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日至6月14日,北京市東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餐飲業食品安全大檢查中發現問題20處,現通報如下:
1.北京江上源粥店(鼎源齋涮肉;東華門街道)
存在未按規定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未按規定保持個人衛生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第(八)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2.北京蟹友居餐飲有限公司(香辣蟹;東華門街道)
存在未落實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的問題,違反了《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一條的規定,依據《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3.超級烤(北京)餐飲有限責任公司(超級烤·清真小爐子燒烤·自助;崇文門外街道)
存在未保持操作場所環境整潔、未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第(四)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4.北京璽利順達餐飲有限公司(璽發發串串火鍋館;崇文門外街道)
存在未保持操作場所環境整潔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5.北京便宜坊烤鴨集團有限公司便宜坊哈德門店(便宜坊烤鴨店;崇文門外街道)
存在未保持操作場所環境整潔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6.北京譯丹小吃有限公司(早陽鮮包;崇文門外街道)
存在生產經營條件發生變化,未按規定處理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一)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7.北京左庭右舍企業管理有限公司東直門南大街分公司(左庭右院鮮牛肉火鍋;北新橋街道)
存在未落實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的問題,違反了《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一條的規定,依據《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8.北京麗澤源餐飲有限公司(串小椒回轉小火鍋;北新橋街道)
存在未保持操作場所環境整潔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9.桃園陸加拾(北京)餐飲有限公司(桃園陸加拾;北新橋街道)
存在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10.北京盛世小漁山餐飲有限公司(小漁山;北新橋街道)
存在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11.北京久合山水商業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彩壽司;北新橋街道)
存在未定期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一)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12.微醺一下(北京)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微醺小館;安定門街道)
存在未落實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的問題,違反了《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一條的規定,依據《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13.北京三祥益餐飲有限公司(禾禧晟廣式燒臘;安定門街道)
存在未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以及生產經營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行為進行處罰的問題,違反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七)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14.北京永外烤肉餐飲有限公司(沙縣小吃;永定門外街道)
存在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15.北京百食薈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百食街;永定門外街道)
存在使用未經洗凈、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16.北京君臨港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君臨港海鮮私房菜;永定門外街道)
存在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17.北京怡楓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怡楓酒店;永定門外街道)
存在未落實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的問題,違反了《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一條的規定,依據《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18.京隆展旭(北京)餐飲有限公司(雪中炭串吧;永定門外街道)
存在未落實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的問題,違反了《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一條的規定,依據《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19.北京又弘龍騰燕餐飲有限公司(麻辣燙;永定門外街道)
存在未落實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的問題,違反了《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一條的規定,依據《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日期:2024-06-23
1.北京江上源粥店(鼎源齋涮肉;東華門街道)
存在未按規定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未按規定保持個人衛生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第(八)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2.北京蟹友居餐飲有限公司(香辣蟹;東華門街道)
存在未落實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的問題,違反了《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一條的規定,依據《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3.超級烤(北京)餐飲有限責任公司(超級烤·清真小爐子燒烤·自助;崇文門外街道)
存在未保持操作場所環境整潔、未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第(四)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4.北京璽利順達餐飲有限公司(璽發發串串火鍋館;崇文門外街道)
存在未保持操作場所環境整潔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5.北京便宜坊烤鴨集團有限公司便宜坊哈德門店(便宜坊烤鴨店;崇文門外街道)
存在未保持操作場所環境整潔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6.北京譯丹小吃有限公司(早陽鮮包;崇文門外街道)
存在生產經營條件發生變化,未按規定處理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一)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7.北京左庭右舍企業管理有限公司東直門南大街分公司(左庭右院鮮牛肉火鍋;北新橋街道)
存在未落實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的問題,違反了《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一條的規定,依據《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8.北京麗澤源餐飲有限公司(串小椒回轉小火鍋;北新橋街道)
存在未保持操作場所環境整潔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9.桃園陸加拾(北京)餐飲有限公司(桃園陸加拾;北新橋街道)
存在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10.北京盛世小漁山餐飲有限公司(小漁山;北新橋街道)
存在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11.北京久合山水商業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彩壽司;北新橋街道)
存在未定期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一)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12.微醺一下(北京)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微醺小館;安定門街道)
存在未落實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的問題,違反了《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一條的規定,依據《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13.北京三祥益餐飲有限公司(禾禧晟廣式燒臘;安定門街道)
存在未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以及生產經營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行為進行處罰的問題,違反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七)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14.北京永外烤肉餐飲有限公司(沙縣小吃;永定門外街道)
存在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15.北京百食薈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百食街;永定門外街道)
存在使用未經洗凈、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16.北京君臨港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君臨港海鮮私房菜;永定門外街道)
存在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17.北京怡楓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怡楓酒店;永定門外街道)
存在未落實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的問題,違反了《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一條的規定,依據《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18.京隆展旭(北京)餐飲有限公司(雪中炭串吧;永定門外街道)
存在未落實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的問題,違反了《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一條的規定,依據《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19.北京又弘龍騰燕餐飲有限公司(麻辣燙;永定門外街道)
存在未落實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的問題,違反了《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一條的規定,依據《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日期:2024-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