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節臨近,家庭聚會、
朋友聚餐少不了“觥籌交錯”。
隨著消費需求的多樣化,
進口酒水受到部分消費群體的青睞。
作為“舶來品”,
酒水外包裝上的中文標簽
是許多消費者選購的依據。
一些商家在經營進口酒水時
外包裝沒有中文標識,
卻用“原裝進口”“更有檔次”等來推銷。
但是這樣“倍有面子”的酒水,
你敢購買嗎?
近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對市區某酒水專賣店檢查時發現,該店售賣的Penfolds(奔富)葡萄酒,酒瓶外包裝及貨箱外包裝均無中文標簽,且現場負責人無法提供進貨單據和供貨商相關資料。
執法人員隨即對該店及倉庫進行仔細檢查,共發現無中文標簽Penfolds(奔富)葡萄酒14箱,貨值約4萬元。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根據國家標準《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11)規定,進口預包裝食品應標示原產國、進口商或經銷商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等相關信息。《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也有規定,進口的預包裝食品包裝上應當有中文標簽,標簽中應當標明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成分等相關信息。無中文標簽、無進貨單、無供貨商資料,這樣的“三無”紅酒小心來路不正。
提
醒
經營進口酒類一定要有中文標簽,中文標簽是進口酒類的“通行證”,無中文標簽涉嫌違法。消費者在購買進口商品時,應通過正規渠道購買,并仔細查看是否有規范的中文標簽,如果中文標簽缺失則有可能不是合法正規的進口酒。同時,要注意索要購物發票等消費憑證,一旦發現問題可及時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九十七條
進口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應當有中文標簽;依法應當有說明書的,還應當有中文說明書。標簽、說明書應當符合本法以及我國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要求,并載明食品的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預包裝食品沒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或者標簽、說明書不符合本條規定的,不得進口。
第九十八條
進口商應當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劑進口和銷售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生產或者進口批號、保質期、境外出口商和購貨者名稱、地址及聯系方式、交貨日期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應當符合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的規定。
第一百二十五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二)生產經營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或者標簽、說明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存在瑕疵但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二千元以下罰款。
第一百二十六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三)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者進貨時未查驗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或者未按規定建立并遵守進貨查驗記錄、出廠檢驗記錄和銷售記錄制度。
擬稿:開發區分局
日期:2024-01-30
朋友聚餐少不了“觥籌交錯”。
隨著消費需求的多樣化,
進口酒水受到部分消費群體的青睞。
作為“舶來品”,
酒水外包裝上的中文標簽
是許多消費者選購的依據。
一些商家在經營進口酒水時
外包裝沒有中文標識,
卻用“原裝進口”“更有檔次”等來推銷。
但是這樣“倍有面子”的酒水,
你敢購買嗎?
近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對市區某酒水專賣店檢查時發現,該店售賣的Penfolds(奔富)葡萄酒,酒瓶外包裝及貨箱外包裝均無中文標簽,且現場負責人無法提供進貨單據和供貨商相關資料。
執法人員隨即對該店及倉庫進行仔細檢查,共發現無中文標簽Penfolds(奔富)葡萄酒14箱,貨值約4萬元。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根據國家標準《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11)規定,進口預包裝食品應標示原產國、進口商或經銷商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等相關信息。《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也有規定,進口的預包裝食品包裝上應當有中文標簽,標簽中應當標明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成分等相關信息。無中文標簽、無進貨單、無供貨商資料,這樣的“三無”紅酒小心來路不正。
提
醒
經營進口酒類一定要有中文標簽,中文標簽是進口酒類的“通行證”,無中文標簽涉嫌違法。消費者在購買進口商品時,應通過正規渠道購買,并仔細查看是否有規范的中文標簽,如果中文標簽缺失則有可能不是合法正規的進口酒。同時,要注意索要購物發票等消費憑證,一旦發現問題可及時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九十七條
進口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應當有中文標簽;依法應當有說明書的,還應當有中文說明書。標簽、說明書應當符合本法以及我國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要求,并載明食品的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預包裝食品沒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或者標簽、說明書不符合本條規定的,不得進口。
第九十八條
進口商應當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劑進口和銷售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生產或者進口批號、保質期、境外出口商和購貨者名稱、地址及聯系方式、交貨日期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應當符合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的規定。
第一百二十五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二)生產經營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或者標簽、說明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存在瑕疵但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二千元以下罰款。
第一百二十六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三)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者進貨時未查驗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或者未按規定建立并遵守進貨查驗記錄、出廠檢驗記錄和銷售記錄制度。
擬稿:開發區分局
日期:2024-01-30