境外現場核查。
換證程序
(一)注冊人按照本審查要點規定準備換證材料,按照變更注冊程序向市場監管總局申請換證,變更注冊類別為“雙無”換證。
?。ǘ┦〖壥袌霰O管部門應當根據產品實際生產的技術要求和監管情況,依據現行法律法規提出產品換證意見,報送市場監管總局,并抄送注冊人。
?。ㄈ徳u機構按照現行法律法規標準及有關規定開展換證審評,并將審評結論報送市場監管總局審批。符合要求的,換發新的注冊證書,注冊號更新為“國食健注 G/J 年代號+序號”(其中“年代號+序號”不變),證書備注欄標注原產品名稱、原產品注冊號及“原注冊證書換證后失效”。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批準換證申請。注冊人可依據規定要求重新提出換證申請。換發的注冊證書或不予注冊決定書,同時抄送注冊人所在地和核發生產許可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
?。ㄋ模┻^渡期內,準予注冊的,保健食品注冊人和生產企業應當自決定之日起 6 個月內,嚴格按照新注冊證書技術要求組織生產,此前生產的產品允許銷售至保質期結束。轉備案的,按照備案產品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相關報道: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發布《在產在售“無有效期和無產品技術要求”保健食品集中換證審查要點》的公告
2、《學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單位復用餐飲具清洗消毒工作指引》發布
11月22日,市場監管總局聯合教育部發布《學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單位復用餐飲具清洗消毒工作指引》(以下簡稱《工作指引》),指導各地建立學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單位復用餐飲具食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進一步規范復用餐飲具清洗消毒操作,確保復用餐飲具清潔衛生,保障廣大師生飲食安全。
《工作指引》指出,復用餐飲具清洗消毒區應設置在獨立的洗消間或隔斷場所,衛生條件滿足相應國家標準要求,設備設施數量、規格與供餐人數、消毒方式相匹配。
《工作指引》要求,加強從業人員管理,確保與餐飲具直接接觸的從業人員取得有效健康證明,參加培訓并考核合格,規范衣服口罩管理和手部清洗消毒。復用餐飲具和洗滌劑、消毒劑的采購都要嚴格履行進貨查驗程序,確保產品質量符合要求。
《工作指引》強調,鼓勵學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單位采用物理消毒方式進行復用餐飲具消毒,合理控制洗滌劑用量和消毒溫度、時間,規范餐飲具保潔和使用。使用自動設備清洗消毒時,應定期進行設備清洗維護并開展消毒效果驗證。
《工作指引》指出,鼓勵學校每月開展餐飲具陰離子合成洗滌劑殘留快速檢測、微生物快速檢測,建議每學期開學送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檢驗機構檢驗,根據檢驗結果,完善洗消流程。
相關報道: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學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單位復用餐飲具清洗消毒工作指引》的通知
3、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注冊臨床試驗現場核查要點及判定原則》
11月11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注冊臨床試驗現場核查要點及判定原則》(以下簡稱《核查要點》),進一步規范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注冊臨床試驗核查工作,統一臨床試驗現場核查標準,提高注冊臨床試驗核查工作質量。
《核查要點》以臨床試驗過程為主線設置核查項目,覆蓋臨床試驗全過程,設置了臨床試驗條件與合規性、倫理審查、知情同意、受試者篩選、臨床試驗方案執行、安全性信息處理與報告、臨床試驗記錄、臨床試驗數據溯源、試驗用樣品管理和生物樣本的管理等10方面56個核查項目。具體核查內容既關注原始資料與注冊申請材料的一致性,也關注影響產品安全性、營養充足性和特殊醫學用途臨床效果評價的重要數據或記錄。同時,兼顧影響臨床試驗質量及可靠性因素,包括臨床試驗參與各方的資質能力和職責落實、試驗過程完整性和可溯源性等。
《核查要點》明確了編造、隱瞞試驗數據,瞞報嚴重不良事件及其嚴重程度,使用虛假試驗用樣品等涉及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可溯源性等方面9種“不通過”的情形?!逗瞬橐c》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相關報道: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發布《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注冊臨床試驗現場核查要點及判定原則》的公告(總局公告2024年第48號)
