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規定,現將省市場監管局第30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相關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通告的監督抽檢信息涉及27大類食品627批次,包括:糧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方便食品、餅干、罐頭、冷凍飲品、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食糖、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豆制品、蜂產品、餐飲食品(含餐飲具)、食品添加劑、食用農產品。合格613批次,不合格14批次。不合格項目涉及重金屬污染問題、微生物污染問題、食品添加劑問題、農獸藥殘留問題、其他污染問題。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重金屬污染問題
(一)標稱東山縣海航水產食品廠2023年5月20日生產的干紫菜(一級),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漳州市薌城區聯萬家超市。東山縣海航水產食品廠對產品真實性提出異議,經屬地市場監管部門核實,該批次產品為假冒產品。
(二)松溪縣食佳醬菜批發商行銷售的姜(購進日期為2024年7月2日),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標稱福州麥起來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5月1日生產的肉松小貝蛋糕(原味),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龍巖市永定區萬眾鑫旺超市。
(二)福州市馬尾區匠一餐飲店的飯碗(消毒日期為2024年6月14日),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食品添加劑問題
標稱億品食尚(福建)工貿有限公司2024年1月4日生產的益生元紅豆糖,相同色澤著色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誘惑紅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漳州市京泰隆超市有限公司。億品食尚(福建)工貿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四、農獸藥殘留問題
(一)廈門夏商百貨集團南平有限公司嘉聯店銷售的冰鮮黃瓜魚(購進日期為2024年6月14日),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廈門夏商百貨集團南平有限公司嘉聯店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二)石獅市榮火水果店銷售的海南木瓜(購進日期為2024年6月17日),噻蟲胺、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廈門海滄中閩百匯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長豆(豇豆)(購進日期為2024年7月2日),滅蠅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寧德潤良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番木瓜(購進日期為2024年6月25日),噻蟲胺、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三明市云惠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荔枝(購進日期為2024年7月3日),除蟲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漳州市龍文區楨仁果蔬商行銷售的沃柑(購進日期為2024年6月18日),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漳州市龍文區楨仁果蔬商行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七)由福建東森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配送給福建省東山第一中學食堂的雞蛋(購進日期為2024年4月26日),甲氧芐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八)惠安縣果然水果超市銷售的桂味荔枝(購進日期為2024年7月4日),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其他污染問題
閩侯縣上街鎮羅忠清餐飲店的圓盤(消毒日期為2024年6月12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針對抽檢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已開展核查處置,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停止銷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義務,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通告所列的不合格產品,請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進行投訴舉報。
特此通告。
附件:
1、關于抽檢不合格項目的風險提示.doc
2、第30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合格產品信息表.xls
3、第30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表.xls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8月30日
日期:2024-08-30
本期通告的監督抽檢信息涉及27大類食品627批次,包括:糧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方便食品、餅干、罐頭、冷凍飲品、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食糖、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豆制品、蜂產品、餐飲食品(含餐飲具)、食品添加劑、食用農產品。合格613批次,不合格14批次。不合格項目涉及重金屬污染問題、微生物污染問題、食品添加劑問題、農獸藥殘留問題、其他污染問題。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重金屬污染問題
(一)標稱東山縣海航水產食品廠2023年5月20日生產的干紫菜(一級),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漳州市薌城區聯萬家超市。東山縣海航水產食品廠對產品真實性提出異議,經屬地市場監管部門核實,該批次產品為假冒產品。
(二)松溪縣食佳醬菜批發商行銷售的姜(購進日期為2024年7月2日),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標稱福州麥起來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5月1日生產的肉松小貝蛋糕(原味),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龍巖市永定區萬眾鑫旺超市。
(二)福州市馬尾區匠一餐飲店的飯碗(消毒日期為2024年6月14日),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食品添加劑問題
標稱億品食尚(福建)工貿有限公司2024年1月4日生產的益生元紅豆糖,相同色澤著色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誘惑紅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銷售單位為漳州市京泰隆超市有限公司。億品食尚(福建)工貿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四、農獸藥殘留問題
(一)廈門夏商百貨集團南平有限公司嘉聯店銷售的冰鮮黃瓜魚(購進日期為2024年6月14日),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廈門夏商百貨集團南平有限公司嘉聯店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二)石獅市榮火水果店銷售的海南木瓜(購進日期為2024年6月17日),噻蟲胺、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廈門海滄中閩百匯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長豆(豇豆)(購進日期為2024年7月2日),滅蠅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寧德潤良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番木瓜(購進日期為2024年6月25日),噻蟲胺、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三明市云惠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荔枝(購進日期為2024年7月3日),除蟲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漳州市龍文區楨仁果蔬商行銷售的沃柑(購進日期為2024年6月18日),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漳州市龍文區楨仁果蔬商行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復檢維持初檢結論。
(七)由福建東森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配送給福建省東山第一中學食堂的雞蛋(購進日期為2024年4月26日),甲氧芐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八)惠安縣果然水果超市銷售的桂味荔枝(購進日期為2024年7月4日),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其他污染問題
閩侯縣上街鎮羅忠清餐飲店的圓盤(消毒日期為2024年6月12日),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針對抽檢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已開展核查處置,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停止銷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義務,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通告所列的不合格產品,請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進行投訴舉報。
特此通告。
附件:
1、關于抽檢不合格項目的風險提示.doc
2、第30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合格產品信息表.xls
3、第30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表.xls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8月30日
日期:2024-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