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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禁止制售“特供酒”的提醒告知書

   2024-09-25 拉薩市場監管信息微信號711
核心提示:為維護黨政機關和軍隊形象以及良好市場秩序,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嚴厲打擊制售“特供酒”違法違規行為,現就禁止制售“特供酒”相關內容提醒告知如下。……(世界食品網-m.cctv1204.com)
拉薩市內各有關經營者:
 
  為維護黨政機關和軍隊形象以及良好市場秩序,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嚴厲打擊制售“特供酒”違法違規行為,現就禁止制售“特供酒”相關內容提醒告知如下:
 
  “特供酒”,是指在酒類商品的標簽、說明書、包裝、廣告、宣傳物品上印刷或宣稱“特供”“專供”“內供”黨政機關和軍隊(含拼音及其縮寫、英文縮寫、漢字諧音等)。
 
  使用、自行或授權制售“特供酒”“專供酒”,拿“特供”“專供”“內供”的噱頭打廣告,都是違法的。制售“特供酒”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等法律法規,將會受到嚴重處罰。“特供”“專供”“內供”及“特貢”“專貢”“內貢”“特制”“特需”“專用”“內招”“招待”“定制”“訂制”“指定”“軍用”“軍供”“軍需”“軍品”等均屬于禁止的內容。
 
  酒類行業經營者要遵紀守法、誠實守信,不得銷售含有上述禁止標識內容的酒類產品,并積極落實酒類食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確保銷售的酒類產品質量安全有保證。
 
  消費者在購買酒類產品尤其是高端酒類產品時,如發現市場上有制售帶有“特供、專供、內供”等字樣的白酒的行為或以“特供酒”等名義進行虛假宣傳、非法印制商標和產品包裝、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白酒等違法行為,請及時向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反映、舉報(電話:0891-12315)。
 
  拉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4日



日期:2024-09-25
 
地區: 西藏 拉薩市
行業: 認證體系 酒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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