4、《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規范》市場監管行業標準草案公開征求意見
11月13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關于對《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規范 》市場監管行業標準草案公開征求意見的函。
根據《市場監管行業標準管理辦法》和《市場監管行業標準制定管理實施細則》(國市監辦發〔2023〕36 號)要求,相關起草單位已完成《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規范》市場監管行業標準草案的編制工作,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時間:2024 年 11 月 13 日-2024 年 12 月 13 日
相關報道:關于對《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規范 》市場監管行業標準草案公開征求意見的函
5、《食品安全信用檔案信息數據規范》市場監管行業標準草案公開征求意見
11月13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關于對《食品安全信用檔案信息數據規范》市場監管行業標準草案公開征求意見的函。
根據《市場監管行業標準管理辦法》和《市場監管行業標準制定管理實施細則》(國市監辦發〔2023〕36 號)要求, 相關起草單位已完成《食品安全信用檔案信息數據規范》市場監管行業標準草案的編制工作,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時間:2024 年 11 月 13 日-2024 年 12 月 13 日
相關報道:
關于對《食品安全信用檔案信息數據規范》市場監管行業標準草案公開征求意見的函
6、《食用油(適用于嬰幼兒)》團體標準正式發布
中國營養保健食品協會批準發布《食用油(適用于嬰幼兒)》團體標準(T/CNHFA 423-2024),自2024年11月1日起實施。
本標準適用于添加到6~36月齡較大嬰兒和幼兒輔食中食用的食用油,其基本組成為油脂,不適用于嬰幼兒罐裝輔助食品。
相關報道:
《食用油(適用于嬰幼兒)》團體標準正式發布
7、市場監管總局印發《標準物質審評專家管理暫行規定》
11月6日,市場監管總局印發《標準物質審評專家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共22條,旨在充分發揮專家在標準物質管理中的作用,規范標準物質技術審評專家管理,保證標準物質定級鑒定工作的質量和公正性。
近年來,市場監管總局大力實施標準物質能力提升工程,加大標準物質研制應用,面向生命科學、生物醫藥、環境監測、食品安全、自然資源、刑事司法等重點領域,新批準建立了一批國家標準物質,目前累計批準國家標準物質1.78萬余項。標準物質創新性強,穩定性、均勻性技術要求高,涉及專業范圍廣。為有力支撐標準物質技術審評工作,市場監管總局建立了標準物質技術審評專家庫。
《暫行規定》明確標準物質審評專家的管理部門。市場監管總局負責建立國家標準物質技術審評專家庫和審評專家的監督管理,省級市場監管部門優先選派和使用專家庫中的審評專家參與受權的標準物質技術審評。《暫行規定》同時明確了標準物質審評專家應具備的條件、考核的具體內容以及應當履行的責任和義務等,還對標準物質審評專家的審評項目變更、個人技術檔案更新維護、知識培訓、違規處理和審評質量監督等提出了要求。
下一步,市場監管總局將以發布《暫行規定》為契機,進一步規范標準物質審評專家管理,有效保障標準物質的質量水平,大力推動標準物質研制生產創新發展,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計量基礎。
相關報道: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標準物質審評專家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市監計量發〔2024〕82號)
8、國家認監委印發《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行動方案》
11月19日,國家認監委印發《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圍繞增強小微企業質量競爭力、提升區域產業質量競爭水平、優化認證服務供給等方面提出了11項重點任務,設置了“質量認證‘精準幫扶’行動”“質量認證強鏈行動”等4個工作專欄?!斗桨浮诽岢?,通過3年努力,實現“政府激勵引導、機構主動作為、企業積極參與、各方協同推進”的工作格局更加完善,認證機構專業化水平有效提升,認證服務供給不斷優化,小微企業質量意識和質量管理能力普遍增強,質量認證對小微企業提質增效、區域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貢獻持續加大等目標?!斗桨浮芬螅龑袠I組織、小微企業服務機構、科研院所開展質量提升研究和技術服務,強化龍頭企業示范引領作用,帶動產業鏈上下游小微企業協同發展;要推動質量認證與產業、金融、信貸等政策的協同供給,健全質量認證融資增信體系,將質量認證結果納入“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的認定條件;要強化效果評價,優化評價指標體系,及時完善任務舉措,保障質量提升效果;要強化激勵引導,鼓勵認證機構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營造質量認證服務高質量發展良好氛圍。
