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3日,瑞典食品局發布2024/0377/SE號通報,擬修訂食品信息法規,意見反饋期截至2024年10月4日。主要修訂內容包括:
(1)牛、豬、綿羊、山羊和家禽的肉在餐館和其他餐飲活動中被用作食品原料,且以非預包裝形式提供給消費者,必須提供原產國,并制定了豁免條件;
(2)相關信息應以“原產國”或相同含義引導詞標識,原產國的認定應符合(EU)1760/2000、(EU)1169/2011等法規要求。
更多詳情參見:https://technical-regulation-information-system.ec.europa.eu/en/notification/26040
日期:2024-07-08
(1)牛、豬、綿羊、山羊和家禽的肉在餐館和其他餐飲活動中被用作食品原料,且以非預包裝形式提供給消費者,必須提供原產國,并制定了豁免條件;
(2)相關信息應以“原產國”或相同含義引導詞標識,原產國的認定應符合(EU)1760/2000、(EU)1169/2011等法規要求。
更多詳情參見:https://technical-regulation-information-system.ec.europa.eu/en/notification/26040
日期:2024-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