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1日,新西蘭初級產業部(MPI)發布50374號通告,修訂《葡萄酒公告-出口管理要求》。修訂的主要內容包括:
(1)新增電子證書系統定義,即用于申請和簽發出口葡萄酒官方證書和其他證明文件的電子系統;
(2)新增官方對于出口葡萄酒的取樣要求,即生產或出口企業必須確保葡萄酒產品完成全部發酵過程,處于穩定狀態;
(3)規定出口葡萄酒企業必須留存包含出口商、收貨人、出口數量和目的國等信息的書面記錄等。該修訂自2024年11月22日生效。
更多詳情參見:https://www.mpi.govt.nz/dmsdocument/50374-Wine-Notice-Export-Requirements-and-Exemptions
日期:2024-11-27
(1)新增電子證書系統定義,即用于申請和簽發出口葡萄酒官方證書和其他證明文件的電子系統;
(2)新增官方對于出口葡萄酒的取樣要求,即生產或出口企業必須確保葡萄酒產品完成全部發酵過程,處于穩定狀態;
(3)規定出口葡萄酒企業必須留存包含出口商、收貨人、出口數量和目的國等信息的書面記錄等。該修訂自2024年11月22日生效。
更多詳情參見:https://www.mpi.govt.nz/dmsdocument/50374-Wine-Notice-Export-Requirements-and-Exemptions
日期:2024-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