近年來,“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行動”成效明顯。據不完全統計,2024年以來,全國各地累計出臺激勵政策1636項,為小微企業提供“認證貸”等金融信貸支持608.5億元,落實財政補貼6.5億元;468家認證機構為5.4萬余家小微企業實施精準幫扶,減免認證費用3876萬元,為約64.9萬家企業免費培訓192.5萬人次。2024年參與提升行動的小微企業年度營收平均提升9.7%,年產品銷售額提升14.2%,年利潤率提升8%,質量成本控制率下降5.8%。
相關報道:國家認監委關于印發《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行動方案》的通知
9、市場監管總局等8部委部署開展國家級資質認定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抽查
近日,市場監管總局與公安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海關總署、國家藥監局聯合發布2024年度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2024年度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抽查工作嚴格按照《國務院關于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意見》(國發〔2019〕5號)要求,計劃檢查國家級資質認定檢驗檢測機構100家(含20家國家質檢中心),涉及自然資源檢驗檢測、生態環境監測、機動車檢驗、水利水質監測、進出口商品檢驗、醫療器械防護用品檢驗檢測、食品檢驗、消防產品檢驗檢測、建筑保溫材料檢驗檢測、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檢驗檢測、化肥檢驗檢測等重點監管領域。
本次監督抽查將進一步加強對檢驗檢測機構的監管,規范檢驗檢測市場秩序,對違法違規行為形成持續有力威懾,維護檢驗檢測行業的公正性和權威性。
相關報道:關于組織開展2024年度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國市監檢測發〔2024〕101號)
10、市場監管總局發布《標準必要專利反壟斷指引》
11月8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于印發《標準必要專利反壟斷指引》的通知。為預防和制止經營者濫用標準必要專利排除、限制競爭行為,保護市場公平競爭,鼓勵創新,提高經濟運行效率,維護消費者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印發了《標準必要專利反壟斷指引》。
《指引》共六章二十二條,主要規定了以下內容:
?。ㄒ唬┛倓t(1-5條)。明確《指引》的目的和依據,界定標準必要專利相關概念,提出涉及標準必要專利的壟斷行為分析原則以及相關市場界定思路,建立事前事中監管規則。
?。ǘ┥婕皹藴时匾獙@男畔⑴?、許可承諾和善意談判(6-8條)。從市場公平競爭以及反壟斷監管執法角度,對經營者提出信息披露等合規要求,并明確上述合規要求的定位及與認定壟斷行為之間的關系。
?。ㄈ┥婕皹藴时匾獙@膲艛鄥f議(9-11條)。規定標準制定與實施過程中的壟斷協議、涉及標準必要專利的專利聯營及其他壟斷協議等情形。
(四)涉及標準必要專利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12-18條)。規定涉及標準必要專利的市場支配地位的認定方法和考慮因素,以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的典型類型及認定因素。
?。ㄎ澹┥婕皹藴时匾獙@慕洜I者集中(19-20條)。規定涉及標準必要專利的經營者集中申報情形及審查規定,并明確認定和考慮因素。
?。└絼t(21-22條)。對《指引》的效力及解釋等作出規定。
相關報道: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印發《標準必要專利反壟斷指引》的通知
關于《標準必要專利反壟斷指引》的解讀
1、市場監管總局發布《在產在售“無有效期和無產品技術要求”保健食品集中換證審查要點》
11月1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在產在售“無有效期和無產品技術要求”保健食品集中換證審查要點》(以下簡稱《換證審查要點》)。
《換證核查要點》旨在集中規范在產在售“雙無”產品注冊證書,設立注冊證書有效期,規范保健功能聲稱,完善產品標簽說明書樣稿、產品技術要求和產品檔案信息,換發保健食品注冊證書,實現保健食品注冊與生產許可、監督管理銜接,落實落細生產企業主體責任和屬地監管部門監管責任。
《換證核查要點》的發布意味著“雙無”產品換證的正式開始,其詳細規定了“雙無”產品換證的流程及變更申請資料要求,對相關企業具有明確的指示作用,有利于整個行業的規范及可持續發展。
換證范圍
