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管部門,以“護民生”為中心,突出“保安全”和“反欺詐”兩個主題,聚焦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危害性大、社會輿論關注的違法活動,以更高標準、更嚴要求、更實舉措,持續深入開展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進一步加強重點領域市場監管執法,嚴厲查處重點民生領域違法行為。現將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第五批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管局查處嘉興小吾商貿有限公司以假充真、冒用他人廠名、廠址、無食品生產許可證生產銷售假冒牛肉干案
2024年4月22日,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管局對嘉興小吾商貿有限公司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沒收生產工具、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沒款合計9.5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并將其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在網上監測發現當事人網店涉嫌銷售假冒牛肉干,自治區市場局從當事人網店購買了牛肉干進行檢驗,檢驗結果顯示含有豬源性成分、鴨源性成分、雞源性成分,當事人涉嫌存在銷售假冒牛肉干的行為。經查,當事人從呼市美通市場購進豬肉干,從網上購進標有“內蒙古風干牛肉”塑料包裝袋,用切割機將豬肉干切段、稱重后重新包裝,貼上假冒他人廠名、廠址的食品標簽,在網上進行銷售。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第四項的規定,構成了以假充真、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無食品生產許可證生產銷售假冒牛肉干的違法行為。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近年來,一些不良商家用價格相對便宜的豬肉、鴨肉等冒充牛肉制品牟取暴利。此類假牛肉制品通常出現在牛肉干、牛肉卷、牛肉丸、燒烤食材等產品中,加入牛肉味調味料后達到口味混淆的效果,嚴重侵犯消費者權益。不法分子通過電商平臺、直播帶貨銷售更容易掩蓋產品真實品質,嚴重擾亂當地的旅游市場健康發展和食品安全監管秩序。本案的查處對于牛肉干行業起到了震懾作用,有效地凈化了營商環境。該案也提醒廣大消費者在通過電商平臺、直播帶貨等購買食品時,要充分了解商品品牌、成分、口碑評價等,如遭受欺詐要及時保存證據,依法投訴,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包頭市九原區市場監管局查處九原區夜夜樂保健用品經銷部經營添加藥品的食品案
2024年3月19日,包頭市九原區市場監管局對九原區夜夜樂保健用品經銷部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沒收違法經營的保健品并處罰沒款合計1.015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2024年1月24日,九原區市場監管局根據九原區公安分局環食藥偵大隊移送的刑事案件線索對當事人涉嫌存在經營添加藥品的食品行為予以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在售的19種食用性保健品均含有“西地那非”成分,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構成了經營添加藥品的食品違法行為。九原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西地那非作為一種處方藥,必須在醫生指導下使用,而一些不法商家為了牟取暴利,把西地那非加入食品中,打著保健食品的旗號進行銷售,坑騙消費者,不明真相的消費者吃了非法添加西地那非的食品后,可能產生嚴重的不良后果。此案的查處,有力打擊了銷售非法添加藥品的食品行為。
日期:2024-07-19
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管局查處嘉興小吾商貿有限公司以假充真、冒用他人廠名、廠址、無食品生產許可證生產銷售假冒牛肉干案
2024年4月22日,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管局對嘉興小吾商貿有限公司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沒收生產工具、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沒款合計9.5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并將其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在網上監測發現當事人網店涉嫌銷售假冒牛肉干,自治區市場局從當事人網店購買了牛肉干進行檢驗,檢驗結果顯示含有豬源性成分、鴨源性成分、雞源性成分,當事人涉嫌存在銷售假冒牛肉干的行為。經查,當事人從呼市美通市場購進豬肉干,從網上購進標有“內蒙古風干牛肉”塑料包裝袋,用切割機將豬肉干切段、稱重后重新包裝,貼上假冒他人廠名、廠址的食品標簽,在網上進行銷售。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第四項的規定,構成了以假充真、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無食品生產許可證生產銷售假冒牛肉干的違法行為。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近年來,一些不良商家用價格相對便宜的豬肉、鴨肉等冒充牛肉制品牟取暴利。此類假牛肉制品通常出現在牛肉干、牛肉卷、牛肉丸、燒烤食材等產品中,加入牛肉味調味料后達到口味混淆的效果,嚴重侵犯消費者權益。不法分子通過電商平臺、直播帶貨銷售更容易掩蓋產品真實品質,嚴重擾亂當地的旅游市場健康發展和食品安全監管秩序。本案的查處對于牛肉干行業起到了震懾作用,有效地凈化了營商環境。該案也提醒廣大消費者在通過電商平臺、直播帶貨等購買食品時,要充分了解商品品牌、成分、口碑評價等,如遭受欺詐要及時保存證據,依法投訴,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包頭市九原區市場監管局查處九原區夜夜樂保健用品經銷部經營添加藥品的食品案
2024年3月19日,包頭市九原區市場監管局對九原區夜夜樂保健用品經銷部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沒收違法經營的保健品并處罰沒款合計1.015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2024年1月24日,九原區市場監管局根據九原區公安分局環食藥偵大隊移送的刑事案件線索對當事人涉嫌存在經營添加藥品的食品行為予以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在售的19種食用性保健品均含有“西地那非”成分,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構成了經營添加藥品的食品違法行為。九原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西地那非作為一種處方藥,必須在醫生指導下使用,而一些不法商家為了牟取暴利,把西地那非加入食品中,打著保健食品的旗號進行銷售,坑騙消費者,不明真相的消費者吃了非法添加西地那非的食品后,可能產生嚴重的不良后果。此案的查處,有力打擊了銷售非法添加藥品的食品行為。
日期:2024-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