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規范市場經營行為。清理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資格,督促落實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制度,規范采購行為,加強對產品包裝、標簽檢查力度,排查風險隱患,檢查食品生產經營單位1279家次,下達限期辦證通知書56份,督促辦理許可證78家。
二是落實市場主體責任。將農村食品流動攤販、游商納入監管范圍,實行備案管理,開展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增強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意識,培訓從業業人員800余人,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承諾書》,實現責任落實全覆蓋。
三是加大市場監督抽檢。以城鄉結合部、校園及其周邊、自然村等為重點區域,以農村集市、農村小作坊、小餐飲等為重點場所,加大監督抽檢力度,完成抽樣食品生產104組,食品流通159組,餐飲210組,不合格32組,不合格率6.76%。
四是嚴查市場違法行為。嚴厲打擊無證生產經營行為,立案查處無證生產經營3起,取締食品小作坊1家,查扣問題食品1000kg,罰款2萬元;嚴厲打擊“兩超一非”和銷售超保質期、腐敗變質食品違法行為,檢查食品添加劑經營戶17戶次,查處劣質食品案件7件,銷毀劣質食品95kg。
日期:2014-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