過渡期內,對于在產在售的“雙無”國產產品,注冊人按照要求提出換證申請;對于在產在售“雙無”進口產品,相關材料符合本審查要點規定的,注冊人按照要求直接提出換證申請,審評機構根據換證審查需要,可以組織開展境外現場核查。
換證程序
(一)注冊人按照本審查要點規定準備換證材料,按照變更注冊程序向市場監管總局申請換證,變更注冊類別為“雙無”換證。
?。ǘ┦〖壥袌霰O管部門應當根據產品實際生產的技術要求和監管情況,依據現行法律法規提出產品換證意見,報送市場監管總局,并抄送注冊人。
?。ㄈ徳u機構按照現行法律法規標準及有關規定開展換證審評,并將審評結論報送市場監管總局審批。符合要求的,換發新的注冊證書,注冊號更新為“國食健注 G/J 年代號+序號”(其中“年代號+序號”不變),證書備注欄標注原產品名稱、原產品注冊號及“原注冊證書換證后失效”。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批準換證申請。注冊人可依據規定要求重新提出換證申請。換發的注冊證書或不予注冊決定書,同時抄送注冊人所在地和核發生產許可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
?。ㄋ模┻^渡期內,準予注冊的,保健食品注冊人和生產企業應當自決定之日起 6 個月內,嚴格按照新注冊證書技術要求組織生產,此前生產的產品允許銷售至保質期結束。轉備案的,按照備案產品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相關報道: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發布《在產在售“無有效期和無產品技術要求”保健食品集中換證審查要點》的公告
2、《學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單位復用餐飲具清洗消毒工作指引》發布
11月22日,市場監管總局聯合教育部發布《學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單位復用餐飲具清洗消毒工作指引》(以下簡稱《工作指引》),指導各地建立學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單位復用餐飲具食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進一步規范復用餐飲具清洗消毒操作,確保復用餐飲具清潔衛生,保障廣大師生飲食安全。
《工作指引》指出,復用餐飲具清洗消毒區應設置在獨立的洗消間或隔斷場所,衛生條件滿足相應國家標準要求,設備設施數量、規格與供餐人數、消毒方式相匹配。
《工作指引》要求,加強從業人員管理,確保與餐飲具直接接觸的從業人員取得有效健康證明,參加培訓并考核合格,規范衣服口罩管理和手部清洗消毒。復用餐飲具和洗滌劑、消毒劑的采購都要嚴格履行進貨查驗程序,確保產品質量符合要求。
《工作指引》強調,鼓勵學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單位采用物理消毒方式進行復用餐飲具消毒,合理控制洗滌劑用量和消毒溫度、時間,規范餐飲具保潔和使用。使用自動設備清洗消毒時,應定期進行設備清洗維護并開展消毒效果驗證。
《工作指引》指出,鼓勵學校每月開展餐飲具陰離子合成洗滌劑殘留快速檢測、微生物快速檢測,建議每學期開學送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檢驗機構檢驗,根據檢驗結果,完善洗消流程。
相關報道: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學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單位復用餐飲具清洗消毒工作指引》的通知
3、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注冊臨床試驗現場核查要點及判定原則》
11月11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注冊臨床試驗現場核查要點及判定原則》(以下簡稱《核查要點》),進一步規范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注冊臨床試驗核查工作,統一臨床試驗現場核查標準,提高注冊臨床試驗核查工作質量。
《核查要點》以臨床試驗過程為主線設置核查項目,覆蓋臨床試驗全過程,設置了臨床試驗條件與合規性、倫理審查、知情同意、受試者篩選、臨床試驗方案執行、安全性信息處理與報告、臨床試驗記錄、臨床試驗數據溯源、試驗用樣品管理和生物樣本的管理等10方面56個核查項目。具體核查內容既關注原始資料與注冊申請材料的一致性,也關注影響產品安全性、營養充足性和特殊醫學用途臨床效果評價的重要數據或記錄。同時,兼顧影響臨床試驗質量及可靠性因素,包括臨床試驗參與各方的資質能力和職責落實、試驗過程完整性和可溯源性等。
《核查要點》明確了編造、隱瞞試驗數據,瞞報嚴重不良事件及其嚴重程度,使用虛假試驗用樣品等涉及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可溯源性等方面9種“不通過”的情形?!逗瞬橐c》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相關報道: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發布《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注冊臨床試驗現場核查要點及判定原則》的公告(總局公告2024年第48號)
