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8日,立陶宛農業部發布 2024-17598號法規,批準速凍食品技術法規,自2024年10月9日生效。主要內容包括:
(1)適用范圍:適用于供人類食用的速凍食品,通過快速冷凍且產品的最終溫度(熱穩定后)保持 - 18 ℃ 或更低的產品,冰淇淋除外;
(2)原材料等要求:符合法律規定的質量、適銷性和新鮮度要求;與速凍食品直接接觸,只允許使用空氣、氮氣、二氧化碳等低溫物質;采用合適的初級包裝,防止微生物或其他外部污染和干燥;
(3)溫度要求:在產品所有區域溫度須恒定在 -18℃ 或更低;運輸溫度不超過 -15℃;
(4)標簽要求:產品名稱附有“Quick Freeze”字樣;標注最佳保質期,并附有具體日期、儲存溫度或儲存設備;產品批次。不直接供給消費者的還需標注凈含量、制造商地址等信息。
更多詳情參見:https://www.e-tar.lt/portal/lt/legalAct/5de186f684ab11efabdbb4a1fc8b0b63
日期:2024-10-12
(1)適用范圍:適用于供人類食用的速凍食品,通過快速冷凍且產品的最終溫度(熱穩定后)保持 - 18 ℃ 或更低的產品,冰淇淋除外;
(2)原材料等要求:符合法律規定的質量、適銷性和新鮮度要求;與速凍食品直接接觸,只允許使用空氣、氮氣、二氧化碳等低溫物質;采用合適的初級包裝,防止微生物或其他外部污染和干燥;
(3)溫度要求:在產品所有區域溫度須恒定在 -18℃ 或更低;運輸溫度不超過 -15℃;
(4)標簽要求:產品名稱附有“Quick Freeze”字樣;標注最佳保質期,并附有具體日期、儲存溫度或儲存設備;產品批次。不直接供給消費者的還需標注凈含量、制造商地址等信息。
更多詳情參見:https://www.e-tar.lt/portal/lt/legalAct/5de186f684ab11efabdbb4a1fc8b0b63
日期:2024-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