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茶葉及相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調味品、糕點、食用農產品、酒類、肉制品等8類食品766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752批次、不合格樣品14批次(見附件)。
現將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定遠縣李小梅蔬果店銷售的桔子,苯醚甲環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中青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二、蚌埠市禹會區春友水產經營部銷售的牛蛙(活),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三、安徽向日葵食品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標稱合肥小魏食品炒貨有限公司生產的原味瓜子,霉菌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四、青陽縣杜村鄉農貿市場經營部銷售的豇豆,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中青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五、天貓樸茗蘭旗艦店(經營者為蘇州鉻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天貓商城銷售的、標稱安徽寶梔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玉米須茶,霉菌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六、淘寶網金香絲(經營者為固鎮縣金香絲粉絲專業合作社)在淘寶網銷售的、標稱固鎮縣金香絲粉絲專業合作社生產的董湖粉絲(金香絲),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固鎮縣金香絲粉絲專業合作社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七、涇縣茂林歐德福超市銷售的辣椒干,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天祥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八、安徽惠鄰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定遠縣達康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桃酥,酸價(以脂肪計)(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中青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九、天貓百惠祥大藥房旗艦店(經營者為百惠祥醫藥連鎖(山東)有限公司)在天貓商城銷售的、標稱安徽省聚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玉米須茶,霉菌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十、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沈業文水產批發部銷售的黃鱔(活),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十一、渦陽縣曾宏蔬菜經營店銷售的黃瓜,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中青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十二、京東嘉妤食品專營店(經營者為深圳市嘉妤商貿有限公司)在京東商城銷售的、標稱安徽譙韻堂國藥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玉米須茶,霉菌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十三、定遠縣萱小果水果店銷售的橙子,聯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中青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十四、天貓華夏安康大藥房旗艦店(經營者為徐州華夏安康醫藥連鎖有限公司)天貓商城銷售的、標稱安徽國豐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玉米須茶,霉菌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已責令生產經營者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產品已按要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 1.部分不合格項目的小知識.docx
2.監督抽檢產品不合格信息.xls
3.酒類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
4.肉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
5.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
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5月8日
日期:2024-05-15
現將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定遠縣李小梅蔬果店銷售的桔子,苯醚甲環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中青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二、蚌埠市禹會區春友水產經營部銷售的牛蛙(活),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三、安徽向日葵食品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標稱合肥小魏食品炒貨有限公司生產的原味瓜子,霉菌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四、青陽縣杜村鄉農貿市場經營部銷售的豇豆,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中青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五、天貓樸茗蘭旗艦店(經營者為蘇州鉻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天貓商城銷售的、標稱安徽寶梔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玉米須茶,霉菌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六、淘寶網金香絲(經營者為固鎮縣金香絲粉絲專業合作社)在淘寶網銷售的、標稱固鎮縣金香絲粉絲專業合作社生產的董湖粉絲(金香絲),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固鎮縣金香絲粉絲專業合作社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七、涇縣茂林歐德福超市銷售的辣椒干,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天祥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八、安徽惠鄰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定遠縣達康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桃酥,酸價(以脂肪計)(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中青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九、天貓百惠祥大藥房旗艦店(經營者為百惠祥醫藥連鎖(山東)有限公司)在天貓商城銷售的、標稱安徽省聚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玉米須茶,霉菌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十、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沈業文水產批發部銷售的黃鱔(活),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十一、渦陽縣曾宏蔬菜經營店銷售的黃瓜,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中青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十二、京東嘉妤食品專營店(經營者為深圳市嘉妤商貿有限公司)在京東商城銷售的、標稱安徽譙韻堂國藥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玉米須茶,霉菌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十三、定遠縣萱小果水果店銷售的橙子,聯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中青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十四、天貓華夏安康大藥房旗艦店(經營者為徐州華夏安康醫藥連鎖有限公司)天貓商城銷售的、標稱安徽國豐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玉米須茶,霉菌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機構為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已責令生產經營者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產品已按要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 1.部分不合格項目的小知識.docx
2.監督抽檢產品不合格信息.xls
3.酒類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
4.肉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
5.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
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5月8日
日期:2024-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