4、《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規范》市場監管行業標準草案公開征求意見
11月13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關于對《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規范 》市場監管行業標準草案公開征求意見的函。
根據《市場監管行業標準管理辦法》和《市場監管行業標準制定管理實施細則》(國市監辦發〔2023〕36 號)要求,相關起草單位已完成《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規范》市場監管行業標準草案的編制工作,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時間:2024 年 11 月 13 日-2024 年 12 月 13 日
相關報道:關于對《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規范 》市場監管行業標準草案公開征求意見的函
5、《食品安全信用檔案信息數據規范》市場監管行業標準草案公開征求意見
11月13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關于對《食品安全信用檔案信息數據規范》市場監管行業標準草案公開征求意見的函。
根據《市場監管行業標準管理辦法》和《市場監管行業標準制定管理實施細則》(國市監辦發〔2023〕36 號)要求, 相關起草單位已完成《食品安全信用檔案信息數據規范》市場監管行業標準草案的編制工作,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時間:2024 年 11 月 13 日-2024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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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對《食品安全信用檔案信息數據規范》市場監管行業標準草案公開征求意見的函
6、《食用油(適用于嬰幼兒)》團體標準正式發布
中國營養保健食品協會批準發布《食用油(適用于嬰幼兒)》團體標準(T/CNHFA 423-2024),自2024年11月1日起實施。
本標準適用于添加到6~36月齡較大嬰兒和幼兒輔食中食用的食用油,其基本組成為油脂,不適用于嬰幼兒罐裝輔助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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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油(適用于嬰幼兒)》團體標準正式發布
7、市場監管總局印發《標準物質審評專家管理暫行規定》
11月6日,市場監管總局印發《標準物質審評專家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共22條,旨在充分發揮專家在標準物質管理中的作用,規范標準物質技術審評專家管理,保證標準物質定級鑒定工作的質量和公正性。
近年來,市場監管總局大力實施標準物質能力提升工程,加大標準物質研制應用,面向生命科學、生物醫藥、環境監測、食品安全、自然資源、刑事司法等重點領域,新批準建立了一批國家標準物質,目前累計批準國家標準物質1.78萬余項。標準物質創新性強,穩定性、均勻性技術要求高,涉及專業范圍廣。為有力支撐標準物質技術審評工作,市場監管總局建立了標準物質技術審評專家庫。
《暫行規定》明確標準物質審評專家的管理部門。市場監管總局負責建立國家標準物質技術審評專家庫和審評專家的監督管理,省級市場監管部門優先選派和使用專家庫中的審評專家參與受權的標準物質技術審評。《暫行規定》同時明確了標準物質審評專家應具備的條件、考核的具體內容以及應當履行的責任和義務等,還對標準物質審評專家的審評項目變更、個人技術檔案更新維護、知識培訓、違規處理和審評質量監督等提出了要求。
下一步,市場監管總局將以發布《暫行規定》為契機,進一步規范標準物質審評專家管理,有效保障標準物質的質量水平,大力推動標準物質研制生產創新發展,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計量基礎。
相關報道: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標準物質審評專家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市監計量發〔2024〕82號)
8、國家認監委印發《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行動方案》
