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6日,歐亞經濟聯盟網站消息,11 月 10 日,歐亞經濟委員會理事會此前通過的關于歐亞經濟聯盟食品及其標簽技術法規的修訂案將生效。
這些修訂將允許在歐亞經濟聯盟市場上推出食品而無需在組織或個體企業家(作為其制造商、授權制造商代表或進口商)的地址信息發生變化時更換食品標簽。根據對《食品安全技術法規》第 39 條的修訂,自城市、地區、街道等名稱變更之日起三年內,在食品制造商(授權制造商代表、進口商)地址信息作為其所在地標識的情況下,如果實際地理位置和實際生產地點不變,則允許帶有該食品先前所在地名稱標注的食品在市場上流通。同時,在《食品標簽技術法規》第 4 條中規定了向消費者傳達食品制造商(授權制造商代表、進口商)所在地真實準確信息的可能方式。
更多詳情參見:https://eec.eaeunion.org/news/vstupayut-v-silu-izmeneniya-v-tekhreglamenty-eaes-o-bezopasnosti-pishchevoy-produktsii-i-pishchevaya/
日期:2024-11-12
這些修訂將允許在歐亞經濟聯盟市場上推出食品而無需在組織或個體企業家(作為其制造商、授權制造商代表或進口商)的地址信息發生變化時更換食品標簽。根據對《食品安全技術法規》第 39 條的修訂,自城市、地區、街道等名稱變更之日起三年內,在食品制造商(授權制造商代表、進口商)地址信息作為其所在地標識的情況下,如果實際地理位置和實際生產地點不變,則允許帶有該食品先前所在地名稱標注的食品在市場上流通。同時,在《食品標簽技術法規》第 4 條中規定了向消費者傳達食品制造商(授權制造商代表、進口商)所在地真實準確信息的可能方式。
更多詳情參見:https://eec.eaeunion.org/news/vstupayut-v-silu-izmeneniya-v-tekhreglamenty-eaes-o-bezopasnosti-pishchevoy-produktsii-i-pishchevaya/
日期:2024-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