11月19日,國家認監委印發《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圍繞增強小微企業質量競爭力、提升區域產業質量競爭水平、優化認證服務供給等方面提出了11項重點任務,設置了“質量認證‘精準幫扶’行動”“質量認證強鏈行動”等4個工作專欄?!斗桨浮诽岢?,通過3年努力,實現“政府激勵引導、機構主動作為、企業積極參與、各方協同推進”的工作格局更加完善,認證機構專業化水平有效提升,認證服務供給不斷優化,小微企業質量意識和質量管理能力普遍增強,質量認證對小微企業提質增效、區域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貢獻持續加大等目標?!斗桨浮芬螅龑袠I組織、小微企業服務機構、科研院所開展質量提升研究和技術服務,強化龍頭企業示范引領作用,帶動產業鏈上下游小微企業協同發展;要推動質量認證與產業、金融、信貸等政策的協同供給,健全質量認證融資增信體系,將質量認證結果納入“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的認定條件;要強化效果評價,優化評價指標體系,及時完善任務舉措,保障質量提升效果;要強化激勵引導,鼓勵認證機構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營造質量認證服務高質量發展良好氛圍。
近年來,“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行動”成效明顯。據不完全統計,2024年以來,全國各地累計出臺激勵政策1636項,為小微企業提供“認證貸”等金融信貸支持608.5億元,落實財政補貼6.5億元;468家認證機構為5.4萬余家小微企業實施精準幫扶,減免認證費用3876萬元,為約64.9萬家企業免費培訓192.5萬人次。2024年參與提升行動的小微企業年度營收平均提升9.7%,年產品銷售額提升14.2%,年利潤率提升8%,質量成本控制率下降5.8%。
相關報道:國家認監委關于印發《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行動方案》的通知
9、市場監管總局等8部委部署開展國家級資質認定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抽查
近日,市場監管總局與公安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海關總署、國家藥監局聯合發布2024年度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2024年度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抽查工作嚴格按照《國務院關于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意見》(國發〔2019〕5號)要求,計劃檢查國家級資質認定檢驗檢測機構100家(含20家國家質檢中心),涉及自然資源檢驗檢測、生態環境監測、機動車檢驗、水利水質監測、進出口商品檢驗、醫療器械防護用品檢驗檢測、食品檢驗、消防產品檢驗檢測、建筑保溫材料檢驗檢測、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檢驗檢測、化肥檢驗檢測等重點監管領域。
本次監督抽查將進一步加強對檢驗檢測機構的監管,規范檢驗檢測市場秩序,對違法違規行為形成持續有力威懾,維護檢驗檢測行業的公正性和權威性。
相關報道:關于組織開展2024年度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國市監檢測發〔2024〕101號)
10、市場監管總局發布《標準必要專利反壟斷指引》
11月8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于印發《標準必要專利反壟斷指引》的通知。為預防和制止經營者濫用標準必要專利排除、限制競爭行為,保護市場公平競爭,鼓勵創新,提高經濟運行效率,維護消費者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印發了《標準必要專利反壟斷指引》。
《指引》共六章二十二條,主要規定了以下內容:
?。ㄒ唬┛倓t(1-5條)。明確《指引》的目的和依據,界定標準必要專利相關概念,提出涉及標準必要專利的壟斷行為分析原則以及相關市場界定思路,建立事前事中監管規則。
?。ǘ┥婕皹藴时匾獙@男畔⑴?、許可承諾和善意談判(6-8條)。從市場公平競爭以及反壟斷監管執法角度,對經營者提出信息披露等合規要求,并明確上述合規要求的定位及與認定壟斷行為之間的關系。
?。ㄈ┥婕皹藴时匾獙@膲艛鄥f議(9-11條)。規定標準制定與實施過程中的壟斷協議、涉及標準必要專利的專利聯營及其他壟斷協議等情形。
(四)涉及標準必要專利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12-18條)。規定涉及標準必要專利的市場支配地位的認定方法和考慮因素,以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的典型類型及認定因素。
?。ㄎ澹┥婕皹藴时匾獙@慕洜I者集中(19-20條)。規定涉及標準必要專利的經營者集中申報情形及審查規定,并明確認定和考慮因素。
?。└絼t(21-22條)。對《指引》的效力及解釋等作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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